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嬌對女兒的婚事一向很有主見,不准女兒和老外來往。她說:「講話都聽不懂,那怎麼溝通?」
我吃驚地問她:「妳女兒來澳洲移民幾年了?還聽不懂英文嗎?」
阿嬌說:「女兒是聽懂啦,但是我聽不懂呀!」
我勸她說:「那是女兒要跟他溝通啊,又不是妳!當然最好同文同種啦。」
有一天,阿嬌聽到我叮嚀一群年輕人:「找對象一定要找跟你信仰相同的。」
阿嬌對我說:「還以為妳很開明咧,不同膚色結婚都不在意了,怎麼會在乎起信仰相不相同?這時代可是宗教自由的時代啊!」
但是當我指出幾個例子之後,阿嬌就不講話了。
小明一向和我們在同個教會聚會,不久前才和交往了一兩年的女友吹了。什麼理由?因為受不了女友對他信仰的冷嘲熱諷。
他說:「剛交往的時候看不出來,但時間一久,這種心態就藏不住了。」
最現實的問題是,小明習慣了要「什一奉獻」,就是把所得的十分之一捐出去。女友起初認為這是一項美德,總是做好事嘛!但後來卻常常抱怨:「有錢去捐獻,卻沒錢幫我買好一點的生日禮物。」「明明該存錢買房子,卻拿去捐獻,真是亂花錢!這樣怎麼買得起房子呀?」
讓小明決定分手的導火線,是女友譏笑他父母。小明一家三代都是基督徒,對聖經深信不疑。但女友一看到創世紀寫亞伯拉罕夫婦活到八、九百歲,太太在九十歲停經之後還生孩子。馬上叫出來:「天呀!只有白癡才會相信!」
還追著小明問:「你爸媽真的相信這樣的鬼扯嗎?世界上真的有這麼好騙的人嗎?」
我問阿嬌:「如果你未來的女婿也這樣質疑妳的智商,妳同意嗎?」
所以啊,膚色同不同不是問題,價值觀和信仰同不同才是大問題。
(見澳洲星島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