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院檢無能.我還要付裁判費給他她亂寫判決文
難怪台灣清廉反貪腐排名沒多大進步
事由: 我與士林合庫的清償債務事件北院92年度重訴字第909號其訴訟代理人蕭景華及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士院92年度重訴字第225號.返還不當得利事件士院93年度訴字第1025號.高院94年度上字第800號法官函請士林合庫檢送本人借貸資料的聯絡人亦是蕭景華.所述皆是本人是擔保物提供人兼連帶保證人.而我在其回覆高院94年度上字第800號的授信戶結案資料查詢單中發現到本人前所未知曾向士林合庫於76/07/24借貸三筆.金額分別是10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總計共400萬元.然後我去函士林合庫詢問這三筆借款為何?始證實是本人所借款項.由於本人曾於93/06/08向士林地院支付1000元要對士林合庫保全證據.卻被士院人員電話威脅要我當天前往士院取消.不然沒收1000元.士院沒去保全證據所以1000元就被士林地院侵吞了.我也將士林合庫冒貸400萬元一事向行政院反映.然後合庫總行回覆我本人牽署的保證書(這是我買土地向士林合庫借款的)但是日期76/07/21是偽造的.因為我76/07/24才去士林合庫開戶帳號0470765******建立印鑑卡.當天才用的印鑑.可與我76/04/22先前在松山合庫用的印鑑不同做佐證.況且除了20幾年不知有此三筆借款.我也沒對此400萬借款償還過本利息.由於無法保全證據取得完整詳細資料.我只能期待金融消保法三讀爭議處理機構的成立.
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小組於101年1月2日轉來您的電子郵件,已經收到了!
關於您陳訴與合作金庫商業銀行間因貸款所衍爭議乙節,本局已另案移請該行妥處回復您。至於您所詢金融消保法三讀爭議處理機構相關事宜,查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業於本(101)年1月2日正式營運,該中心免費申訴專線為0800-789-885。謝謝 您的來信,並祝平安健康。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敬啟
發文字號(Message number):銀局(國)字第1010000332號
發文日期(Date):中華民國101年01月04日
涉房貸詐欺 紐約州起訴三大銀行
- 2012-02-05 01:19 中國時報 【王良芬/紐約四日電】
紐約州總檢察長史奈德曼(Eric Schneiderman)三日起訴美國銀行、摩根大通銀行以及富國銀行,控告這三家銀行向紐約州和聯邦法庭提交了大量不實文件,以詐欺手段法拍紐約州上千房屋。
史奈德曼表示,這三家銀行和MERSCORP聯手,藉此逃避公共登記系統對房貸轉讓交易的追蹤,躲避相關的登記費用及提交大量虛假文件,使得大規模的抵押貸款銷售和抵押貸款證券化交易更容易進行。
史奈德曼提告這三大銀行,要求交出所得利潤,對每一筆違法交易處以五千美元的罰金。目前三大銀行均未作出任何回應。
http://news.chinatimes.com/world/110504/1120120205001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