2008/08/19我在外獨貼過“畫清界限”,寫道…『…當然,數億資金如此的移往海外,不會有人往好處想的,在沒有被證明是非法資金之前,阿扁應該為道德上的嚴重瑕疵欠國人千萬個道歉…』。
幾年過去了,我仍然堅持過去的看法,那千萬個道歉阿扁至今依然欠著,但如今阿扁身陷黑牢,幾個起訴書、幾個判決書,我一遍一遍的在看,我們的檢察官一再一再的在編故事,連宋律都可以拿來佐證,但我還是看不到任何羅織人罪..說國庫通私褲的任何積極證據,法律的歸法律,地方首長的特支費尚且可以不必檢據報銷,位階更高的國務機要費哪來那麼多規矩?國務機要費的動支本來就是總統的權力,他就算要買性感內衣送給小三或外國政要夫人,誰說不能?
移往海外的資金,沒有一塊錢被證明來自國庫,而是全部來自民間企業人士的獻金,道德上極有爭議,但法律上如何能據以定罪?也許你會說,014拿的錢也不是來自國庫,也是民間奉獻,他照樣入獄,可見法律對藍綠都一樣,沒有任何偏頗,但014那片要命錄音明白的揭露他是“索賄”,要不是奪命錄音曝光,014今天照樣逍遙法外在電視上大放獗詞說自己一生清廉持家,所有指控都是子虛烏有,但是我們長於製造證據的檢調大人,至今都還製造不出阿扁索賄的證據,通篇判決書九成以上都是繪聲繪影、假設推論,20年大牢就打下來,誰說這不是政治鬥爭。
當年興票案爆發,老宋的確把人家對國民黨的捐獻轉進自己褲袋,但國民黨是私法人,國民黨選擇輕放,法律也奈何不了,連違反贈與稅法的公訴都在大家淡忘下摸黑結案,陳哲男一張濟州島賭場照片曝光,檢調就可以據此編出比奧斯卡大導演更傳神的數萬字劇本,毀人名節的時候洋洋灑灑,最後有幾人記得陳哲男是無罪開釋,而那些編出數萬字劇本的檢調大人,如今卻依然活躍在法界充當打手,花蓮一個小檢察官就可以傳訊阿扁大總統罰站作證,014案到處都可以聞到871介入的身影體味,我們號稱司法鐵漢的特偵組依然不動淡定,說司法沒有政治操弄,又有幾人相信?
阿扁的狀況是否適用保外就醫,我沒有醫療專業,沒有意見,但那個曾經口口聲聲說不介入司法個案的馬大人,卻在媒體頻頻放話大論保外就醫,連保外就醫就等於假釋這種在大學法律課絕對死當的法律見解都可以大言不慚的說出,當然,這句話不是說給我們對法律沾到點邊的人聽的,但是東廠大人不會聽不懂,這就是聖旨、就是手喻,監獄每年都會死人,法醫報告也是自己人寫的,就算引起大風爆總會風平浪盡,大家安心照辦吧!
阿扁再爛,也輪不到更骯髒的馬大人來羞辱凌虐,建國大道上,我們可以質疑挑戰阿扁的動搖和不定,資金的操弄,我們可以用更嚴格的民意審判來給阿扁該有的評判,但我們不能抹滅,我們曾經共同走過那段灰暗的歲月,這個伙伴,如今身陷身陷囹圄慘遭凌辱,敵人正在翹腳捻鬍鬚的看綠營群體為阿扁爭論不休,綠營爭論的越大聲,他更樂的隔山觀火,你們自己意見都擺不定,就更增加我羞辱你們前帥的雄厚本錢,我一點壓力都沒有!
於是此刻,我選擇站在阿扁的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