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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中信:被告無罪告訴人有罪(呂秋遠)
2014/08/29 13:45:05瀏覽255|回應0|推薦0

「請檢察官陳述起訴要旨。」法官簡單的說。
「如起訴書所載。被告涉嫌肇事遺棄罪,請依法判決。」檢察官也簡短的回應而已。
面對這種情況,他倒是有許多話想說,但是千言萬語不過一句話:「我無罪。」
法官在告知他的權利及罪名以後問他,「請問被告對於檢察官起訴的犯罪事實是否認罪。」
問到他了,他反而開始緊張,只能低聲的說,「我沒有肇事逃逸。」
法官看著他,「答辯的理由呢?」
他更慌了,「我沒有寫答辯狀。但是我真的沒有肇事逃逸。」他又加強語氣了一次。
法官大概覺得他需要幫助,用比較口語的方式問他,「我是問你,為什麼你會主張你自己沒有肇事逃逸?從卷證資料中,你確實有在那一天中午違規右轉,導致告訴人的摩托車煞車不及,滑倒在地上受傷,而你並沒有停下車來,直接往前繼續行駛,在《刑法》上就是涉嫌肇事遺棄罪。若將來我判處你有罪,至少會有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可能不一定可以易科罰金,就算易科罰金1個月3萬元,至少也要18萬元,你真的不認罪嗎?」

沒有肇逃苦無證據

「報告法官,我沒有逃跑。」他語氣轉激動,「那一天我確實違規右轉,我也從後照鏡發現有人跌倒,可是我有停下來跟他了解狀況,並沒有逃跑。我在地檢署就已經講過了,為什麼你們就不相信我?」 
法官嘆了一口氣,「你有任何證據可以提出來,證明你確實有停下來嗎?檢察官也幫你調查過了,當地沒有監視攝影機錄下來你停車的證據。」 
他一時語塞。「我確實沒有,可是法官可以去問這位機車騎士,我當時還有問他,受傷的狀況怎麼樣。他告訴我,不用叫救護車,他自己處理就好。我當場還給了他3000元看病,難道你們要我跟他當場拿收據嗎?」 
旁聽的人笑了,大家都知道不可能。 
法官也微微一笑,「我是希望你可以提出證明,究竟當時有沒有客觀的證據或證人,可以證明你停下來。根據告訴人的證詞,他說你並沒有停下來,更沒有給他任何補償。」 
「他說謊!」被告非常憤怒,拍了桌子,讓法警很緊張。「我不知道怎麼證明,但是我真的有停下來!」 
「既然你已經跟當事人和解,後來在地檢署也賠償他適當的金額了,你是不是要考慮認罪?在你沒有前科的情況下,我可以給你緩刑。」法官說。 
「我不要緩刑!我要無罪!為什麼法院要一個沒有做錯事情的人認罪?」他近乎懇求了。 
檢察官這時候搭腔,「被告,如果你可以提供對你有利的證據讓法院審酌,當然可以判你無罪。現在不是法院不給你機會,是你沒有證據給自己機會。如果每個被告都像你這麼答辯,說自己無罪就要法院判決無罪,又提不出證據,那這樣審理也不公平,不是嗎?至少被害人在地檢署第一次作證,就已說明你沒有停下來的事實。」 

若翻供原告變誣告

「那是因為在一開始的時候,我沒有跟他和解,他才這麼說,現在他一定會誠實說。」被告燃起一絲希望。
「不過,如果他在法庭上翻供,就會有誣告罪或偽證罪的問題,你確定他會照你的意思重新作證嗎?」檢察官問。
他傻了,沒想到會有這個問題。
法官又再跟他確認一次,「被告要決定認罪嗎?」
他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回答這個問題。
究竟要認罪,承認沒有做過的事情,或是堅持到底,捍衛自己的清白?他,不知該怎麼辦。 

(新聞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829/36052194/%E8%98%8B%E4%B8%AD%E4%BF%A1%EF%BC%9A%E8%A2%AB%E5%91%8A%E7%84%A1%E7%BD%AA%E5%91%8A%E8%A8%B4%E4%BA%BA%E6%9C%89%E7%BD%AA%EF%BC%88%E5%91%82%E7%A7%8B%E9%81%A0%EF%BC%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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