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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清白!宋楚瑜打麻將案 李登輝敗訴定讞
2007/04/19 18:46:34瀏覽10536|回應38|推薦66
宋楚瑜打麻將案 李登輝敗訴定讞

前總統李登輝影射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打麻將案,台灣高等法院去年八月間認為,李登輝影射使宋楚瑜精神上受莫大痛苦,判李登輝須賠償新台幣兩百萬元,並在三家報紙刊登道歉啟事一天。經李登輝和宋楚瑜各自提起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兩造上訴,維持二審宋楚瑜勝訴判決,全案定讞。

二00四年總統大選後的四月十日,國民黨、親民黨高層發動群眾抗議選舉不公,李登輝事後指有人當天抗議完之後跑去打麻將,宋楚瑜認為,名譽受損,提民事官司要求李登輝賠償。台北地方法院2005年十一月間判宋楚瑜勝訴,李登輝須賠償新台幣一千萬元,並須在國內九家報紙登報道歉。

全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認為,李登輝為國家卸任元首,一言一行動見觀瞻,受眾人矚目,卻在未經求證情形下,在演講中影射宋楚瑜在總統大選敗後發動群眾集會過程中,離棄群眾,與友人打麻將。經媒體報導後,使社會大眾誤認宋楚瑜是不負責任的政治人物,精神上受莫大痛苦。因此認為李登輝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台灣高等法院去年八月間判決指出,歷來實務上侵害名譽權精神慰撫金的賠償金額都未超過三百萬元,原審判決李登輝賠償一千萬元,尚嫌過高,應酌減為兩百萬元,並給付其法定延遲利息,始為公允。

另外,在回復名譽方面,台灣高等法院判決認為,宋楚瑜請求刊載道歉聲明的媒體共有九家,且請求連續刊三天,依兩造各自估價,費用高達一千三百萬元左右,費用過鉅;且本案已經過媒體廣為報導,只須在中國時報、聯合報、自由時報三家報紙全國版頭版,刊登道歉聲明各一天,就足以回復宋楚瑜名譽。

全案經李登輝和宋楚瑜各自提起上訴,最高法院今天宣判,駁回兩造上訴,維持宋楚瑜勝訴判決,李登輝須賠償兩百萬元,並在三家報紙刊登道歉啟事一天,全案定讞。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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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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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利永遠站在正義的一方
2007/06/01 19:42
.

YesYouGot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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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諸位的關心
2007/05/07 16:20

感謝諸位的關心,

等這一天很久了 -- 剛好藉著金剛經鎮放她開的萬善祠(Plaza), 讓她們的醜態與原形畢露!

讓群魔特別是大茶壺(大老鷹的原形)還有之後跳出來的同纇, 用照妖鏡照得可是通透無比無所遁形, 正所謂: "白"娘娘吃雄黃酒 => 現出原形.  < 參考 [註] >

並沒有特別欣喜, 但願上蒼讓那些得到失心瘋的神棍塵歸塵、土歸土, 別再貽害人間吧 !

還有一些不明究裡的可憐無辜信眾, 猛往萬善祠鑽, 搞不清楚她們在做什麼? 拼做枉死城冤孽嗎?

可憐之人, 或有可惡之處, 故曰: 咎由自取, 自取其辱! 無法無天, 森羅無間!

源起: 同登極樂的萬善祠?! 茶壺瘋暴宋城副市長 金剛經斬妖除大魔鷹


[註]

雄 黃 酒 : 端 午 習 俗 中 , 常 將 雄 黃 調 在 酒 中 , 讓 大 人 小 孩 喝 下 以 辟 毒 , 餘 下 的 酒 漿 灑 在 房 子 四 角 。 據 說 這 酒 很 是 厲 害 , 《 白 蛇 傳 》 裡 的 白 娘 娘 就 是 卻 不 過 許 仙 的 一 再 勸 飲 , 喝 下 了 此 酒 , 在 睡 中 顯 出 了 原 形 。 雄 黃 , 原 是 道 教 煉 丹 中 常 用 的 藥 材 。 它 也 是 一 味 中 藥 , 宋 ˙ 寇 宗 奭 編 《 圖 經 衍 義 本 草 》 卷 三 中 列 「 玉 石 部 中 品 」 。 說 它 有 殺 精 物 惡 鬼 邪 氣 百 蟲 毒 , 勝 五 兵 等 功 效 。 但 它 是 有 毒 的 。 在 道 教 的 服 食 方 中 , 服 雄 黃 的 方 法 有 多 種 , 其 中 一 種 是 泡 酒 喝 。 此 方 葛 洪 《 抱 朴 子 內 篇 》 已 經 提 到 。 《 道 藏 》 中 又 有 京 里 先 生 《 神 仙 服 餌 丹 石 行 藥 法 》 的 〈 神 仙 酒 煉 雄 黃 方 〉 , 是 以 雄 黃 為 主 藥 , 酒 為 輔 料 。 方 後 說 , 此 藥 服 過 之 後 , 「 腹 中 三 蟲 伏 屍 去 , 心 開 目 明 , 使 人 有 威 武 , 入 水 辟 蛟 龍 , 入 山 辟 虎 狼 , 入 軍 辟 五 兵 」 。 這 種 對 雄 黃 酒 的 功 效 的 肯 定 到 了 近 乎 迷 信 的 地 步 , 影 響 到 民 間 , 遂 形 成 端 午 飲 雄 黃 酒 洒 雄 黃 酒 的 習 俗 。

除 雄 黃 外 , 某 些 地 方 也 用 朱 砂 酒 。 朱 砂 是 煉 丹 的 基 本 藥 物 , 比 起 雄 黃 來 更 為 重 要 , 同 時 也 是 畫 符 的 常 用 材 料 , 朱 砂 酒 的 用 法 也 是 從 道 教 裡 來 的 。 有 的 地 方 又 在 酒 中 放 入 切 碎 了 的 菖 蒲 , 稱 「 泛 菖 蒲 」 。 菖 蒲 也 是 道 教 常 用 來 服 食 的 藥 材 , 認 為 其 效 可 以 辟 蟲 毒 , 去 三 屍 , 所 以 泛 菖 蒲 也 是 道 教 影 響 於 端 午 民 俗 的 表 現 。


小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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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好,大家以攻代守吧 !
2007/05/07 11:15
就算是去年選戰最激烈的時候,

我們橘子也不曾去郝龍斌[ 家裡 ]鬧場,

反倒是馬迷與國 新兩黨黨工不斷來宋先生家裡抹黑鬧場 !

什麼樣的主人就養什麼樣的鷹犬~

大家以攻代守吧 !

全力教訓馬英九和新黨的郝憨兒,直接教訓主人比較有效果 !!! ^^

我說大老鷹~

有本事您就繼續鬧,妳發一帖污衊宋,我就回兩帖修理老馬和郝憨兒,

咱們[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OK ?

亞理莎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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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黑名單或不加入黑名單呢?
2007/05/07 00:18
大老鷹這種人,就是你把她加入黑名單或不加入黑名單,她都會找各種藉口抹黑污衊,或是到時就在自家網誌亂罵一通,她要像個瘋婆子胡亂罵,那就讓她好好表演給我們看看馬迷的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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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2007/05/06 23:05
可以把大老鷹加入黑名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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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理它嗎
2007/05/06 23:01
YES 大大  , 有必要理它嗎 , 看她的回覆文方式, 這種人看來是有太多時間不知要如何用掉 , 才發文要別人排遣她的寂寞及無聊 ,你要它去求証 , 它就推個理由 , 和你說些有的没有的 ,  這樣和它辯論有用嗎? 這種人就如我"有話大聲說" 所遇到的蟑螂一樣 , 其心態己定 , 你如何的說它 ,它是一點也不會在意的.現在我在"有話大聲說" 看到這些蟑螂 , 一點也不想去理它了.因為打死一隻又有另一隻出來 .

Xu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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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理她
2007/05/06 22:35

看到幾位同志如此認真賣力跟這隻烏鴉對打,我實在不好意思潑冷水。但是,我還是要說:「不要理她」!

請問,這是宋先生的網棧,烏鴉登堂入室來踢館,這是什麼名堂?我們可以到國民黨中央黨部的主席辦公室裡面去批評馬英九嗎?

這種訪客,倘若我是網管,我是絕對將之驅逐出境的(外交術語,這叫做「不受歡迎人物」,是可以不讓入境的,即使號稱自由人權的美國,每天都拒絕成千上萬的入境簽證申請。)

而且,這種人絕對挺馬、絕對反宋,沒什麼好談,談多了只是讓費口水而已。而且,如果在別的平台,你一直跟她周旋,還會把標題欄一直提升「置頂」,讓她一直曝光,排在前面。這不是一種好的戰術。

總之,我感謝YES等同志的辛勞,但也提供我的意見,不要理會這隻固執而冒失冒失的烏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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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楚瑜做官了嗎?~~沒有
2007/05/06 22:27
TO:大老鷹

既然你說歷史新聞會說話,你的重複貼文如下

1.扁欲分化泛藍,提名宋楚瑜接掌"和發會

2.民親接觸談合作?兩黨同聲否認,宋不排除接掌和發會,橘營證實

3.政黨和解/接任特別委員會召集人?劉文雄:宋楚瑜不排除

結果答案很清楚:宋楚瑜做官了嗎?~~沒有
(以上3點不就更加證明了當初國新兩黨及馬屁報每天抹嘿,污衊宋楚瑜要求官位的不實指控嗎?)

倒是,那一位不知廉恥的新黨主席變色龍郝龍斌求到官位了(當環保署長)

你寫了長篇大論提到扁宋會與軍購的關係~~這不就更好笑了嗎?
結果是:國民黨與民進黨同流合污讓軍購過關,你也可以把宋楚瑜給扯進去,不就證明了你也是抹黑一族的成員

當初李登輝指控宋420棄民眾不顧,跑去打麻將~~~再度清白!宋楚瑜打麻將案 李登輝敗訴定讞

當初陳水扁指控宋在美國與陳雲林見面~~~還清白!宋陳密會案台北地院判決宋楚瑜勝訴

前後兩任總統抹黑宋楚瑜的代價,殷鑒不遠


當你被人抹黑污滅的時候,請問你會做何感受?同理心,當宋先生被人汙衊與抹黑,他又會做何感受?就如同,我質疑你,是否拿了國民兩黨的好處,來攻擊宋先生是一樣道理

有關扁宋會~~~宋先生在接受2100全民開講李濤的專訪,已經說明清楚,自己去查吧!

PS如果你要告我,本人隨時奉陪,因為我不用請律師


YesYouGot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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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大老鷹 女士 道不同,不相為謀 歡迎去跟林正杰先生與總統府投訴
2007/05/06 10:17

To: 大老鷹 女士 

別惱羞成怒!也不必張牙舞爪! 道不同,不相為謀。何況你平日努力經營形象,豈不悔於一旦?

林正杰先生的論述與觀點有當時的時空背景,如果你有意見,找他投宿訴便是了。又你把時空場景交錯然後下結論給評語,難不成你也學起了卓榮泰倡言的"動態道德觀"與"結果論"? 

或者你可以到總統府網站留言問阿扁你想追究的歷史真相。

還有,連爺爺"不卑不亢展示中華民國的國格",最近怎麼被人說成"朝貢"? 現在國民黨去和共產黨談判,能夠把談出來的成果具體落實嗎? 說的是現在! 以後也存疑!


http://www.president.gov.tw/2_email/home.html

親愛的網友︰您好!
  非常歡迎光臨總統府全球資訊網,本信箱係總統府全球資訊網網站專屬信箱,專門處理網友有關本府網站的相關問題,非常歡迎您就本府網站提供建言,我們將會留作網站發展業務的重要參考依據。如果您有其他的意見要發表,或是希望寫信給總統、副總統,請利用國是論壇專欄總統信箱副總統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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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 敬上


YesYouGot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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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大老鷹女士 風馬牛不及 克己復禮為仁 所謂典範
2007/05/06 09:38

To: 大老鷹女士 風馬牛不及 克己復禮為仁 所謂典範

此「禮」非彼「理」,自己(發自內心)服人是一回事,待人接物則是另一回事;汝之先前發言為主體,此番解說逕以客體自居,又強加威權之說,實乃風馬牛不及!

顏淵問仁,子曰:克己復禮為仁。

子曰: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不可以長處樂。仁者安仁,知者利人。君子去仁,惡乎成名。

請思量一下吧!

"親民的程度"端賴"候選人的表現",意所何指? 創造新(選舉?)議題乎? 

當事者選擇緘默或者其他適當時機分說是他的自由與權利! "交待清楚"又如何? 你要還他公道嗎? 「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在這是非不分藍綠對抗的時代特別是益發嚴重! 被你(們)如此貶低與不信任的政治人物還需要向你(們)說清楚講明白嗎? 請注意! 你(們)不等同於人民全體。

「對歷史負責,對良心負責」,理想來說這是政治人物的"自我要求",現實來講這只能是人民對政治人物的"期待"! 更需有時空等因素要考慮,如果要自說自話也可以,只不過,言者藐藐,聽者幾何? 又目前局勢發展如此,馬英九是媒體與多數民眾關注焦點,宋先生此時出來刻意澄清事實還原歷史真相的舉動,很難不被有心人士炒作"別有所圖",虎視眈眈的政敵不趁機抹黑更待何時! 徒使人當作"生事者"生厭而已!


你要拿周玉蔻來舉例是你的權利,我不認同也是我的自由。

你對coco從討厭至喜歡,可以理解你欣賞她虛心反省的態度。coco能夠面對任何網友的質疑所持開放的態度,的確值得肯定,但是,僅僅此一特質,吾人認為還不能構成典範的要件,就好比說馬英九雖然很多人覺得他的形象好,但是,未堪大任或做出對所有人民有深刻(好的)長遠影響力的事,談起典範只會讓當事者惶恐與不安。 近代政治人物可堪為典範者:蔣經國先生、孫運璿先生、李國鼎先生,其他有些人尚在人世,不便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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