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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禁航區---電動遊樂場
2011/05/21 14:16:38瀏覽209|回應0|推薦0

64年我國小畢業前左右某個禮拜一.小舅突然送來一台日本進口山葉牌十段變速腳踏車(車身綠色)給我.當時要價三千元.不過它是零件型態還要組裝.小舅隔天過來自行組裝完成.我是雀躍異常.聯絡好國小同學數人星期六要踏青去.當天下午才秀出這台山葉變速車.結果大伙先騎去電動遊樂場打電動(彈珠款)十幾分鐘後要離開時.赫然發現身後的山葉變速車不見了.大伙幫忙找.找到天黑.剩下阿賢跟我一起還在找.還差點被車撞.這時他說要回家了.我只好回去面對事實.當然我媽嚴詞譴責.雞絲伺候.晚餐別想.

某個星期六下午出門前跟我媽通報晚上要去跟專科同學們聚會.我這時先去電動遊樂場打電玩(香港麻將13張國士無雙款)消磨時間.也是十幾分後有便衣進來說他是警察要其他打遊戲機的人離開.我們四個人留下.跟我們要身分證登記.我說我沒帶.車上有影印本.便衣要我去拿.我拿回來登記後他說我們犯了賭博罪.當時遊樂場老板及老板娘都在.結果警車來了.只有我們四個人上車.到了內湖分局下車前警員說這小事就不上我們手銬.進去後要按指紋.拍照.說這紀錄幾年就會消除(屁咧).這時老板來了跟我們說沒事的就進去.最後由於士林地檢署不收.我們四個人就在內湖分局的拘留室過了一晚.我跟其他三個人說我們不要再去電動遊樂場了.隔天我們一早到了士林地檢署拘留室等到快中午.沒偵訊就放出來.說我們是屬於簡易判決.回到家我媽說您同學都在找您.您去那?我從實招來.我媽只有搖搖頭酸了我好幾句.之後我卻沒跟同學們吐實含混帶過.不過之後就爆發周人參電玩弊案.所謂夜路走多了.就會碰到鬼.

不過之後偶而才去百貨公司的電動遊樂場.

95年吧!偶而中午時段會在常去的印刷廠玩一下Bar台.那是別人寄台放在印刷廠內.某天聽說前晚印刷廠老板被移送.說被人檢舉有賭博性電玩.警察下午來並搜走那一台.從此之後我真的都沒去.連百貨公司的也只有經過看看而已.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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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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