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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事
2005/08/27 03:05:14瀏覽391|回應1|推薦5
去年五月回來這裡
發現溫哥華房市出奇的好
一個暑假一路狂飆
我不覺也心動
想到何不趁機換個小公寓
減少在此的投資額度
然而房子是夫妻聯名
所以只好等老伴八月份回來
找律師公證簽授權書
再找仲介幫忙賣房子
不料 時機錯過
再加上公寓五年的保證期快到期
一些之前等待觧決的大樓修理費
因保險公司易手
一直遲遲未付給公寓的管理委員會
事情浮出檯面
見諸於會議記錄
君不知
這裡買賣公寓
通常都會要求調閱
最近兩年的會議資料
核查是否有財務糾紛或漏水等瑕疵問題
沒想到就在我開始賣房子
就出現這些始料不及的問題
還有自己太心急
不應該先買房子
這樣就有貸款壓力
事後想用舊公寓去貸款
銀行卻不肯貸款給我
跟仲介簽約是到12月底
這期間每逢週末
就得OPEN HOUSE人來人往
來看的人倒是不少
但是四個半月都沒有人下offer
眼看同一棟樓其他單位都一一銷價賣出
我也跟著調降
十二月中旬曾經空高興一場
說有買家要下offer
可是後來又推說
要等先生回來再作決定
害我耶誕節都不好過
連BOXING DAY 都窩在家裡
元旦那天打電話給一位朋友
之前她跟我提過她正在找房子
她喜歡我的公寓
但是她不想讓仲介賺佣金
((這裡賣房子賣方要出仲介費
第一個十萬元抽7%的佣金
超郭十萬元的部分抽2.5%
兩個金額加總再乘以1.45
聯邦税 GST 7% 卑詩省税 BST7.5%
這些錢是買賣雙方的仲介兩人平分))
買房子是不用付佣金的
話說回來
她卻告訴我她已買好房子
不過她立即帶一位朋友來參觀
是從北京來的
他看完房子
當下看得出他很喜歡
並表現北方人的豪爽
馬上要跟我出價
我建議他回去跟家人商量
他卻說家是他作主
他說了就算數
由於我不想再給自己壓力
所以...就壯士斷腕 認賠殺出吧
其實從另外個角度看待這件事
現在賣的價錢比四年半以前買的多出六萬
還有這四年半54個月的房租
少說也有五六萬元
所以還是可以說是賺的
但是現在還是不能高興太早
三貓說要等到房款
真正到了你的帳戶才是你的錢
因為這中間還有些突發狀況
比方說
買方貸不到貸款
或看了會議記錄
或是房子檢查有瑕疵
他還是可以終止合約的
對方元旦看房子
四日下OFFER
要求看會議記錄
然後隔一週簽約
各自找律師公證和辦理過戶手續
對方也急著搬遷
所以31日COMPLETION DAY完成交易
2月1日POSSESSION DAY交鑰匙
正式擁有房子
今天17日
還有兩個星期
我就可以脫困了
願一切平安順利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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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媽 愛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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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luck to you ! God bless you !
2005/08/27 03:41
Good luck to you ! God bless yo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