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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8 20:46:44瀏覽1636|回應0|推薦1 | |
霧峰警分局今年以來,吃案、通報草率層出不窮,最近台中市發生超 商補鈔時被持槍歹徒強盜310萬元案,等偵破了,才知原來8月底同樣 案件就在霧峰警分局轄內發生過了。據督察系統調查,這回不是吃案 而是「受理卻不偵辦」,憑白貽誤破案鍥機,令人不得不搖頭問:「 霧峰分局你怎麼了!」。 霧峰分局內新派出所五、六月間連吃重大竊盜案和強盜案各一件,後 來因媒體記者發現,警方才補登錄,屬於「辦的出來才公佈,辦不出 來就吃了」的典型吃案模式。 接著吉峰派出所八月又發生因為通報草率,使得接報的成功派出所在 處理一件中風老婦被媳婦掌摑案時,若非媒體記者追蹤,該案又石沈 大海,中風老婦的冤屈也難伸張。 才沒多久,又發生這件超商明明被搶,但「受理卻不偵辦」的案件。 所謂受理卻不偵辦,據督察系統調查,即派出所和偵查隊在案件發生 時,該到的人都到了,但「心卻沒到」,不但不查訪現場相關人員, 連監視錄影器也不調閱。 而到場的偵查隊人員,明知該案與一般搶案不同,理應叮囑派出所做 好相關蒐證,那知兩方人馬都未做出應有動作,而都想著:「到時候 等案件移交給偵查隊負責該轄的小隊再說」。 所謂兵貴神速,尤其是偵辦刑事案件,案件一發生,該有的偵查作為 應立即展開,若是速度夠快,也許還能在路上把歹徒攔截圍捕到,那 知霧峰警方遇事拖延,毫不積極,貽誤了辦案的先機。 這一件案子,霧峰警方雖然形式受理了,但卻封鎖消息,根本不透露 給媒體記者知道,使得沒有任何媒體有機會報導此一案件,以便及時 告知社會大眾,應注意有此一犯罪集團存在,霧峰警方的作為等於又 是另一種形態的「吃案」。 若非該集團又在中市犯案,此案恐怕又會不見天日,社會大眾又怎知 大里地區曾發生此一令人震驚的強盜案?警方粉飾太平,不敢承受辦 案壓力的原因肇始於此。 【記者黃寅/大里報導】台中市警方前天偵破超商補鈔搶案,逮捕涉 案4人,事實上這4人8月底即在霧峰警分局國光派出所轄內的大里市 大明和永隆路口一家超家犯過案,所幸當時鈔已進機,歹徒僅搶得2 千元,但國光派出所只受理、未偵辦,督察系統調查後已建請警局懲 處。 霧峰警分局督察組長許志豪昨天說,該案8月31日下午發生後,雖然 派出所警員和偵查隊巡邏人員都有趕到,也受理報案,但事後未查訪 相關人員,也未調閱監視錄影器,心裡只想案子將來移到偵查隊,轄 區小隊承辦後自會處理,因此該做的都沒做。 許志豪強調,偵辦案件不僅「人要到,心也要到」,這個案子雖然只 搶走兩千元,但歹徒持槍犯案,還針對補鈔人員行搶,這麼特殊的案 件怎能等到案件移到偵查隊再辦! 因此督察組經調查後,認為辦案人員雖受理,但未積極處理而建議警 察局應給予懲處,建議懲處人員包括國光派出所所長、承辦警員以及 當天到場的小隊長和偵查佐,共計5人。 國光派出所所長林崇懿昨天表示,他當天輪休,並不知此案發生,而 該案在第二天即組成專案小組展開偵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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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中彰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