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一個[大哥]值得聯合報如此讚揚?
2009/05/15 10:28:13瀏覽877|回應0|推薦3

這是聯合報,他的報導裡指稱顏清標是﹝大哥﹞,我建議聯合報莫再稱他大哥,因為這豈不是明指他是流氓?


不過點進去就可笑了,顏清標這種江湖輩份指揮得動其他小弟洗菜煮菜,嚴然獄中的大王,而聯合報報導他每日忙於會客,這樣像在坐監嗎?這是什麼特權?原來藍綠不同在於一個大哥可以呼風喚雨,領他的立委薪俸,還可以在獄中當大王,真是不容易,還可以讓聯合報以那麼諂媚的口吻報導。




顏清標的二子十六歲﹝高中年紀﹞結果讓同班女同學大了肚子,最後只好奉子成婚,十六歲還未成年,未成年沒有成年人的行為能力,在他的大哥父親蔽蔭下成婚,顏清標席開百桌,大肆宴客,政壇名人王金平、馬英九、連戰等人還同場道賀,但這些政治人物難道不知道,這對社會有不良影響嗎?

顏清標是不是黑道,我無權去指責,但從黑道打傷他兒子要理光頭賠不是,這就妙了,

還有底下這些中時、TVBS的報導我也不敢恭維,我只能說傷風敗俗超越禮教之事,這些媒體都有責任,某天馬英九女兒馬唯中回台,帶了洋男友,記者不敢多加詢問,深怕惹惱了馬英九,因為女兒怎麼找了個洋男友,真是有辱門風,我想記者敢這樣寫我才會說你帶種。

中國時報/陳世宗:顏清標16歲么兒帶種 好事近

中國時報/葉志雲:同學小情侶 傳孕事不犯規
ps. 我都看不下去了...不犯科,要是女孩是你家的姐妹我看你不幹在心裡才怪

陳啟濃/輔導工作者(投縣名間)
有幸當顏立委媳婦,自然較為幸福
ps. 幸福?真虧這些拍馬屁者講的出這些屁話!

TVBS報導:兒16歲結婚 顏清標抱歉:至少負責


編按: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
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年紀較大的一方不論男女未滿十八歲,則為告訴乃論罪,須由對方監護人提出告訴;
若已滿十八歲,則為非告訴乃論罪。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unnel&aid=2951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