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1/09/29 11:31:06瀏覽2998|回應0|推薦4 | |
您好. 敬愛的蔡先生您好: 因此,您至100年7月28日捐血總次數為 100/2/16變更規定.我100年7月28日捐血時連護士也沒告知. 就這樣泡在蛋花湯裏. 目前透過行政院長電子信箱去關說捐血中心看看是否能峰迴路轉? 有關台端陳情應將全血與分離術之捐血次數合併計算,並予表揚乙案,本署已函請捐血中心之行政主管台灣血液基金會說明。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Blood :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100.10.4.衛署醫字第1000213876號書函辦理 --- 就是10/14到礁溪. But 今天10/17峰迴路轉 因今年捐血績優的個人獎狀 需於明年奉行政院衛生署核定後才可統一製作頒發 所以已請花蓮捐血中心以該中心主任名義製作捐血達100次獎狀 寄送至您的通訊地址
雖然我沒有8A總裁的百年紀念幣.(發行12萬枚) 可是我有18年心血結晶的百年百次感謝狀.(已知2張) 10/31突然收到同樣是花蓮捐血中心寄來的感謝狀.這次都沒被雨滴到. |
|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