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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一管閒事001----有關縣府路周遭騎樓停車阻礙行走
2009/02/24 11:52:56瀏覽1030|回應0|推薦3

我的申訴:雖然騎樓可能是店家的土地 但請 鈞局能否勸告店家留點路給行人行走因為被迫到車道行走是蠻危險的真多謝您了

那一天帶著兒子到文化中心借書, 回家途中走在騎樓時,感受到某些人對人的不尊重, 騎樓或許是店家私人的土地,店家或許可以任意停車,但應該留個小小的走道給行人通行吧!我和兒子閃來閃去,走過重重障礙,有時被迫要走到車道上,總算回到了停車區,我沒抱怨什麼,也不想有什麼希望,只是看到這種不尊重別人,只以自己為方便的某些臺灣人,文明只是用來裝飾用的,文明的文化未深值其內心吧

縣府的回覆:

您好:
依「桃園縣機器腳踏車停放規定」第3條第1項規定:在設有騎樓之路段,得在騎樓內停放,以一列為限,車輪與建築線標齊;至於您建議將機車退出騎樓乙節,本府將錄案研議逐步將機車退出騎樓,造成您的困擾,本府深感歉意,針對機車以外造成的路霸,影響行人用路安全部份,本處亦會建請警察局、清潔隊的等相關單位加強巡邏及取締,謝謝您的來信。

感謝縣府的回答   希望桃園更美好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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