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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1 10:05:18瀏覽416|回應0|推薦1 | |
國稅局的「獎勵金」改成「獎狀」 自從國稅局的「查稅獎金」被立委全數刪除之後,「山不轉 路轉 」這項已經被刪獎金,居然又死灰復燃,將其變相改成「獎勵金」並依人頭編列預算,從上到下人人都有份,有沒有拿到錢,真的很重要嗎? 「巧立名目」這個名詞用的真好,這個行不通就轉換個跑道,臺灣人好賭成性,還記得有名的「大家樂」六合彩弄到全國無一處不在賭;當被全面禁賭之後,接著統一發票、求明牌,球賽等等,都是大家投注的的數字;想當時,台灣人的數學最厲害了,不對!應該說大家多有創意呀!財政部不用每天都在傷腦筋,到底下一個賭注為何?全民都在瘋狂地賭,好像是「上行下效」,沒加入賭戰好像就愧為當台灣人似的。 其實,好的政策全民都會支持,比如說給獎能換個方式,不要再玩金錢遊戲,改用敘獎方式,口頭獎勵、記功、嘉獎、甚至勳章,由財政部長、甚至是行政院長、上至總統來頒發。哇!這個獎可真大耶,也是至高無上的榮譽呢!這樣比發錢高尚多了,談錢太俗氣了,建議不要再變相名目談獎金了,不只百姓會反感,而且一位好的公務人員,不是靠獎金來做事;「身在公門好修行」,領了一份薪水,要戰戰兢兢為民服務,時時想到那份薪水都是納稅義務人辛苦血汗錢,就要好好珍惜!還有過往頒發獎金一向都不敢公開頒發,而頒發獎狀、勳章可由高層官員公開頒發表揚,里鄰鄉親與有榮焉,都會前來恭喜道賀。再者獎狀、勳章還可傳給子孫、名留青史。建議財稅單位推出這樣的獎勵方式,立法院必會通過。 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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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