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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1/02 17:58:35瀏覽38|回應0|推薦0 | |
交通部前部長郭瑤琪(資料照片/CNA)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交通部前部長郭瑤琪被控收賄兩萬美元,遭判刑八年定讞,獲通知於一月八日報到入監。郭在去年十二月廿四日向高等法院遞狀聲請再審,高院合議庭以全案無新事實、新證據為由駁回,也一併駁回停止入監執行的聲請。郭雖可向最高法院抗告,但因抗告程序不影響入監執行,郭下週將入獄服刑。 郭瑤琪日前在律師陪同下指出,南仁湖集團李宗賢證詞不實,說法前後不一,已向台北地檢署控告李宗賢偽證罪。上月廿四日郭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及停止刑罰執行,並表示發監執行之日,她就開始絕食抗議。 高院審理後指出,歷次審理已調查清楚,採信李宗賢證詞,郭瑤琪未提出新證據,不符合再審條件。 本文來源:自由電子報201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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