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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讓台灣貽笑大方
2010/07/09 11:01:58瀏覽224|回應0|推薦0
不要讓台灣貽笑大方

六月十七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一場「保障租稅人權  終結萬年不死稅單」的公聽會上,我驚訝地聽到人民累積多年的租稅民怨,真是令我大開眼界。台灣以自由、民主、法制的社會聞名於全世界,但萬萬沒想到時至今日,租稅人權的現況竟是這樣沒有保障。或許是因為我出國多年了,越來越不了解台灣,時下這些官員違法瀆職、濫用公權力陷人民於水火之中,像這樣的社會黑暗面,真叫人痛心。我心中永遠的美麗故鄉--台灣,難道真變了樣了嗎?

公聽會上一位教授說出他與國稅局交手的痛苦經驗,只因一張3000元台幣的稅單,他向國稅局要求查看自己的報稅紀錄,竟遭拒絕,理由是「涉及隱私權」,真是荒唐到極點!後經申訴無效反而被一連開出4年的補稅單,最後以繳交罰金15,000元收場,然而他自始至終都不明白為何國稅局要求他要補稅。像這樣的例子還不是個案,全台灣竟有42萬多人正面臨相同要補稅、補費的問題,真不知稅務官員到底是幫人民解決問題,還是想盡一切辦法向人民課稅。

同樣是民主國家的美國,IRS(國稅局)從不隨便向人民開單課稅,若他們發現你的繳稅有問題,會先寄信通知你到IRS來與稅務官員面對面溝通,稅務員會一一詳看你的報稅紀錄,與你充分討論後告訴你問題出在哪裡,若需補稅才開單請你繳交。若有人無法一次繳清積欠的稅款,IRS還可以通融,讓你用分期的方式償還,絕不會馬上凍結你的資產,讓你連基本生活都過不下去。這才是真正的民主與人權,「以民為主」、「尊重人民的基本生存權」,如此百姓可以安居樂業,國家社會才會穩定發展。

一個民主國家,公民有其基本的責任與義務,人民繳稅當然是義務,但國家的執法必須要依法行事,不能把公權力濫用,成為魚肉百姓的利器。落實租稅人權是台灣目前非常重要的一環,倘若人民繼續被稅務單位無止境的糾纏,那將會是人心惶惶、社會動盪不安、動搖國本的大問題。希望執政者要有魄力與遠見,體民所苦,不要輕易斷送台灣幾十年來為民主自由所付出的血汗與努力。請讓全世界的台灣人,能繼續以身為台灣人為榮,我們不要一個破壞人權、枉顧人民死活的政府,千萬不要讓台灣貽笑大方!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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