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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03 10:36:13瀏覽45|回應0|推薦0 | |
纏訟廿一年的吳銘漢夫婦命案,台灣高等法院再更三審宣判,被告蘇建和等無罪。
從找不到血衣、血褲、血指紋、血腳印、找不到合理的劫財殺人的動機…,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就定罪,凸顯檢方與法官的草率!此案在二、三審間多次來回,判生不行,判死也不行,沒有任何人敢依「無罪推定原則」做定奪,如今只能靠速審法來解套,難道這就是最高法院的如意算盤嗎?此案不但被告三人飽受煎熬,被害人家屬也在無止盡中等待,更重創司法體系的公信力。 從蘇建和案與江國慶、王迎先的冤死案,在在凸顯出檢警辦案時不當的刑求取供!「蘇建和案」三位年輕人用最寶貴的青春歲月,換來訊問被告要全程錄音錄影,及以被告之自白為證據時諸多限制等多樣刑事訴訟制度的改革;王迎先的冤死,換來刑事訴訟法第廿七條的修正,任何人被檢警調等偵查機關偵訊時,即可找律師為其辯護。 司法改革,竟是無數人的青春血淚、冤案促成,代價何其昂貴啊!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1120120902002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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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