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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學樟痛批高檢署包庇侯寬仁 要求法務部一週內懲處
2010/07/17 10:12:54瀏覽286|回應0|推薦0

9948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邀請新任法務部長曾勇夫首次率相關業務主管報告,並針對檢察官濫權起訴、羈押與違反偵查不公開等司法沉痾,提出質詢,當日有多達34位委員登記,並有19位委員上台質詢。委員接二連三均以太極門冤案為例,指出侯寬仁檢察官於偵辦太極門案違犯諸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嚴重侵害人權,經監察院詳查列出八大罪狀,且移送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法務部及高檢署竟延宕8年,未有任何處置,甚至以懲處時效已過,推諉規避對侯檢察官進行懲處。

面對委員的連番質詢,曾部長幾乎皆以「我們會再查一查」回應,而遭呂學樟委員強烈抨擊,表示:「監察院是要求你們,一個憲政機關耶,他是要求你們去究責議處,沒有要求你們法務部要去調查耶!」呂學樟痛批高檢署,這到底是我們監察院的一個錯誤呢,還是我們高檢署官官相護有意來做一個包庇?同時他認為懲戒法有時效,但是公務員的考績法沒有時效,是不是應該根據考績法去做出一些懲處,請法務部在一週以內給全國的民眾一個交待,然至今已過3個月,法務部均無任何回覆。





呂委員:
主席、各位委員同仁、列席的我們的曾部長及列席的各位官員,請我們曾部長好不好…

曾部長:召集委員你好。

呂委員:部長好,部長你今天是第一次以部長的身份到司法法治委員會來啊,來就做業務的一個報告,我首先我來考試一下,看你國學底子好不好。第一個今天你們提供的這一份啊,這個報告的資料裡面這封面啊,這有一個神獸嘛,這神獸上面啊,這個這字怎麼唸啊,

曾部長:燮…

呂委員:答對了,一百分!這個「燮」字啊,是一個神獸,那這個為什麼你們法務部要用這個「燮」字啊,這個神獸啊當作一個標頭,這代表什麼意義啊?

曾部長:它是一個獨角獸,對不法的…嫉惡如仇…

呂委員:就說兩個人在那邊,一個是對的,一個是錯的,牠是是非分明,牠一定會吃那個錯的,所以這是我們這個是我們法務部的一個代表性的一個象徵嗎?還是…你原來是一個天秤嘛,是不是?

曾部長:那這個等於代表我們明正執法、是非分明

呂委員:就是說這個是非分明,代表一個正義的化身,也代表說我們司法人員,我們應該要嫉惡如仇,摘奸發伏,是不是這樣的意思?

曾部長:是是…

呂委員:所以我認為說這個是非常的好,早上啊…那個羅淑蕾在質詢的時候,她講了一句話,那就是啊…要讓我們所有的司法人員啊一個警惕啊,她說堂上一點硃,這個百姓是千滴血啊,如果我們稍微不慎,會影響到我們……就是說堂上一點硃,百姓是千滴血,就是說如果你稍微小小的一個動作,你影響到當事人的權益啊是非常的大,一時的疏忽啊,可能會造成當事人這個一輩子的遺憾,從我們這個日前啊聯電的董事長曹興誠的案子「和鑑案」,一審…不要說偵查的過程當中,造成了這個聯電啊,不要說股價下跌啦,那營運包括那些資料、碟片啊,對他們國際性業務的影響那是非常非常的大,就他一審二審都判無罪,到三審…像檢察官他堅持要上訴,造成了他非常的不滿,那九十一年監察院調查侯寬仁檢察官偵辦太極門的一個缺失,法務部卻置之不理,所以造成了社會大眾對我們司法的一個信賴感產生嚴重的質疑,監察院給你們法務部的函,函請法務部從嚴究責來議處,為什麼過了八年,到了今天過了八年,法務部也沒什麼動作,就草草的一張紙,高檢署一個聲明而已,那高檢署它又一直在拖,拖過了公務員懲戒法針對行政責任追究十年的一個時效,這到底是我們監察院的一個錯誤呢,還是我們高檢署官官相護有意來做一個包庇?我為什麼要來提到這件事情,因為監察院送給法務部的是說希望從嚴來究責來議處,他並沒有要你們法務部啊去詳查,只要叫你們要議處,為什麼要議處呢?你監察院你的報告裡面的函裡面啊,他的調查報告指出侯寬仁檢察官在偵辦太極門案件的時候,涉有違反偵查不公開、違法搜索、未依科學證據辦案、凍結資產、僭越職權、命各縣市政府對太極門各道館封館等,多處的違反刑事訴訟法相關的一些規定,也嚴重的侵害了被告的一個權益,也靳傷了我們檢察官公正執法的形象,這八大缺失耶!明白的指出來這八大缺失啊?還不要講說侯寬仁檢察官為了個人的一個作秀也好,為了他個人的一個英雄主義也好,包括起訴總統候選人,他得到名聲啦,起訴的過程當中、偵辦的過程當中,居然公然的來篡改這個筆錄,打得很清楚啊,這筆錄所形諸於文字的,跟他錄音的內容啊相距千里,像這樣一個公然違法的一個行為,你們法務部還蓄意迴護他,你覺得這應該可以這樣做的嗎?監察院是要求你們,一個憲政機關耶,他是要求你們去究責議處,沒有要求你們法務部要去調查耶!部長,你說說看你法務部的立場是怎麼樣?因為像這個案子我們不處理,那所有的檢察官把他當作標竿,他可以做!為什麼我不可以做?他公然的違法,篡改筆錄,你認為他是合法的嗎?

曾部長:這一部分,我們照內部的規定,我們請那個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調查,查明以後才報他們要如何處理,那麼據我們了解,台高檢他們是考慮到案子沒有確定怕因為這邊的處分,影響法院那邊的判決,所以他就等那邊的判決,那最近台高檢已經把他們調查的結果送到法務部,那麼它報來的……

呂委員:那你們現在要議處嗎?你時間的起點怎麼算?

曾部長:他報來的理由有兩點…第一點是實質上他認為沒有違法失職的地方,程序上超過懲戒法規定的追究懲戒的十年期間,但是我們對他這份報告並不滿意,因此我們針對他的實質調查部分,我們發回台高檢,請他們再詳細的查明再報上來,所以我們沒有放鬆這件案子…

呂委員:公務員懲戒法雖然有十年的一個時效相關規定啦,但是拖過時效之後難道就沒有責任了嗎?他只是叫你議處,行政的議處,跟你事實的調查又是另一回事耶,八大罪狀白紙黑字寫在這邊,結果你們還在睜眼說瞎話,你們高檢署,高檢署真的應該要打屁股啦,那預算我們好好來審查 

曾部長:我們不滿意高檢署的調查報告,我們希望他們再深入的調查…

呂委員:你拖過這十年的時效,法務部就沒有完全的失職嗎?你覺得你們沒有失職嗎?這程序上沒有失職嗎?

曾部長:我們會檢討…

呂委員:過去十年啊,去查一查,侯檢察官的考績到底是怎麼樣,這樣明顯的違失,如果還年年都還拿甲等的話,你說的過去嗎?懲戒法有時效,但是公務員的考績法沒有時效,是不是應該根據考績法去做出一些懲處,請法務部在一週以內給我們全國的民眾一個交待,好不好?

曾部長:我們回去會檢討、會瞭解…

呂委員:另外啊…昨天我們在審查「速審法」,在速審法裡面啊,到最後到前天啊,有關這個速審法,我們昨天審查了以後,我們最大的爭議點,也是在我們法務部,我們認為說既然一審、二審法官都判無罪了,就像聯電案一樣曹興誠那個案子一樣,你一審事實審也好,或是將來你要不要說用事後審,那是以後的事情,但你到最後你最起碼到三審等於終審的話,那等於是個法律審,這個法律有直接的關係嗎?為什麼一定要起訴?你查證清楚了,法官也判決確定的事情,為什麼你們要百般的阻撓,會影響你們檢察官的權益嗎?為什麼檢察官一定要這個濫權起訴?濫權的上訴呢?浪費我們的司法資源。

曾部長:這我們考慮的不是檢察官的權益啊,我們是要衡評被告跟被害人的權益,從雙方的平衡來涉取…

呂委員:那你最起碼要劃一條底線,若是今天當事人他要有申請上訴,那當然就沒有話講,若當事人沒有這個申請,你是不是應該…檢察官自己本身啊不要為了送高審跟我就沒有直接關係了,到上訴以後跟他就沒有關係了,考績也沒有影響了

曾部長:剛才委員指教了,一審判無罪,二審判無罪,我們同意檢察官就不上訴了,可是一審判無罪,二審判有罪,那經過被告上訴三審,三審再發回來改判無罪,這個時候我們還有再斟酌是不是要……

呂委員:是…我剛剛提到是說一審判決無罪,二審也判決無罪,我已經畫條線在那邊了吧

曾部長:那我們同意

呂委員:那你們應該同意吧?

曾部長:是…同意 

呂委員:所以我希望啊,我下個禮拜我就排,協商的時候呢,希望法務部的代表來的時候能夠很清楚的表達你們的態度跟立場好不好,你們支持不支持速審法? 

曾部長:支持! 

呂委員:我們這樣要求會很過份嗎? 

曾部長:我們可以接受 

呂委員:另外啊,這個冤獄啊,你跟委員詢答的過程當中啊,你有提到說因為只有被抓進去關的可以依照冤獄賠償法來做國賠嘛,那你有沒有法務部這邊也思考一下,因為你檢察官的濫權起訴、濫權不追訴,甚至有些部分檢察官呢,就舉趙建銘的案子,我起訴輕罪、簽結重罪,這樣的一個案子,相對這樣的一個案子,法務部有沒有去好好的查一查,你的定罪率這麼低,尤其是涉及貪汙相關的案件,有沒有去考慮說對這些濫權起訴、濫權不追訴的這些檢察官,部分的檢察官要有一個機制出來,比方說去思考、去訂定一個不是冤獄賠償法,而且冤案賠償法,要還人家一個公道啊!你現在是Mr. of Justic,你是法務部的大家氞,維持正義就像這個一樣,這個神獸一樣,應該是一項非常神聖的工作,對人權的保障當然要重視,你不是追求你檢察官的公平正義,要追求所有民眾當事人的公平正義才對,結果假公平正義之名,來行殘害公平正義。我想像這樣的一個案件,應該好好的去做一個思考,是不是法務部也有必要去推動規劃冤案賠償法,讓這些部分濫權的檢察官,不敢濫權,也不會濫權,而且他濫權以後還要接受嚴重的處罰。 

曾部長:我們願意來研究檢討這一部分的法令訂定,但是要跟委員報告的案件檢察官起訴之所以判無罪,檢察官當然有責任,證據可能掌握的不是很確實,但是還有其他的因素,可能不是全部責任在檢察官這邊,那其他很多錯綜因素,但我們就檢察官這部分該負的責任,我們一定會自我檢討。 

呂委員:我是希望啦,法務部那個部長你上台了以後,希望能夠帶動我們改革…法務部改革的風氣,把那保守心態拿掉,如果沒有辦法讓多數民眾來滿意的話,還是我們十大民怨之一的話,我建議啊我們檢察官那偵查主體的權利就拿掉啦,就不要了,為什麼…就像香港一樣啊,它檢察官不是偵查的主體,它只負責起訴或是不起訴而已,那只要資料、證據齊全我就給你起訴,所以他沒有這個濫權起訴或是不起訴的問題,我們這邊因為檢察官身為偵查的主體,然後自由心證又這麼嚴重,當然會造成外界很大的一個誤會,人家會號稱說「檢察官治國」也好啦,像類似這個對我們法務部,對我們檢察官來講,對大多數檢察官來講其實也是不公平的啦,我們要的尊嚴,檢察官要的尊嚴,就是希望讓社會大眾都能夠肯定,就像「燮」字這個獨角獸一樣,是一個正直的、有公平正義的摘奸發伏,做這些正義性的工作,不要變成說檢察官治國,變成少數、部分的檢察官,造成我們的法務部,對我們法務部造成的傷害。 

曾部長:那這一部分我們一定會嚴格的要求,各個檢察機關的檢察長完全瞭解案件的進行狀況,而且要嚴格的把關,確實有足以認為將來被判有罪的案件才提起公訴。 

呂委員:那最後我想請教部長就是說,最後因為時間的關係,我想請教你,你要對這部分的檢察官濫權起訴或濫權不追訴的,或是說浪費司法資源,反正就是一推二五六,我推到上訴再上訴,我也不管只要我好就好,像這樣類似的一個情況、習性啊,你有沒有什麼方式啊,不是說檢察官退場的機制而已啊,監督、懲戒一個機制啊,你剛剛早上也有提到司法人事管理條例,那個條例好像也不痛不癢啊,所以我才會要求你說是不是去思考冤案賠償法的一個處理,或是說你在行政措施上有什麼可以精進的一個辦法,對這些部分的檢察官濫權起訴、濫權不追訴哦,這樣的一個檢察官呢,我們要有所節制,讓他要讓他踩到他痛腳了,他才知道痛啊,雖然現在公務員懲戒法還有扣薪水,連死掉了我都還可以把你追回來啊,像這樣類似的一個情況啊,你法務部回去好好研究一下,好不好? 

曾部長:目前啊我們因為用考績的方法,讓他考績不能考甲等,還有將來考慮到地點的調動… 

呂委員:那個對他來講應該是不痛不癢 

曾部長:但是我們盡力而為 

呂委員:要嘛你就是罰錢,你被若冤枉判決無罪了,受到人家傷害,可不可以跟我們檢察官那個起訴的檢察官來抽查,不然的話這公平正義怎麼找回來,怎麼樣解除十大民怨之一啊,請部長回去之後好好的思考,將來我們司法法制委員會啊,也會專門來安排做一個專案報告,針對如何來加強對部分檢察官這樣濫權起訴、濫權不追訴,這樣敗壞德行的一個行為有所節制,好不好!? 

曾部長:好! 

呂委員:謝謝!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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