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與傷者簽契約 拔河斷臂傷者 市府年賠147萬
十四年前的拔河斷臂事件,造成數十名參加者受傷,為北市近廿年最大的公共意外,其中五位重傷民眾,市府至今仍逐年編列預算,負擔傷者的醫療與復健費用,目前為止已付出二四八○萬,且將持續支付至其身亡為止。
針對持續為斷臂事件付醫療費一事,台北市觀光傳播局主任秘書薛秋火指出,八十六年發生拔河斷臂意外後,當時市長陳水扁與五位須長期照護重傷患簽訂契約,承諾市府將負擔其後續之醫療、復健費用,直到痊癒或死亡為止,至今仍逐年編列約一四七萬預算支應,「還不確定要付到何時。」
但昨進行觀光傳播局決算報告時,議員意外揪出此「陳年往事」,市議員秦慧珠直呼「離譜」,驚訝表示「轉了一圈再回市議會,這個賠償案竟然還在!」批評此協議目的在規避國賠,「只是幫陳水扁與羅文嘉擦屁股,讓他們一毛免付。」
議員陳彥伯則認為,國賠精神在於「政府賠償民眾後,須向造成疏失之承辦人索賠」,但扁市府竟用協議書方式,由市府編列預算照顧患者,當時策畫此事件的羅文嘉,因此不用背任何責任,十分不合理。
觀光傳播局長趙心屏則無奈地表示,由於當時市府已與五位民眾簽訂合約,且無明定截止期限「依照其精神,我們只能每年編列預算」,至於議員建議,將再檢討。薛秋火則說,如今再與民眾談國賠,或中斷付款,只是徒增受害者與家屬的痛苦回憶,並不厚道。
中國時報 【潘欣彤/台北報導】2011-05-18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11050201/112011051800162.html
難怪當年我在金華街金華女中後面有政大的一個演講廳.向羅文嘉提問斷臂事件處理問題時.竟然不理會我當做沒聽見然後去點選旁邊服務人員的提問.花錢的是我耶!!
那一場是我花2000元參加.有四位政府首長來演講.最後一位就是羅文嘉.還遲到.沒話講.先送T恤.就直接請大家提問.
當天在有高級座椅的演講廳約可容納100至200人左右.實際上只有不到10人左右來參加.我是自費自願.有的還是公司贊助來的.
重點是我花錢來的.他遲到沒料.提問我還被當場忽視.奇摩子超級不爽.
這種態度怎麼跟前面三位比.不過是一人得道.雞犬就* 擺.只是如今破功現原形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