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07/04 11:14:25瀏覽1225|回應0|推薦4 | |
中央社〕前中華民國國科會副主任委員謝清志今天在華府智庫演說,闡述自己兩年前遭審判前羈押五十九天的經驗。他說,法官雖判他無罪,但名譽與人權難以補償,這是台灣司法的盲點。 被譽為台灣1990年代發展太空計畫主要推手之一的謝清志,1995年放棄美國籍返台加入國科會服務,2000年政黨輪替後被拔擢為國科會副主委,他參與台灣15年太空計畫,更是「福衛三號」衛星發射計畫總負責人。 旅美台灣人社團這個月邀請謝清志赴美國幾個城市演講自己的新書,華府重要保守派智庫「傳統基金會(Heritage Foundation)」訪問學者葉望輝(StephenYates)邀請謝清志發表演說,與美方人士討論司法改革。 兩年多前,台南地檢署偵辦「南科高鐵減振工程案」,起訴包括謝清志在內的10名被告,今年7月30日台南地方法院判決10名被告無罪。但謝清志兩年前遭檢察官聲請羈押,法官批准,他在審判前就被關了59天,偵辦過程也一再洩漏給媒體,造成幾乎所有親友都認定他有罪。 謝清志今天演說時宣讀法官判決文,內容稱許他為國家服務的功勞,他說對照檢察官起訴文,非常諷刺。 他說,他的案例,問題不在最後判決,而是司法過程,尤其是審前羈押,檢察官有很大的空間,他在監牢裡59 天,因為三名律師辯護,期間還曾被提訊,但跟他關在一起的其他嫌犯四個月都沒有被偵訊,檢察官完全不理這些人,這樣的執法過程毫不考慮人權。 葉望輝說,審前羈押在各國都有爭議與討論,美國對於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例跟一般刑案作法不同。他相信台灣不只是謝清志的經驗,還有很多案例,當事人的生命遭到折磨、名譽毀損,這些人權無法恢復,所以社會各界必須嚴肅思考這個議題,如何讓司法人員執法過程提高法治標準。 葉望輝形容,檢察官運用審前羈押的權利,不能因為抓對一個人,就讓其它99個抓錯的案子合理化;檢調人員作為也許合法,但不一定合適、也未必符合正義。他認為,馬英九總統曾擔任法務部長,應該最深入了解這些司法盲點。 有現場學者詢問,台灣司法審前羈押制度並非一夕推動,早已施行數十年,為何此刻才要檢討?葉望輝以及謝清志都說,台灣已經是民主國家,與國際社會更開放互動,最近台灣一連串的司法爭議,國際也都在看,人民有疑慮,政府有責任隨時向人民解釋。 另一位與會者詢問,這些案件偵辦的爭議過程,會不會是檢察官個人企圖心導致?謝清志與葉望輝說,政府有沒有進行政治干預,由人民與社會評斷,他們沒有具體證據。 謝清志舉例說,當初起訴他的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朱朝亮曾對媒體說,「檢察官辦案不一定是要當事人被判有罪,但至少要讓他們得到『教訓』」,這是何種心態。 謝清志說,他只是應邀將自己的經驗與美方朋友討論,沒有意圖來告狀,也沒有政治目的。他盼檢察官更應考慮社會正義、依循人權,不要以人民的生活、名譽與家庭為代價,成就自己或為特定政黨服務,這樣下去最後的代價將是台灣的民主。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