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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8 02:04:52瀏覽549|回應0|推薦20 | |
上月中,週末.清晨.約莫四點許我在小傢伙耳邊輕輕的說:[要不要去拍照?]他猛一翻身幾乎是大叫:[要!]還嚇了我一跳. 等他刷洗準備妥當已經過了半小時,父子倆幾乎用跳的下樓到車庫,坐上心愛的[二百五]機車衝出.因為喜歡拍照者都知道拍晨曦和小孩與動物最難掌握,眼看時間分秒飛逝,趁著清晨人車稀少我也加快速度. 途經石門時,眼看太陽已經等得不耐煩先跳出來了.(真的,旭日升起你會感覺是用跳的).我們就在水車公園隨意拍幾張(我的格子首頁照片就是在此由小傢伙拍的),然後我問小傢伙繼續走或者回家?他心有不甘遲疑了一下然後堅定的說繼續!好吧!先找到7-ELEVEn,吃喝過我問他有沒有想去的地方?沒出聲.我說就隨意逛逛吧! 沿路隨意停隨意拍,不知不覺過了金山鄉,萬里就在眼前,心裡有個譜:先不告訴他要去野柳讓他驚喜一下然後順路再帶他去基隆看大船尿尿!這時突然發現原本車來車往機車蠻多的上班族怎麼突然不見了?看看儀表板上的數位時鐘不到八點,應該.......... 這時猛然發覺路邊有短籬?還看見限速牌60-90,糟了!該不會........心裡正在七上八下時又看見限速牌120-90,完了!我光想著計畫忘了左轉闖入高速公路了.退不能退,再走大違規.事到如今反正退也罰進也罰,乾脆賭一下!於是靠著路肩暫停讓小傢伙坐前面儘量壓低頭部,飆吧! 因為急著想脫困時速維持在100-120之間,只顧著狂飆,只盯著路況,讓汐止交流道都過了而不知.待瞥見遠處指示牌[堤頂大道....]知道將要脫困了,打著右轉燈號剛要下交流道時看見上面路肩兩位警察幾乎是指著我的鼻子,被發現了!我只好加速衝下結束極其驚險的一段路程. 在內湖的肯德基用正式的早餐壓驚,回到家據實以告,一則得意一則以憂,就怕被拍照告發.時至今仍然沒有收到罰單應該太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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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