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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撲殺馬英九」會不會成全民運動? 金?煒 2010/03/23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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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撲殺馬英九」會不會成全民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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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煒   2010/03/23

「打馬」、「批馬」的「全民運動」,現在要讓位給新顯學;網民在網路上「撲殺馬英九」已形成風潮。這表示人民等不及馬尸位素餐兩年才能下台的情緒。顧人怨到這款地步,「馬統」不反躬自省,還妄想用鐵腕「防人之口」!

上週網友陳政勳張貼「撲殺馬英九在美的兩個女兒」,總統府大動干戈,甚而要求美方要把這位網友列為「恐怖份子」,連駐美代表「子彈門」袁健生都正式通知美方進行司法互助。出人意表的是,警方調查並約談陳政勳,而且媒體也大幅報導的同時,又有署名super_fans的噗友利用台北市長郝龍斌的「噗浪」,公開號召「撲殺美國人馬英九」,完全無視警方的大動作,明顯是故意挑戰「馬統」政府。接下來還有好戲。「屠馬賊」網友在Yahoo!網站發表〈子彈上膛,要美國人馬英九死得很難看〉的文字。接二連三「撲殺」的意義是什麼?事件的發展愈來愈明顯,網友的目的與其說「刺馬」,不如說是嘲諷、譏刺「馬統」及「馬統們」,同時也質疑司法執法是不是有雙重標準。老實說,台灣民主已走到今天,任何利用權力,妄圖祭出警察脅迫民意、扼殺言論自由,不僅達不到目的,恐怕反而刺激網友反制。「馬統」政府暴露醜惡面貌,最後一定會反噬到己身!不然為什麼先有陳政勳,後有「super_fans」,再有「屠馬賊」?「馬統」剉咧等罷!

super_fans PO文的用意在聲援陳政勳。他舉「我要刺殺共狗陳水扁」網文為例,屏東地檢署以言論自由,給予不起訴處分;再舉前陸軍儀隊士兵屈肇康在網路留言「刺扁」,結果台北地院以「屬於言論自由,而且沒有預謀,也沒有煽惑他人犯罪意圖」,判決無罪。一不起訴一無罪不說,且先看屈肇康的用心:「號召同屬『外省幫』的網友」,要「血洗總統府」,文內甚至出現「真想拿我手上的槍往陳水扁那╳╳╳的腦門插下去」,「第一家庭就是╳╳的該死」,用字比「刺馬」的凶殘多少倍?而且屈肇康「經常參與軍禮演習,屢有機會近距離看到陳總統與友邦元首共同校閱儀隊」,就實際行動而言,與徒托空言的網路噗文大不相同,司法都判決無罪,陳政勳又有何罪!

super_fans噗文更值得分疏;他完全援用馬英九的言辭還治馬英九之身。○六年馬英九公然威脅、侮辱元首陳水扁總統,說什麼「你會死得很難看」,「子彈已經上膛」。「馬統」無罪,那麼super_fans何懼之有?只允許「馬統」發飆「刺扁」,不容百姓發聲「刺馬」?

最無恥的可能是內政部長江宜樺了。竟然挺身而出恫嚇網友「即使只是發洩或開玩笑,類似留言都會觸法!」內政部長管到司法領域?「馬統們」的手要伸入司法,台灣要回到白色恐怖時代,江宜樺難道要當黨國劊子手!○六年「刺扁」網路言論出籠,當時的法務部長施茂林表示,此事涉及高度政治敏感性,而且是個案,他不便表示看法。檢察總長吳英昭則指出,將先了解「有無犯罪嫌疑」,再決定檢察機關「是否主動偵辦」。連職司法紀的檢調單位都不敢師心自用,內政部長有什麼權力、職務咬定「玩笑也違法」?更何況是否犯法要透過司法程序,最後由法官定奪。以前述兩案件結論來看,司法已判定全屬言論自由,江宜樺的馬屁拍得未免難看到失去人格。

重點是,民不畏江宜樺。網路大軍可以學步抗議教官的台南女中學生,一日之內「起義」,在所有網路、噗浪、「非死不可」上噗「刺馬」的文字,看看「馬統們」是不是要傾全國警力與人民作戰!?

(作者金?煒 現任《當代》雜誌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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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志強饒了鄭皓友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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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煒  2010/03/21

大學二年級的青年學生鄭皓友僅僅因為在研討會中嗆聲、斥責台中市長胡志強,竟而被誣陷、被抹黑、被扣上「揮刀」的「暴力」罪名;淪為「壞人理論」胡志強版本的犧牲品。先解釋「壞人理論」,再談胡志強的操弄。

「壞人理論」是美國法界流行的攻擊手法,簡單的說,就是透過各種管道,將對手塑造成壞人形象,然後造成陪審員的誤判。就經驗法則來看,中國國民黨可是玩這套把戲的翹楚!早從「美麗島事件」到污名化前總統陳水扁一家到今天鄭皓友「揮刀」,真是一脈相承。只是堂堂的台中市長胡志強為了大台中的選舉,竟而用「壞人理論」的賤招去摧毀大學才二年級學生的信譽,令人不齒。

無論平面媒體照片或電視直播出現的衝突現場,鄭皓友一直是戴著騎摩托車的手套;要問的是,粗厚手套的手能夠把美工刀的刀片推出來嗎?絕無可能!那麼為什麼非要指控鄭生「揮刀」不可?目的就是把鄭同學打成暴徒,以此掩蓋了胡志強率領國民黨人進入中興大學校園進行政治活動的事實。

胡志強的講題是「台中縣市合併與兩岸ECFA議題,對大台中地區縣市發展之影響」,又是「合併」、又是「大台中」、又是「兩岸」、又是「ECFA」,不是政令宣導是什麼?不是選舉花招是什麼?更可恥的是台中縣長黃仲生的引介,說什麼「國家興亡匹夫有責」,要同學們選出「英明領導人」!不避諱的替胡站台。何況與會的還有K黨市議員加上隨扈,台上的藍軍人數比台下的學生少不了幾人。

胡志強以黨國立場談ECFA,興大學生楊智淵發難在前,質疑為何不敢公投?鄭皓友家裡從事螺絲釘業,身受中國貨入侵之害,難怪情緒失控大罵胡是「賣台奸」。中興大學讓政治的手赤裸裸伸入校園,出賣了學術,已無理性討論的可能。大市長們與弱勢學生成為政治對立的兩造,胡遂而利用隨扈、台中警察部屬炮製虛構的「揮刀」事件證成「壞人理論」。

不然,為何胡志強到政大演講,公開表示大不了自己「臉畫花了」,否則就是「立銅像」;這是假托鄭同學的「刀」來賺政治籌碼。過去職業學生的訓練,活脫脫的在台灣人眼前呈現。胡大市長,夠了罷!

(作者金?煒 ,當代雜誌總編輯)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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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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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好心馬英九沒好報:冤魂纏身馬唯中,橫死街頭遭天譴。怨鬼纏身馬元中,曝屍街頭遭報應。"婊子養的 說謊總統請回答" 自由廣場 2010-6-29
2010/06/29 09:00
黃昆輝:馬英九不配當總統

台聯黨主席黃昆輝今天抨擊,行政院長吳敦義拍馬屁拍到馬腿,馬英九總統一切都聽中國的,連「江陳會」都被設計到當年國共和談的重慶去,國民黨對自己的歷史都不知道,像馬英九這種投降式的和平,誰不能當總統?前總統李登輝說,「馬英九不配當總統」,就是這個意思。


Taiwa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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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好心馬英九沒好報:冤魂纏身馬唯中,橫死街頭遭天譴。怨鬼纏身馬元中,曝屍街頭遭報應。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 .2010-0511
2010/05/11 13:48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決議通過 人民作主 ECFA公投

◎ 張德謙

當今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所面對重大的課題是,馬英九政府無視主流民意的反對,兩年來快速向中國傾斜,放棄台灣主權、不聽人民聲音、不顧民生疾苦,已招致極深民怨,其施政滿意度與不信任度甚至降至兩成五的谷底。

任何政策都有其利與弊,ECFA也不會例外。因此真正的問題並不在於我們要不要與中國簽ECFA,而是政府一直不願意誠實地讓人民了解ECFA的真正內容。而當人民質疑政府輕忽ECFA對台灣產業與就業傷害的嚴重性時,馬政府卻未能針對這些疑慮予以說明或修正,反而用更多錯誤資訊來誤導人民,才會讓人民的焦慮感越來越嚴重。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一向主張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不應被政客的私慾所出賣,理應藉由ECFA公民投票來凸顯人民作主的力量。因此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委會全體決議通過,同意本會參與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公民投票之共同發起人,並呼籲全國人民一起來連署,並加入萬人保台志工行列,以公民投票的方式來表達直接的民意,在此也強烈要求馬政府重視基層民意。

(作者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總幹事)


tc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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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好心馬英九沒好報:冤魂纏身馬唯中,橫死街頭遭天譴。怨鬼纏身馬元中,曝屍街頭遭報應。‧自由時報 20100419
2010/04/19 11:54

政府施政無能,民怨四起。彰化縣鹿港鎮有一戶民宅的門聯,只有橫批「無聯可對人民」六個字,取諧音「聯」成「臉」,暗諷政府施政無能,無臉可對人民,令人會心一笑。(記者張聰秋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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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好心馬英九沒好報:冤魂纏身馬唯中,橫死街頭遭天譴。怨鬼纏身馬元中,曝屍街頭遭報應。台灣海外網 「撲殺馬英九」20100323
2010/03/25 13:36

「撲殺馬英九」

刺扁的言論就叫言論自由?撲殺馬統跟女兒的言論就叫恐怖份子??
陸軍儀隊士兵「屈肇康」,在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九日,在雅虎奇摩交友網站的個人交友網頁 ,公開張貼刺殺陳水扁的言論有理 ,泛藍政論媒體,何以昨是而今非呢?當時,名嘴在二一○○聲援,高唱「暴力有理,刺扁 無罪」。意思是,陳水扁政績太爛,政府貪腐,所以,人民起來革命是合理的。

放話要刺扁的戴平山會被起訴嗎? - 老痞子在UDN - udn部落格
戴平山的兩個部落格網站都充滿揚言刺扁的言論,今年年初就曾公開說要刺殺阿扁,還被警 方以預備殺人移送法辦,最後,檢察官認為是言論自由給予不起訴處分,不過.... Dulan9

 

super_fans PO文的用意在聲援陳政勳。他舉「我要刺殺共狗陳水扁」網文為例,屏東地檢署以言論自由,給予不起訴處分;再舉前陸軍儀隊士兵屈肇康在網路留言「刺扁」,結果台北地院以「屬於言論自由,而且沒有預謀,也沒有煽惑他人犯罪意圖」,判決無罪。一不起訴一無罪不說,且先看屈肇康的用心:「號召同屬『外省幫』的網友」,要「血洗總統府」,文內甚至出現「真想拿我手上的槍往陳水扁那╳╳╳的腦門插下去」,「第一家庭就是╳╳的該死」,用字比「刺馬」的凶殘多少倍?而且屈肇康「經常參與軍禮演習,屢有機會近距離看到陳總統與友邦元首共同校噱鷇丑v,就實際行動而言,與徒托空言的網路噗文大不相同,司法都判決無罪,陳政勳又有何罪!

super_fans噗文更值得分疏;他完全援用馬英九的言辭還治馬英九之身。○六年馬英九公然威脅、侮辱元首陳水扁總統,說什麼「你會死得很難看」,「子彈已經上膛」。「馬統」無罪,那麼super_fans何懼之有?只允部u馬統」發飆「刺扁」,不容百姓發聲「刺馬」?.... 金恒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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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好心馬英九沒好報:冤魂纏身馬唯中,橫死街頭遭天譴。怨鬼纏身馬元中,曝屍街頭遭報應。台灣海外網20100323
2010/03/25 11:07
「撲殺馬英九」

[轉載自:YouTube]

[Tuber]於2010-03-23 


第1節




「刺扁有理 刺馬女有罪」? 撲殺馬統女兒的言論叫恐怖份子??刺扁的言論就叫言論自由. 踹扁的蘇安生就輕判而且可易 科罰金還邀請它去參加馬統的就職典禮?

電腦公司老闆呼籲在美台灣人撲殺馬英九女兒?我以為是台北市動物之家收容所志工哪!

人家她是(雙重國籍)美國流浪馬還會說英文-不是野狗啦!! 野狗沒有那麼大隻啦!!

不滿馬的傾中政策刑事局就逮人-網友:「白色恐怖」!! 連夜偵訊不竟恅?這算不算刑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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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4 13:15
江宜樺什麼東西?

◎ 陸念慈

江宜樺到底是個什麼東西?一個內政部長,竟然跳出來對司法說三道四?人民的言論自由,就憑他一個人來決定違法與否?尤其是先前發文「撲殺馬英九女兒」的陳政勳,就算涉嫌「妨害秩序罪」,最多也只是兩年以下徒刑,依照刑事訴訟法,五年以下輕罪應該先行「傳喚」,傳喚不到再發佈通緝,最後再來拘提。然而警方在廿四小時之內就集結重兵前往嫌犯住所「抓人」,難道台灣已經成為警察國家?司法程序可以完全不顧?

更可惡的是江宜樺竟然說開玩笑也不可以?難道法律的解釋權江宜樺一個人說了算?還是江宜樺認為全台灣的警察都閒閒沒事,連人民的玩笑也要「嚴正處理」?試問台灣每天有多少人開玩笑要「給別人死」?難道江宜樺要過濾所有人民言論,然後一個個來偵辦?還是江宜樺只會拍馬屁,民眾開玩笑給別人死都沒關係,給馬英九死就不行?其他人都不是人,都可以被開玩笑,只有馬英九最尊貴,連玩笑也開不得?江宜樺也不搞清楚,馬英九跟他自己都是人民花錢養的,是憑什麼在那裡「奴大欺主」?

(作者業商,部落格http://blog.libertytimes.com.tw/ntlutw/


tc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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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的撲殺 葉治平2010/03/24
2010/03/24 11:30
馬英九執政無能,卻極度傾中,執意拒絕公民投票,要逕行簽署ECFA,將對台灣造成無可挽回的衝擊。多數民眾對自己的前途感到焦慮,更有許多人對馬英九的「賣台」感到憤怒。所以有人在網路上留言,呼籲「在美台灣人對馬總統的女兒進行撲殺」。這種做法,不足為取。但讓人聯想起,一八九五年李鴻章主導簽訂「馬關條約」,憤怒的台灣人民也曾發文呼籲,要「撲殺」李鴻章等「賣台政客」。

文約;「無論其本身、其子孫、其叔伯兄弟子姪,遇之船車街道中,客棧衙署之內, 我台民族出一丁,各懷手槍一桿,快刀一柄,登時悉數殲除,…」其目的是「以償台民父母妻子田廬墳墓生理家產生命,無怨無讎受李鴻章、孫毓汶、徐用儀之毒害,以為天下萬世無廉無恥賣國固位得罪天地祖宗之警戒」。

對許多台灣人而言,簽署ECFA的確是對「父母妻子田廬墳墓生理家產生命」之毒害。他們不但與馬英九「無怨無讎」,甚至曾因相信他「燒成灰也是台灣人」而投票送他上總統寶座。而今卻又因馬「膺」九要「服膺九州」,而面臨失業破產,甚至家破人亡的恐懼,其憤怒之情可想而知。

但在網路上「噗文」,只能暫時宣洩心中的憤怒。從李鴻章到馬英九,事隔百年,不論是將台灣「永久割讓」,或是把台灣推向「終極統一」,完全以中國之利益做考量,以犧牲台灣來成全中國,這種心態與手法卻百年不變。台灣人必須認清這個事實,展現集體意志,以公投或示威,大聲向ECFA說不,並透過選舉,拉下傾中政府,才是有效的自救之道。

(作者現任美國Wayne State University教授)
 

□ 〔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