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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07 20:00:10瀏覽323|回應0|推薦0 | |
我是蔡諼.不是馮諼.我沒有孟嘗君的授權.
可至國稅局士林稽徵所補報(免核對身分)馬總統捐半薪的錢我來出.
而我也主張馬總統捐半薪的錢是我出. 所以總統捐半薪這名聲是屬於我的.而不是馬總統的. 不知馬總統覺得如何?
就被不認識的巫永固會計師指使公司會計陳秀芽所為. 我在88/03/26向國稅局北投稽徵所申報綜合所得稅. 然後陳秀芽於88/03/31向國稅局士林稽徵所補報. 巫永固在士林地方法院93年訴字第1025號民事庭出庭作證. 摘錄其參證一號部分如下 3.由於稅務上係以交付保證金而不收取租金方式列帳. 故於蔡**申報其個人綜合所得稅時. 依稅法規定需依一般通行利率折算存出保證金之利息收入. 其金額視為土地之租賃所得( 計算式詳見蔡**每年之綜所稅結算申報書 ). 4.蔡**每年之綜合所得稅均由***支付繳納.而非蔡**本人繳納. 我據此事證向士林地檢署提告.竟然"無呆誌". PS: 馮諼,或作馮驩,中國戰國時代齊國孟嘗君的食客。 馮諼起初不被重視,於是馮諼彈劍唱歌,要求增加待遇,孟嘗君一一應允,最後馮諼求得食魚、馬車、與老母的奉養津貼,成為高級食客。 馮諼成為高級食客後,自願到孟嘗君的封地薛城(今山東省棗莊市薛城區)收債,卻自作主張,將貧苦民眾的借據燒掉,貧民得以免繳銀錢,直呼萬歲,孟嘗君因財務損失而惱怒,卻不知道馮諼的作為,其實是替孟嘗君贏得名譽與封地的民意。 一年後,孟嘗君遭到齊湣王罷黜,失去齊國宰相之位,退回封地,在薛城受到熱烈的歡迎,孟嘗君才知道馮諼的先見之明,從此萬分信賴。後馮諼遊說梁惠王聘用孟嘗君為宰相,又使齊湣王於薛城建造了宗廟,馮諼為孟嘗君構築三個避禍的方式,人稱「狡兔三窟」。典稱「孟嘗君為相數十年,無纖介之禍者,馮諼之計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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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