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2011.09.29
稅賦人權協會 爭設稅保官
【A21版+記者陳懷瑜/台北報導】
當出現消費糾紛時,弱勢的消費者可找消保官!為了爭取納稅人應有權益,稅賦人權協會昨(28)日舉行研討會,建議我國應建置納稅人權益保護官(稅保官)制度,幫民眾與稅局打官司,確保納稅人權益!
主持人台大教授葛克昌指出,我國行政訴訟案件超過半數是稅務與關稅糾紛,這是世上少有的現象,除了應該建立稅保官之外,更應該建立稅務法院,區別行政法院偏向行政系統,只在乎政府的稽徵權,卻忽略民眾應有權益。
葛克昌表示,多數先進國家設置專業法庭,第一個都是稅務法庭,但我國卻是專利法庭,可是行政法院每年受理的案件超過半數以上是稅務與關務案件,因此希望未來司法系統可以成立稅務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