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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不是也可以合理懷疑馬英九是「匪諜」? 。20090929 自由社論。
2009/09/29 15:28:21瀏覽610|回應6|推薦9

我們是不是也可以合理懷疑馬英九是「匪諜」? 

。20090929 自由社論。

馬英九政府最近把維吾爾人權運動人士熱比婭認定為「與東突恐怖組織有關連」,為免其入境後「從事政治活動危害台灣的國家利益」,因此拒絕發給其簽證。這項官方說法公布後,台灣與中國成為目前世界上「唯二」指涉熱比婭是「恐怖份子」的國家,國際社會為之譁然。依照馬政府相同的標準,我們是不是也可以認定馬英九是中國共產黨潛伏台灣的「匪諜」,要求台灣高檢署就其是否違反刑法內亂外患罪展開調查?

總統依據憲法對外代表國家,一個政府如果所作所為有失國格,絕對足以動搖國本,不可等閒視之;馬政府禁止熱比婭來台的過程昨日爆出內政部與法務部事前未經跨部會商討,是個由上而下交辦、片面不周延的決策,其嚴拒理由與紅色中國沆瀣一氣,早已演成國際民主社群的笑話,這些爭端馬英九當然必須負起全責並且承擔所有後果。

馬政府以世界維吾爾大會秘書長多里坤.艾沙被國際刑警組織「通緝」為由,拒絕世維大會主席熱比婭的入境,不過,一九八四年國際刑警組織年會達成「排我納共」案,我國會籍及所有權利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取代,台灣目前並非該組織的會員國。同時,依據國際刑警組織的內規,各成員國可以要求國際刑警總部發布「紅色通報」動員其他會員協緝外逃要犯,但各國可自行判定並無強制性,中國至今已經向該組織提報了八百多名「黑名單」,其中涉及政治理由者,多不為先進國家所接受。

就此,馬英九必須具體回答以下諸項重大疑點。首先要問的是,台灣既非國際刑警組織會員國,根本不是被通報的對象,馬政府何以要把中方對刑警總部的一項單向請求當成金科玉律?恐怕中國直接警告必須照辦才是事實,未來是不是也要將所有八百名「中國通緝犯」等同「台灣通緝犯」,並採熱比婭模式通案執行?

其次,熱比婭尚未提出簽證申請,馬政府就急著公告不會准其入境,是否中國威脅若不妥處將展延年底第四次江陳會、兩岸金融MOU以及ECFA的洽談與簽署?中共在一九四九年之後曾經公布「十大戰犯」,叛逃的蔣介石赫然在列,於今未見中國發布撤銷,若對岸以同樣理由要求「逮捕」蔣介石遺體送至對岸鞭屍,馬政府豈不基於「國家利益」也不能拒絕?

其三,因為世維秘書長多里坤.艾沙入境南韓被拒,所以世維主席熱比婭不能入境台灣,箇中的因果關係為何?按照這個邏輯,吳敦義在國民黨秘書長任內是國共平台成員,現在被馬英九任命為行政院長,是否吳敦義與中國的所有交易往來都將與馬英九直接畫上等號?未來也將由馬概括承受?

其四,馬政府說各國國情不同,我國憲法對疆獨是不允許的,熱比婭訪台一定從事政治活動,因此禁止其入境。如果這種謬論講得通,「蒙古」亦在中華民國憲法規定的固有疆域之內,中央相關選舉並明定蒙古產生員額,馬政府是否立即宣布蒙古國為叛亂組織?從而一律禁止蒙古國人入境?倘若不是,為什麼?

再印證中國即將舉辦的十一國慶,這是慶祝六十年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自此把中華民國掃進歷史的垃圾堆,終結中華民國的國祚,馬政府調查局長吳瑛昨日在國會表示「立法委員就算前往參加也沒怎麼樣」,請問中國人大政協是否也會對等來台慶祝雙十國慶?馬政府官員明知事實是否定的,仍公開表述我國公職人員前往中國慶祝中華民國被殲滅沒什麼,這是什麼意思?

綜合上述的顛倒與錯亂,如果比照馬政府態度決絕處置熱比婭來台案的論述基礎,馬英九根本就是在著手實施破壞國體,或是通謀外國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這不就涉及了內亂外患罪,最高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如果熱比婭被指涉實施恐怖主義是無誤的,那麼我們合理懷疑馬英九是「匪諜」,有什麼錯?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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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蘭空軍第一狙擊手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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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NO !
2009/11/24 22:34
牠絕對不是匪諜!

他是台奸!

羽扇綸巾、談笑間、強虜灰飛煙滅、故國神遊、多情應笑我、早生華髮。


tc3609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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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揹負七百多條人命的中國黑心冷血動物"害命馬英九",比陳進興更可惡。
2009/10/05 13:08
拒絕入境?老馬軋阿婭

◎ 郭成義

「熱比婭」熱,方興未艾。熱比婭三度被提名諾貝爾和平獎,是美國國會民主基金會贊助的人權鬥士,全世界把她列名為恐怖份子的只有一個國家,那就是中國,現在又多了一個,那就是台灣。

但根據中國國民黨的邏輯,台灣不是一個國家,台灣是中國的一省、一個地區,所以,全世界把她列名為恐怖份子的仍然只有中國,台灣不過是依據宗主國的決策辦事而已。

其實中國還不只是台灣的宗主國,在馬政府眼中,中國就是「國際」,中國的政策決定就是「國際標準」,有了中國,就等於有了全世界,其他國家在馬政府眼中等於空氣,所以任何事只要按「國際標準」來行事就不會錯。

嘲諷的是,熱比婭訪問過二十八個國家,從未被拒絕過,但馬英九總統會被多少個國家拒絕入境?答案少說也有一百多個,而且這一百多個國家都是應台灣「宗主國」—中國的要求所致。

馬英九儘管對中國百依百順,自甘附庸,但有種請你出訪這些國家試試看,看中國會不會同意,保證就連中國本身都不會讓你入境,你才是世界各國眼中最大的恐怖份子吧!

(作者為退休媒體人)


tcang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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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恐懼中的中國黑心冷血動物"害命馬英九",比陳進興更可惡。
2009/10/04 14:45
可恥的江宜樺

中國「十.一」國慶的坦克、飛彈看起來殺氣騰騰的對著台灣,卻抵不過熱比婭自傳電影「愛的十個條件」。台灣人民用一部電影取消了中國的「武嚇」,也取笑了「馬統」伏低做小的醜態!

匍匐於中國之下,「馬統」絕不敢放熱比婭來台灣。當初「馬統」政府用含沙射影的方式,把熱比婭「抹黑」成恐怖份子,遭到國際媒體的撻伐,只好一再更正、澄清。因為熱比婭住在美國華盛頓特區,熱比婭絕不可能是恐怖份子。

「馬統」政府又使出「白色恐怖」的伎倆,把熱比婭打成恐怖份子的「同路人」,硬指「世維」秘書長多里坤.艾沙是「恐怖份子」。內政部長江宜樺在國會答詢時表示:「我們從盟邦及國際刑警組織所獲得的訊息,這位秘書長是紅色警戒對象。」接著,江宜樺又強調說被此組織列為紅色通報的人,「根本就是要逮捕的,已是非常嚴重事情。」為了替中國擦屁股,為了替「馬統」邀主子的歡心,號稱自由主義的江宜樺把自己的靈魂都出賣給魔鬼。

多里坤是不是恐怖份子?先看事實。多里坤九六年到了德國慕尼黑,○四年在德國成立「世維」大會;中國指控多里坤是「東突」第三號恐怖份子,要求德國遣返。德國轉而要中國提出證據,甚至還請烏魯木齊公安協助提供,結果一無所獲。○六年,多里坤成為德國公民。多里坤接受媒體訪問時,反詰說:「如果我是恐怖份子,怎會讓我入籍?」多里坤表示他早已取得國際社會的認可。果然,今年八月,他在日內瓦參與聯合國「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的研討會。江宜樺所說「立即逮捕」,顯然是白賊、是胡扯。

再看中央社記者向「國際刑警組織」的查詢,答案是:「從未通緝」、「僅是代會員國傳播要犯資料,並不代表國際刑警組織的立場」云云;這個「會員國」當然就是中國。從「事實」檢驗中央社「報導」,完全一致。可見把多里坤當「恐怖份子」加以通緝的只是中國而已;從而可以合理懷疑江宜樺口中「透過盟邦查詢」的「盟邦」非中國莫屬。

這是「馬統」的「白賊集團」向中國交代、交心;問題就是這麼簡單。

(作者金恒煒,當代雜誌總編輯) 20091004


tcang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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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恐懼人民的中國黑心冷血動物"害命馬英九",比陳進興更可惡。
2009/09/30 22:07
荒唐、鬼扯、白賊!  20090930 自由評論

馬英九政府禁止熱比婭入境台灣,說穿了,只有一個理由,就是遵奉「中國旨意」,幾天來,吳敦義、江宜樺等官員辯解的理由,愈說愈荒唐,簡直鬼扯白賊加三級!

從吳、江等馬英九政府高官辯解之辭來看,顯示他們並非真正決策者,背後拍板的「藏鏡人」,就是馬英九總統及蘇起等,而藏鏡人背後更大的藏鏡人集團,就是中共政權。

熱比婭遭中國迫害流亡海外,有國際難民身分,美國政府給她永久居留權,並長住大華府地區,馬政府卻誣指她為恐怖份子,連馬英九的「恩師」孔傑榮教授也看不過去,直斥馬政府「荒謬」。因為她如是恐怖份子,那歐巴瑪豈不危險?

而吳、江等指稱與恐怖組織關係密切的世維大會秘書長多里坤.艾沙,被國際刑警組織通緝云云,經查都不是事實,只是中國為鎮壓維族人惡意單方面的指控而已,大多數民主國家不接受,多里坤.艾沙並具德國公民身分。吳敦義指稱熱比婭被南韓拒絕入境,也是鬼扯,不是事實。

更荒唐鬼扯的是,吳揆稱疆獨為「我國憲法所不許」,做為禁止熱比婭入境理由之一,依他的說法,中國共產黨占據大陸,更為「我國憲法所不許」,那麼,陳雲林就是叛亂集團高幹,不但應拒絕他入境,更應逮捕受審才是,為何馬政府卻以元首級維安規格保護他?

中國國台辦指手劃腳、叫罵幾聲,馬吳就匍匐在地、遵旨執行,禁止熱比婭入境,令人強烈懷疑,馬吳其實就是中國紅色皇朝派來統治台灣的總督及巡撫!


tcang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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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揹負七百多條人命的中國黑心冷血動物"害命馬英九",比陳進興更可惡。
2009/09/29 18:19
「馬賊集團」的國際大醜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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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恒煒2009/09/29

中國致命性的三個頭號敵人,依序是陳水扁、達賴與熱比婭。唯一替中國出氣、看家的只有台灣區長「馬統」一人:陳水扁押在大牢不放;意圖用「時機不宜」封殺達賴入境;熱比婭連入境申請都還沒有提出,就祭出「恐怖份子」的大帽子,將她「三振」出局。

台灣官方的國安局局長蔡得勝明確指出,從中國的角度(注意,是中國非台灣),他們最怕的就是台獨、疆獨與藏獨的「三獨合一」。達賴喇嘛流亡印度、熱比婭流亡美國,中國最束手無策的就是「台獨」;「馬統」違憲、違法,無所不用其極的迫害台獨代表人物陳水扁,就是執行中國「不可能的任務」。從而可知,拒達賴、退熱比婭,是中國小弟「馬統」的當然天職。

為了不讓熱比婭到台灣來,江宜樺放棄學術良心,透過質詢秀,把熱比婭打成「恐怖份子」,在台灣內部,尤其國際人士的反彈、抨擊與拿出實證下,只好使出以謊止謊的伎倆。

先還原事實。江宜樺認為熱比婭女士要入境「會把恐怖主義陰影帶來台灣」,證據呢?第一,「熱比婭的世維大會與東突(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恐怖組織有密切關係」;第二,「世維大會秘書長多里坤.艾沙(Dolkun Isa)是國際刑警組織通緝的國際恐怖份子」,結論是,將熱比婭來台界定為「有危害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之虞」。

問題很簡單,熱比婭不是「恐怖份子」。誠如孔傑榮所說,熱比婭住在美國大華府地區,指控她是恐怖份子「很荒謬」;艾沙也不是恐怖份子,他不但不在國際刑警組織的通緝令中,而且被德國接受為「公民」,住在德國。世維大會獲美國國會捐款的民主基金會補助,當然不是恐怖組織。那麼只顯示一件事,「白賊集團」提出的所有理由與中國完全一致,證實聽命專制中國的指令而已。

鐵證如山下「白賊義」只好改口供,表示政府沒有說熱比婭是恐怖份子,這又是「白賊」;「白賊義」為了圓謊,只好把矛頭對準艾沙,指控艾沙是恐怖份子。問題是,艾沙不是恐怖份子;即使艾沙是,艾沙並沒有來台的打算,拿南韓拒絕艾沙入境當理由,全不能成立,因為受邀的是熱比婭,不是艾沙。

更荒乎其唐的是,「白賊義」把南韓拒艾沙的帳算在熱比婭身上,回應記者時表示「包括南韓也禁止她入境」。熱比婭公開澄清,從二○○五年獲釋後,共訪問過二十八個國家,除了台灣外,沒有任何政府拒絕她入境,「台灣政府竟然以和中國同樣的藉口拒絕她入境」,故而「擔心共產黨的陰影也可能籠罩全台灣人身上」,這才是一針見血的點出問題本質。

吳敦義最應受到批判的是,他竟然敢公開說:「我國憲法對疆獨不容許。」真的嗎?請告訴台灣人民,憲法哪一章、哪一款、哪一項有此規定?這是「白色恐怖」、「戒嚴心態」的復辟!「馬統」當職業學生時就把「台獨運動」與「恐怖份子」劃上等號而大書特書。更何況,刑法第一百條及一百零一條已廢除,從此思想與言論不能入罪,人民有權利推動「台獨」,甚至有權提出「台獨公投」。那麼請問誰給吳敦義權力說「不容許」?日本學者水谷尚子接受《自由時報》專訪時,諷刺台灣政府「不但被國際恥笑,也很清楚的說明了台灣是在聽誰的話辦事」。

雲林補選與澎湖公投重挫「馬統」的重要意義是,台灣人民不再信任「馬賊集團」,「馬統」非要聽命中國,剉咧等罷!


Taiwa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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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好心馬英九沒好報:冤魂纏身馬唯中,橫死街頭遭天譴。怨鬼纏身馬元中,曝屍街頭遭報應。
2009/09/29 16:28

【外電】熱比婭和台北︰馬政府的失策


華爾街日報  2009年9月28日 

台灣總統馬英九在去年當選主要是因為要通過與中國更密切的聯繫來改善台灣的經濟。但他的政府把這個任務給曲解了,他甚至與中國的專制政治也成立了更緊密的關係。  

台北拒絕熱比婭的入境簽證的決定只能有一種解釋。維吾爾的維權人士在上週三受到台灣當地的搖滾歌星的邀請於12月到台灣訪問。馬政府很迅速的阻斷了這個主意。內政部江宜樺在週五告訴國會立法委員說,熱比婭女士的世界維吾爾大會「與恐怖組織有關」,因此不能訪問台灣。行政院長吳敦義說這個決定是「台灣和其人民的最大利益」。

 這些解釋並不能自圓其說。台灣沒有把任何維吾爾組織明確分類為恐怖組織。熱比婭女士和平的生活在美國的華盛頓特區,而她的組織所代表的是一個中國境內最受壓迫的少數民族,他們也公開聲明放棄暴力。其他的民主國家,包括澳大利亞和日本,也都毫無質疑的歡迎她的來訪。

至於台北所聲稱的,不要聽熱比婭女士的發言是其公民的「最佳利益」,這無疑應該是一個個人的決定,而不是政府該作的;一個只有在民主國家中才有可能的自由選擇。台灣的內部有許多親中以及反中的團體,他們的觀點都被島內生氣勃勃的媒體所廣泛報導。為什麼不讓熱比婭女士出示她的證據,呈現中國對維吾爾族的野蠻行動,然後讓台灣公民來決定他們自己的想法?

 在熱比婭女士甚至還沒有申請簽證之前就拒絕她,表示馬政府在安撫中國。在熱比婭女士此行被宣布不久之後,中國官方媒體就威脅要停止北京支持台灣加入世界衛生組織,並停止兩岸的經濟自由化。當台北讓達賴喇嘛在本月初訪問台灣安慰莫拉克颱風的受害者時,北京也有類似的大驚小怪。

 馬先生也許認為他在短期間對這些威脅讓步,是有利於台灣在未來獲得更多與中國的經濟一體化。但真正的風險是,屈服於專制欺凌會削弱台灣相對於北京的議價能力,並且出賣了台灣所代表的民主價值。

□ 〔 資料來源: TOTTORO當家 | 引用網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