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三年前過世後,王文洋、王瑞華、王雪紅等九名王家子女不服國稅局核定「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除額為二百四十四億元,國稅局復查決定僅「追減扣除額二十六元」,王家子女不服打行政訴訟,但高等行政法院昨判王家子女敗訴。全案可上訴。
每人少分1.5億
國稅局核定王永慶遺產約五百二十六億餘元,並清查認定王永慶原配王月蘭擁有的資產約三十八億元,因此在分配請求的扣除額,經計算後約二百四十四億餘元,而不是王永慶遺產總額的一半二百六十三億餘元,兩者相差十九億元,也使王家每名子女及三位夫人可分得的遺產少了約一億五千多萬元。
王家與國稅局對王永慶遺產的爭議點,就在於王家人認定王月蘭的財產並沒有三十八億元,但國稅局認定王月蘭確有三十八億元資產。國稅局表示,唯一認定多算一筆二十六元,允諾王家可以在扣除額二百四十四億二千四百八十八萬三千四百零七元多加上二十六元。
復查只減26元
國稅局復查後決定扣除額只減少二十六元,王家子女決定打行政官司爭取權益,但高等行政法院依據財政部的解釋,認定國稅局核定扣除額並無違法,駁回王家子女訴求。對此,王家昨聯絡不上;北市國稅局局長陳金鑑則表示尊重判決,不願多談。
熟知稅法人士表示,「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除額」的計算原則,主要是夫妻婚後共同財產的一半,再扣掉在世配偶的財產,才是全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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