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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9 03:19:24瀏覽663|回應0|推薦2 | ||||
關刀客vs.炸彈客 盧太城2007/06/27 一位風光出獄,一位即將黯淡入監;白米炸彈客凸顯農民的困境,關刀客彰顯了台灣價值。受到社會的關注,卻有天差地別。 台灣加入WTO是扁政府之前的決策,不過到了二○○三年至二○○四年間,楊儒門以四處安置炸彈凸顯這問題,筆者以為,就法律的層面不足取,也看不到他深刻的建設性訴求。但是,只要是反民進黨政府,就是「泛藍」媒體的寵兒,連獲總統特赦出獄也為媒體聚焦,甚至彰化縣政府還有意聘為農業顧問;我想問的是,從頭到尾楊儒門對農業的看法在哪裡?是不是只有兩句話:「照顧農民,照顧兒童?」 沒錯,單純是一種力量,但是「台灣關刀客」黃明才不也是一種單純?聲援的力量呢? 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黃明才在桃園機場衝突事件(那個中國以反分裂法「合法化」軍事犯台,連戰等卻急於進京表態,有歐吉桑被年輕黑衣人打得頭破血流的事件)中表達捍衛台灣的理念,卻只是因為手持關刀配合媒體拍照,被判處四個月,且不得上訴。整個訴訟過程,黃明才獨自上法庭,沒有錢請律師,也沒有任何團體聲援,現在即將入獄,他只希望法官能歸還他向廟裡借的「關刀」。 事實上,機場衝突事件中,還有位令人印象深刻的林參天。 最近幾年大型的民主運動,包括「二○○四年二二八手牽手護台灣」、「二○○五年三二六反中國反分裂法」、「二○○五年四二六桃園機場衝突」等運動,「台灣魂」的旗海,讓人印象深刻,帶領這群台灣捍衛隊的精神領袖,就是出身眷村的林參天,以及陪同他的黃明才。 林參天今年四十九歲,外省第二代,他認為台灣沒有族群問題,只有認同不認同台灣的問題;他熱愛台灣這塊土地,痛恨中國對台灣的打壓;在得知連戰將前往中國交心表態之後,林參天率領兩輛遊覽車的台東鄉親參加機場抗議活動。黃明才在機場內手持「關刀」,沒有開封,穿著「殺連戰、救台灣、賣國老賊看刀」造勢語言的背心,衝突爆發後,林、黃等人被檢察官依公然聚眾施暴罪嫌起訴。 一審,桃園地方法院法官認為林參天發起民眾前往桃園機場抗議,和「殺連戰、救台灣」等言論,屬於憲法的言論自由保障,況且黃明才的關刀並未開封,判兩人無罪。 二審,大逆轉。林參天被判八個月,緩刑三年;黃明才四個月,不得上訴,也未緩刑。黃明才即將入監;林參天擔心三審會遇到「統派法官」,決定放棄上訴。 黃明才交保時,他堅持要求檢察官歸還那件「殺連戰、救台灣、賣國老賊看刀」的背心,他堅持穿著這件背心走出看守所。現在,入獄前,他只希望法官能歸還他向廟裡借的「關刀」。 也許,黃明才太單純了吧!正義的關刀,在泛藍居多的法院、報社電視台,從來就是鎖在櫃子裡! (作者為農民黨顧問、媒體從業人員) □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關刀 vs 紅馬 formosa2008 2007/06/27 人客點歌,小編這就來唱出這首故鄉的悲歌: 2005.4.26,黃明才、林參天在桃園機場抗議連戰「赴京向反分裂法示小」返國。黃明才穿著「殺連戰、救台灣、賣國老賊看刀」造勢語言的背心(詳見「關刀客vs.炸彈客《鯨魚網站》)。結果一審:兩人無罪。二審:黃明才四個月,不得上訴,也未緩刑。林參天被判八個月,緩刑三年。 關於部分民眾對判決有疑義,法官表示:馬案和黃案本來就有很大的不同,請民眾了解:
1. 馬英九,是以在野黨主席的身份,憂心政治清廉受污染、公共利益受損,才會出言恐嚇。身份、目的,顯然跟黃不同。 2. 馬英九承認口出惡言、投書報紙,道歉時楚楚可憐。黃明才有[這樣的表演天分]嗎? 3. 連戰不擔任政府公職已經多年。黃林兩人抗議一介平民,顯然跟馬先生不畏強權、與總統對槓的英勇事蹟,不能相提並論嘛! 4. 是故,檢察官當然也就沒有義務為黃嫌提供「語意解釋」的服務啦。 === 機場衝突事件 林參天放棄上訴關刀客判四月
=== 嗆總統?子彈已上膛 馬獲不起訴
□ 〔資料來源:福爾摩沙Orz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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