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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的認錯與死不認錯
2010/07/16 08:00:59瀏覽193|回應0|推薦0

官員的認錯與死不認錯

報載高雄永安鄉一位賣小吃的范姓阿嬤,收到台電帳單,應繳電費高達6000萬元,村民有趣說:「我站著吹,躺著吹,24小時開著吹,都沒有這麼貴。」媒體報導,台電高雄區經理本著良心親自登門拜訪致歉,「烏龍帳單」圓滿謝幕。同樣是烏龍,太極門在十幾年前遭受國稅局開發的「烏龍稅單」,關鍵在檢察官侯寬仁一事二罰之不實不法起訴書,一方面以詐欺所得,應予沒收,一方面又以逃漏稅,違反稅捐稽徵法,移送國稅局發單扣稅,此一違法的錯誤稅單國稅局至今仍死不認錯,不願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

太極門案在侯寬仁與國稅局所精心佈下司法捕獸夾,稅法捕獸夾,一件件、一案案,捕獸夾多放幾個,深怕逮個不著!如此辦案心態,堪稱世界奇聞,令人匪夷所思。太平洋日報社社長張寶梁正氣凜然的評論:「侯寬仁起訴追殺的太極門案,他罪織太極門師徒四人,罪名包括涉嫌詐財、逃漏稅,看似稀鬆平常,卻隱藏凌遲絕招。」好個凌遲絕招。真理大學教授吳景欽精闢剖析:「我只是覺得很奇怪,犯罪所得用沒收,不是犯罪所得就用課稅,這個是不能兩立的……這個事實上很矛盾,同時也違反一行為不二罰,因為一個是對的, 另一個就是錯的,這個是非常嚴重違反一行為不二罰。」


  司法官員、稅務官員,知法玩法,視法律如糞土,任意踐踏司法、稅法人權,權力在握,只知蹂躪手無寸鐵的善良百姓。販夫走卒都知曉。財政部訴願人民勝訴,機率微乎其微(88年~97年平均勝訴不到15%),人民打贏行政訴訟,機率幾乎是0(98年人民勝訴率只有7.2%)。太極門稅務冤案,財政部訴願委員會,五度判決太極門勝訴,行政法院體系,也判決太極門勝訴。得來不易之勝訴,豈容坐享高薪俸祿之官員任意污衊、踐踏。


  筆者深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只是時機未到,善惡至死終分明。古諺「一世為官,九世為牛。」殷殷力鑒,迷途知返,果不然,為時晚矣!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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