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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8 16:23:55瀏覽903|回應0|推薦2 | |
●記者劉愛生/罰寫作文 ●當採訪記者已廿多年,等於被「工作單位」罰寫作文近半輩子,每天都寫兩、三千字的文章。有時候也會自我反省,想考驗一下自己的寫作能力,是否「真夠水準」可以刊登上報。 印象中,小時候就是不愛作文,經常被老師罰寫作文,或是重寫一篇,沒想到,日後的工作竟然是每天都要寫作文,且一寫至今即已廿多年。 7月某天休假,在客廳泡茶看網路文章,突然心血來潮,立即書寫一篇文章,嘗試投稿,希望能在聯合報副刊見報,肯定自己的作文能力,之後約2個月,9月中旬終於刊登見報了。 稿費多少事小,文章終能見報,也等自己的作文能力尚可,或是剛好符合審核小組的水準,我也很開心,證實自己的「提筆實力」,沒有十粒,至少也有八粒吧。不信有照片文憑。>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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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閒生活|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