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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播世足賽 年代被追稅八百多萬 喊冤
2010/12/24 13:18:01瀏覽153|回應0|推薦0

轉播世足賽 年代被追稅八百多萬 喊冤

 更新日期:2010/12/23 15:35

真是屋漏偏逢連夜雨!年代綜合台不但被NCC關台,還被國稅局追討八百多萬的稅。立委盧秀燕說,當初年代不想轉播世足賽,是體委會找國稅局協調,國稅局同意權利金可以「依照用途分割課稅」,年代才願意轉播,結果國稅局現在不認帳,國際足總也兩手一攤,國稅局最近就要對年代發出八百多萬的補稅單。

(張雅惠報導)

國際足總對世界各地轉播世足賽都會收到權利金,權利金收入課稅,各地的稅率都不同,國際足總都是委託當地負責轉播的媒體代繳,在台灣,年代綜合台負責轉播世足賽,年代給國際足總的權利金是兩百五十萬美元,年代也要替國際足總繳清在台灣的稅款。立委盧秀燕說,年代上次轉播世足賽虧錢,今年六月這次本來不想再轉,是體委會邀請國稅局協調之後,國稅局同意權利金可以按照不同用途課稅,年代才願意轉播,結果現在國稅局卻回頭向年代追稅二十七萬多美元,約合新台幣八百多萬。

民進黨執政,對媒體用搜索和起訴的司法手段,現在國民黨執政,用課稅的手段來對付媒體和名嘴」

財政部長李述德說,依法課稅,個案情況會再來了解。

年代課稅的爭議在於,年代把國際足總兩百五十萬美元的權利金收入,切割成八十萬美元版權費、一百萬美元技術作業費、三十萬美元衛星上傳費、四十萬美元製作加工費,其中,只有版權費要課百分之二十的稅,其他三項的稅率都是百分之三點七五,但國稅局是把兩百五十萬美元全部列入版權費,全部都課百分之二十的稅。國稅局去函國際足總,國際足總撇得一乾二淨,否認和年代的原始合約有提到「分割課稅」,但確實有授權年代處理課稅問題。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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