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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風光出獄,一位即將黯淡入監;白米炸彈客凸顯農民的困境,關刀客彰顯了台灣價值。受到社會的關注,卻有天差地別。黃明才太單純了吧!正義的關刀,在泛藍居多的法院、報
2007/06/29 03:19:24瀏覽663|回應0|推薦2
關刀客vs.炸彈客
盧太城2007/06/27

一位風光出獄,一位即將黯淡入監;白米炸彈客凸顯農民的困境,關刀客彰顯了台灣價值。受到社會的關注,卻有天差地別。

台灣加入WTO是扁政府之前的決策,不過到了二○○三年至二○○四年間,楊儒門以四處安置炸彈凸顯這問題,筆者以為,就法律的層面不足取,也看不到他深刻的建設性訴求。但是,只要是反民進黨政府,就是「泛藍」媒體的寵兒,連獲總統特赦出獄也為媒體聚焦,甚至彰化縣政府還有意聘為農業顧問;我想問的是,從頭到尾楊儒門對農業的看法在哪裡?是不是只有兩句話:「照顧農民,照顧兒童?」

沒錯,單純是一種力量,但是「台灣關刀客」黃明才不也是一種單純?聲援的力量呢?

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黃明才在桃園機場衝突事件(那個中國以反分裂法「合法化」軍事犯台,連戰等卻急於進京表態,有歐吉桑被年輕黑衣人打得頭破血流的事件)中表達捍衛台灣的理念,卻只是因為手持關刀配合媒體拍照,被判處四個月,且不得上訴。整個訴訟過程,黃明才獨自上法庭,沒有錢請律師,也沒有任何團體聲援,現在即將入獄,他只希望法官能歸還他向廟裡借的「關刀」。

事實上,機場衝突事件中,還有位令人印象深刻的林參天。

最近幾年大型的民主運動,包括「二○○四年二二八手牽手護台灣」、「二○○五年三二六反中國反分裂法」、「二○○五年四二六桃園機場衝突」等運動,「台灣魂」的旗海,讓人印象深刻,帶領這群台灣捍衛隊的精神領袖,就是出身眷村的林參天,以及陪同他的黃明才。

林參天今年四十九歲,外省第二代,他認為台灣沒有族群問題,只有認同不認同台灣的問題;他熱愛台灣這塊土地,痛恨中國對台灣的打壓;在得知連戰將前往中國交心表態之後,林參天率領兩輛遊覽車的台東鄉親參加機場抗議活動。黃明才在機場內手持「關刀」,沒有開封,穿著「殺連戰、救台灣、賣國老賊看刀」造勢語言的背心,衝突爆發後,林、黃等人被檢察官依公然聚眾施暴罪嫌起訴。

一審,桃園地方法院法官認為林參天發起民眾前往桃園機場抗議,和「殺連戰、救台灣」等言論,屬於憲法的言論自由保障,況且黃明才的關刀並未開封,判兩人無罪。

二審,大逆轉。林參天被判八個月,緩刑三年;黃明才四個月,不得上訴,也未緩刑。黃明才即將入監;林參天擔心三審會遇到「統派法官」,決定放棄上訴。

黃明才交保時,他堅持要求檢察官歸還那件「殺連戰、救台灣、賣國老賊看刀」的背心,他堅持穿著這件背心走出看守所。現在,入獄前,他只希望法官能歸還他向廟裡借的「關刀」。

也許,黃明才太單純了吧!正義的關刀,在泛藍居多的法院、報社電視台,從來就是鎖在櫃子裡!

(作者為農民黨顧問、媒體從業人員)

□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關刀 vs 紅馬
formosa2008 2007/06/27

人客點歌,小編這就來唱出這首故鄉的悲歌:

2005.4.26,黃明才、林參天在桃園機場抗議連戰「赴京向反分裂法示小」返國。黃明才穿著「殺連戰、救台灣、賣國老賊看刀」造勢語言的背心(詳見「關刀客vs.炸彈客《鯨魚網站》)。結果一審:兩人無罪。二審:黃明才四個月,不得上訴,也未緩刑。林參天被判八個月,緩刑三年。

關於部分民眾對判決有疑義,法官表示:馬案和黃案本來就有很大的不同,請民眾了解:

馬英九子彈=「罷免案的提出」
何時扣扳機=「表決通過罷免案」
黃明才殺連戰=?
賣國老賊看刀=?

1. 馬英九,是以在野黨主席的身份,憂心政治清廉受污染、公共利益受損,才會出言恐嚇。身份、目的,顯然跟黃不同。

2. 馬英九承認口出惡言、投書報紙,道歉時楚楚可憐。黃明才有[這樣的表演天分]嗎?

3. 連戰不擔任政府公職已經多年。黃林兩人抗議一介平民,顯然跟馬先生不畏強權、與總統對槓的英勇事蹟,不能相提並論嘛!

4. 是故,檢察官當然也就沒有義務為黃嫌提供「語意解釋」的服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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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衝突事件 林參天放棄上訴關刀客判四月


中央社╱中央社 2007-06-21 16:41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二十一日電)前年桃園機場連戰出訪中國衝突事件,台灣魂台東捍衛隊成員林參天被控衝突首謀,二審判處八個月,緩刑三年,林參天決定放棄上訴;另一風雲人物「關刀客」黃明才則判處四個月不得上訴、不得緩刑。

前年三月十四日中國通過反分裂法,一旦台灣獨立,賦予中國軍方可逕行以「非和平的方式」解決台灣問題;一個月後,當時擔任國民黨主席的連戰,率團出訪中國,引起民間兩極反應。

連戰此行認為會「出賣台灣」和認為「有穩定兩岸和平」的兩方人馬,在桃園機場發生流血衝突。

「台東捍衛隊」成員林參天率領兩輛遊覽車的台東鄉親參加,當中黃明才在機場內手持「關刀」,穿著「殺連戰、救台灣、賣國老賊看刀」的背心,衝突後,林參天、黃明才等人被檢察官依公然聚眾施暴罪嫌起訴。

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判處兩人無罪,一審法官認為林參天發起民眾前往桃園機場抗議,和「殺連戰、救台灣」等言論,屬於憲法的言論自由保障,況且黃明才的關刀並未開封。

一審法官認為,「言論自由保障每個人說出對於公眾人物或公職人員的想法,當然包括激烈、尖銳甚至令人不悅之批評,這正是台灣社會所建立彌足珍貴的權利,即使每個人品味未必高尚,法院相信連戰先生當有接受批評的雅量」。

不過二審判決出現大逆轉,判處林參天八個月,緩刑三年,黃明才四個月,不得上訴,也未緩刑。

二審法官認為,憲法保障人民自由,除民眾可表達意見言論外,仍不得侵害他人權利,或恣意在不特定人往來頻繁之交通樞紐國際機場,使用彈弓、關刀、甘蔗、雞蛋等可能危及他人生命、身體。

林參天決定放棄上訴,不過他希望台灣人切記桃園機場教訓;黃明才則等候通知入獄,不過他希望法官能歸還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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嗆總統?子彈已上膛 馬獲不起訴


TVBS╱李晴 2007-04-24 17:19

馬英九去年推動總統罷免,一時口快,重砲痛批陳總統,被民進黨市議員告上法院。前國民黨主席馬英九(96.06.07):「如果陳總統,再不體認他自己的責任感跟羞恥心,辭職下台,到時候被人民推翻下台,那個時候會死的非常難看。」

就 是這番話,還有子彈已經上膛,已經瞄準目標,只差何時扣扳機,這些話,讓5位民進黨台南市議員氣的按鈴控告,馬英九妨害秩序,但檢方的不起訴處分書,卻有 不同註解。所謂子彈已經上膛,檢察官認為,子彈是指「罷免案的提出」,何時扣扳機,則是隱喻「表決通過罷免案」的意思,還有陳水扁總統,會死得很難看,檢察官解讀,是指如果「罷免案通過」,總統將威信盡失,政治生命也會結束,檢方認為,馬英九身為在野黨主席,用聳動言語批評時局,雖然不妥當,但政府是否清廉,攸關公共利益,而且並沒有證據能證明,馬英九是在煽惑他人犯罪,所以不起訴馬英九。

這結果看在告人的議員眼中,實在不是滋味。

雖然馬英九後來承認口出惡言,並不恰當,甚至投書報紙,公開向社會道歉,但顯然還不能焦熄反對者心中的怒火

□ 〔資料來源:福爾摩沙OrzNews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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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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