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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盜佛首疑現身拍場 觸動陸神經
2018/10/24 14:59:28瀏覽203|回應0|推薦4

被盜佛首疑現身拍場 觸動陸神經

龍門石窟1720窟現狀圖。(取自澎湃新聞網)

唐石灰石雕佛首像,收藏者史蒂芬‧瓊肯三世。(取自澎湃新聞網)

左為《中國文化史跡》一書中拍攝的龍門石窟佛本尊照片。(取自澎湃新聞網)

「蘇富比拍賣行秋季拍賣會發現疑似龍門石窟1720窟失竊佛首」一事的相關報導,連日來再度觸動大陸媒體、民眾的心弦,紛紛期盼早日確定佛首真偽,便於後續啟動文物回歸程式。據聞大陸國家文物局已介入此事,要求龍門石窟世界文化遺產管理委員會提交相關資料,蘇富比拍賣公司現已緊急將佛首撤出拍賣行列。

今年4月間,先是香港蘇富比以2150萬英鎊高價,拍出清康熙粉紅地琺瑯彩開光花卉紋碗;疑似圓明園的流失文物青銅器虎鎣,隨後也現身倫敦坎特伯里拍賣,並以41萬英鎊拍出。

藏寶於民 促文物回流

大陸媒體密切關注之餘,大陸最高人民法院也與國家文物局簽訂協定,攜手推動健全預防懲治文物違法犯罪的長效機制。

其實,早在2002年,大陸國家文物局即設立「國家重點珍貴文物徵集專項經費」,同年10月修訂的《文物保護法》則開始允許私人收藏藝術品,期盼透過「藏寶於民」,促進流失文物的回流。此外,中國民間公益組織也致力於流失文物回歸的相關工作。

然而,16年的光陰過去,中國流失文物的回歸,仍面臨著包括法律等諸多層面的重重障礙。1970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關於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迄今已有90餘國加入,堪稱目前控制文物非法流轉最重要的國際公約。1995年通過的《關於被盜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約》,則在實施細則上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但「法不溯及既往」的國際法原則,相當程度上讓這些國際公約「自廢武功」。

防杜文物走私歪風

尤其2002年12月,巴黎羅浮宮、紐約大都會博物館等歐美19家博物館、研究所,聯手發表的《關於環球博物館的價值的聲明》,拒絕將文物、藝術品歸還原屬國,又再狠狠地補上一槍,讓上述國際公約更加形同虛設。

據悉,針對此一疑似被盜的佛首,大陸國家文物局已責成龍門石窟世界文化遺產管理委員會提交相關資料。但大陸各界亦應有心理準備,畢竟以青銅器虎鎣的前例,雖然大陸國家文化局要求其遵守國際公約,尊重中國人民的文化權益與民族情感;但坎特伯里拍賣行則明確表示,拒絕撤拍上述文物。

「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與其為昔日已流失在外的文物而痛心疾首、奔相走告;不若加強健全法律監管懲罰機制,防杜文物走私歪風,來得更具實質性、建設性。

(旺報)

恐涉陸流失文物 蘇富比緊急撤拍

龍門石窟。(CFP)

蘇富比拍賣行秋季拍賣會出現,疑似洛陽龍門石窟1720窟被盜佛首,引發大陸乃至全球各界對於此一文物的高度好奇。據以往的拍賣紀錄顯示,1955年法國通運公司將此一佛首拍賣後,從此「銷聲匿跡」超過一甲子,如今被冠以美國收藏家「瓊肯(Steven Junkunc)家族私人藏品」再度現身。目前蘇富比已緊急撤下拍品。

據蘇富比秋拍圖錄載明,「瓊肯:中國佛教造像」專場拍品之一的唐代佛首,高約70公分,估價300萬美元(約新台幣9300萬元),為此次專場拍賣會上估價最高、也最受矚目的拍品。大陸古雕塑愛好者陽新日前在微信發文,強調其高度類似龍門石窟的佛首石雕。

陽新提供的資料顯示,1941年出版的圖書中,收錄一張攝於1920年的龍門石窟1720窟照片,當時大佛仍屬完整。蘇富比秋拍圖錄則記載,此一疑似被盜佛首的最早來源,為1955年法國通運公司的圖錄。法國通運公司由時任中國駐法商務參贊張靜江,1903年在巴黎開辦。由此可合理推斷出,佛首的流失時間應為1920至1949年。

蘇富比方面回應,經與藏家瓊肯家族討論後,決定先撤下拍賣,便於運用更多時間,審視各種可行的方案。龍門石窟研究院負責人表示,若真為1720窟的被盜佛首,應屬龍門石窟被盜佛頭中「比較大的」;他並希望「包括1720窟佛頭在內的眾多龍門石窟流散文物,能夠早日回歸到龍門石窟中。」

(旺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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