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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只是(2014.10.地院)
2015/02/18 07:09:48瀏覽37|回應0|推薦4

《就只是》

<場景一>檢:無調閱長達三年病歷之必要。法官:就給他調嘛,就只是紙罷了。檢:喔(不置可否)。

<場景二>告訴人補充指出應傳喚目睹經過之某甲
法官:檢察官你要追加傳喚嗎?檢:(微笑不置可否)最後只傳了告訴人跟另一位根本沒目睹經過的某乙作證。

覺得就只是紙就只是關鍵證人就只是真相,就只是判決就只是餿油就只是…


〈後記〉

旁聽見聞。互毆案件發生於數月前,被告辯護人卻要求調取告訴人自開庭當日回溯三年之病歷資料。無理的要求,在法官的恣意、檢察官的縱容下放行,一句「就只是」,可以推卸掉多少責任與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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