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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權 ?
2011/08/06 00:08:31瀏覽331|回應3|推薦65

(1)法官必須讓性侵受害者當庭陳述經過,要是我:[去死吧!]然後調頭走人.若此為法律必須之惡有無妥善的規劃以資補救?慘痛經驗必須一再說,要幾次的心靈傷害法曹們才夠?

(2)對於證據確鑿的犯人(包含現行犯)可以遮掩面目,可以一再上訴.受害者則必須接受電視記者以麥克風堵人一再追問;司法人員一再要求陳述經過.不知這種[人權]是在保護誰?可否依照劉邦的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再加上一條:性犯罪者去勢?

   高唱人權者可曾設身處地的檢討?即使是一瞬間?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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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akeo2010&aid=5507259

 回應文章

不能正經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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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2011/08/08 15:39
可說是十多年吧,台灣自國際上學了很多,學了國外MBA,學了人權,學了照護弱勢,學了一大堆,但那些個讓台灣人感到學習的事物其背後的"精神及主軸"學到了沒??!!
怎看都只像是一知半解下的囫圇吞棗外加照本宣科。
老頑童上山(takeo2010) 於 2011-08-08 18:05 回覆:

嗨!

深有同感.

現在啊那些[棗兒]好多卡在喉嚨不上不下了.解鈴還需繫鈴人,我看應該再次三顧豪宅敦請那些蛋頭們解救了.


張鳳哈佛 哈佛問學錄 得首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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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再度傷害﹐問題很大...
2011/08/06 11:15
 
老頑童上山(takeo2010) 於 2011-08-06 14:00 回覆:

嗨!張老師

在目前台灣幾乎將人類最基本的價值觀完全扭曲,我不信[弱肉強食]還能存在於人類社會多久.若此,凡是受害者都是弱者,都該淘汰?

真的,看那些新聞每每讓我非常生氣.


戀戀 風塵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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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
2011/08/06 06:32

十分認同

人權是保障好人的

作姦犯科就該得到嚴厲的刑罰

老頑童上山(takeo2010) 於 2011-08-06 13:53 回覆:

嗨!

謝謝您的贊同.

所謂[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常來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