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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07 17:48:55瀏覽1431|回應1|推薦3 | |
引用自 http://www.luchoulee.org.tw/home203.htm 李友邦將軍畢生為台灣、為祖國的民族、民主革命運動奮鬥而犧牲,是一位赤誠的民族愛國主義者,在台灣光復史、台灣近現代史、及至中國近現代史,有其歷史的定位與奉獻。 李友邦字肇基,1906年4月l0日( 李友邦自幼就不滿日寇統治台灣,具有強烈的民族意識,1918年,十四歲的李友邦進入台北師範學校就讀,激於義憤,參加文化協會、策動學運等抗日。1924年,李友邦再夥同林木順、林添進等八位同學,再度突擊台北新起派出所(今台北市長沙派出所),因事態嚴重,轟動台灣,被師範學校開除學籍,並要逮捕他。李友邦獲悉,連夜越牆逃離台灣,前往祖國大陸,繼續為台灣民族革命運動而奮鬥。 1912年,先生7歲,入當時日制和尚洲公學校,即今日之蘆洲國小前身。 1918年,先生13歲。當時正值第一次歐戰末期,殖民地自主、民族自決的風潮漸起,對於充滿殖民地矛盾的台灣,起著一定的衝擊作用。此時,李友邦先生公學校畢業,入台北師範學校,隨即參加了校內學生的秘密反日組織,散發反日傳單,從事抗日運動。 1921年,先生16歲時,以林獻堂、蔣渭水為首的「台灣文化協會」成立,先生遂參加此一公開的抗日文化鬥爭組織。而著名的李家大宅及院落,自然成為文化協會在和尚洲文化活動的理想場地,所以在李家經常有文化協會的講演活動,招來無數為殖民地探求出路的人民群眾和抗日社會運動家,也招來監聽監視的日本警探。也在此時,先生和蔣渭水、王敏川、賴和、連溫卿諸先輩結成忘年的友情。 1922年,先生18歲,和胞弟李成基夥同激進抗日青年襲擊海山郡新起派出所。1924年三月,又夥同後來台共創始人林木順及林添進再襲新起派出所,事件造成轟動,台北師範查明先生參與其事,勒令退學,招警逮捕,先生即於當夜越牆潛逃至高雄,與林木順等人會合後,潛離台灣到祖國大陸的上海,又轉廈門。同年九月,先生入國共第一次合作時代之黃埔軍校二期。 1926年六月,在廣東台灣籍青年的抗日獨立運動被日本在大陸領事館特務偵破。幸於前一年(1926年)因不滿國民黨右翼抗拒孫文聯俄容共引起的黨內波瀾而一度潛返台灣的李友邦,雖一時免於逮捕,但亦延至1929年在上海被捕。同案先時被捕的著名抗日運動家尚有郭德金、張深切等人。 1926年,先生返台期間,台灣文化協會內部左翼反日思逐漸漸擴大,左右對抗之勢在文協內形成。此時先生與文協進步派來往密切,與蔣渭水、連溫卿、王敏川等常相聚合,共謀台灣民族民主革命的進一步發展。另一方面,先生亦在台為他在大陸所領導的「台灣區工作委員會」募集資金。同年末,先生赴日本,入早稻田大學。由於1926年廣東抗日事件案底,受日警緝捕,即逃往上海,再逃至杭州,改用原名李肇基活動。 1927年,先生自杭州返廣州,加入成立於該年三月十日之「廣東台灣革命青年團」宣傳部。同年四月,蔣介石發動政變,肅清黨內異己,先生遂潛廣州。 1929年,日警因1926年廣州抗日事件追訴,捕獲先生,終得不起訴釋放,乃又轉赴杭州,據教席於杭州國立藝專。 1932年,先生26歲,被國民黨右派勢力逮捕,投入浙江杭州陸軍監獄,在獄中五年,迨1937年國共第二次合作,始被國民政府釋放。但偵訊及入獄期間,先生受到殘酷刑訊,致右腳打斷,腦部亦受嚴重挫傷。同一年(1932)先生二弟李友先(成基)先生欲到大陸投奔友邦先生,被日警唆使當時地方流氓蔡君通暗殺身亡。1934年,先生三弟李友烈(丕基)先生亦欲潛往大陸投奔友邦先生,藏身運煤船中,被日特捕獲,經酷刑拷打至死。 1937年,先生自浙江陸軍監獄出監後,著手籌備組織「台灣義勇隊」,並在中國抗日民族解放戰爭中,提出「保衛祖國,收復台灣」的口號,號召當時一切滯留祖國大陸及島內台胞共同為民族解放、抗日救亡運動而鬥爭。 1938年秋,「台灣義勇隊」正式成立於浙江金華。這是台灣省同胞第一個參與全中國抗日民族解放戰爭的武裝隊伍。次年二月,國民政府正式將台灣義勇隊整編歸第三戰區指揮,先生晉階陸軍少將。同年,先生同時策劃成立「台灣少年團」,直屬義勇隊,又在浙江金華成立「第一台灣醫院」,為抗戰中軍民醫療做出貢獻。 1941年,與嚴秀峰女士結婚,並出版分析日本帝國主義在台統治社會經濟學的構造理論著作「日本在台灣之殖民地政策」。浙江蘭谿第三台灣醫院亦於此年成立。 1942年,金華淪陷,台灣義勇隊撤退到福建龍岩,並奉命成立「三民主義青年團中央直屬台灣區團部」。同年八月,先生指導之「台灣青年」周刊問世,至1945年抗戰勝利才休刊。九月先生領導之「台灣幹部訓練班」第一期開訓,招訓閩西、閩南青年。而建陽縣第四台灣醫院亦告成立。 1943年,台灣義勇隊擴大為「台灣義勇總隊」,直屬中央軍委會政治部,先生又晉階陸軍中將。同年四月,先生革命工作文集「台灣革命運動」出版。 1943年間,先生領導下之台灣義勇總隊對日本佔領下之廈門,展開三次勝利的軍事行動: 1945年,日本戰敗,抗日戰爭取得最後勝利。 1946年,先生出任三青團中央直屬台灣支團部主任。自一九四五年勝利後不久,中央停發台灣義勇總隊一切薪餉及經費。及1946年2月,中央又下令解散義勇隊,隊員既無退伍令,也無遣散費,闇然散隊。 1947年二月民變發生, 1950年二月十八日,夫人嚴秀峰以「參加中共組織」之罪名被判十五年徒刑。 1951年十一月,先生以「參加中共組織,在台掩護中共地下人員,意圖顛覆政府著手實施」之罪被捕,第二年,在未經司法審判下被處以死刑。 1952年四月二十二日凌晨三時許,在獄中重病之先生,由三軍總醫院以擔架將先生抬押至新店郊區,未經法定程序,執行槍決。其槍決之新聞,則延至二十三日才對外發布。 1945年,日帝戰敗,台灣光復,先生半生為之奮鬥的目標終於達成。回到台灣的先生所領導的三青團,一時成為當時台灣抗日進步人士爭相投效的隊伍。然而,重建新台灣、新中國的壯志與希望,被陳儀劫收當局所幻滅。1947年二月,光復後才一年半,二月民變發生,三青團憂國憂時的菁英多少人不忍置身度外,參與民變。國民黨鎮壓軍隊大舉清鄉時,先生亦遭押解到南京,雖然經先生之夫人奔走營救於屠刀之口於一時。 但在1950年代初國民黨瘋狂肅清中,畢生為民族的復興,台灣的民主化而鞠躬儘瘁,守正不阿的戰士,沒有經過司法審判,於195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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