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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死要錢」的嘴臉
2010/07/13 21:54:02瀏覽276|回應0|推薦2
國稅局「死要錢」的嘴臉

日昨報載一名年歲已高的雜貨小舖老闆,持有21萬消費券(前年政府德政),前往兌現,因已過兌換期限,遭稅務機關拒收,情急之下,向財政部陳情,財政部回覆,無「法」辦理。財政部官員可有同理心憐憫心?想那雜貨小舖,要花多少時間才能賣出21萬價金,21萬價金,又有多少蠅頭小利可賺,豈不賠了夫人又折兵。難怪老婦痛哭喊苦,心急如焚。所幸經新聞媒體大肆報導,社會輿論大加撻伐,財政部迫不得已,才願讓步。國稅官員「死要錢」的嘴臉,充分表露無遺。


 相較於雜貨小舖老婦,台灣赫赫有名的反攻聯盟主席黃少谷的兒子黃任中,可就沒那麼幸運,黃任中稅案未經法院審理,勝負未甫之際,即遭羈押管收,當事人又身屢重病,羈押期間,一生家財,遭逢賤價拍賣,使其晚年,貧痛交迫,情何以堪,當事人因而積憤難平,病情加重,撤手西歸,抱憾終身。可國稅局課稅執行,如急令聲聲催,心狠手辣,比黑幫要債手段,似乎有過之而無不及。「死要錢」的嘴臉,真是令人汗顏。


 太極門稅務案件,國稅局違法又荒唐。2010年6月17日,立委康世儒於立法院「保護租稅人權,終結萬年不死稅單」公聽會中,立委田秋堇指出「太極門稅務案件,經法院三審判決確定,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判決文書中白紙黑字載明:「弟子贈與掌門人之敬師禮,係屬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太極門勝訴。在行政法院的體系,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最終判決定讞,太極門勝訴。財政部內部訴願委員會五度撤銷國稅局原處分,太極門也是勝訴。監察院呢?監察院也確認太極門稅務案件是個冤案,對國稅局提出七大糾正。在立法院又有這麼多立法委員質詢,要求撤銷所有違法稅單,我們國家的法治體系裡面,究竟還有那一條路可以走?真的好像是走投無路的樣子。」


 筆者很難想像,身處自由寶島,號稱民主、法治的中華民國,竟然會有如此目無法紀,不依法行政,不解民所苦的國稅局官員。如此豪奪掠取,視法律如糞土,置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監察院於不顧,我行我素,「反正我就是死要錢,你又能奈我何」,酷吏的嘴臉,和土匪強盜有何兩樣?難怪總統馬英九萬分感慨的指出,「台灣人權迫害,十之八九都是政府的公務員。」值此關鍵時刻,筆者只能期待人民的覺醒,每個人都要站出來,勇敢的站出來,發出正義的心聲,淘汰不適任司法及稅法官員,為後代子子孫孫留下一塊乾淨的樂土。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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