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05/15 10:28:13瀏覽877|回應0|推薦3 | ||
這是聯合報,他的報導裡指稱顏清標是﹝大哥﹞,我建議聯合報莫再稱他大哥,因為這豈不是明指他是流氓? 不過點進去就可笑了,顏清標這種江湖輩份指揮得動其他小弟洗菜煮菜,嚴然獄中的大王,而聯合報報導他每日忙於會客,這樣像在坐監嗎?這是什麼特權?原來藍綠不同在於一個大哥可以呼風喚雨,領他的立委薪俸,還可以在獄中當大王,真是不容易,還可以讓聯合報以那麼諂媚的口吻報導。 顏清標是不是黑道,我無權去指責,但從黑道打傷他兒子要理光頭賠不是,這就妙了, 還有底下這些中時、TVBS的報導我也不敢恭維,我只能說傷風敗俗超越禮教之事,這些媒體都有責任,某天馬英九女兒馬唯中回台,帶了洋男友,記者不敢多加詢問,深怕惹惱了馬英九,因為女兒怎麼找了個洋男友,真是有辱門風,我想記者敢這樣寫我才會說你帶種。 中國時報/陳世宗:顏清標16歲么兒帶種 好事近 中國時報/葉志雲:同學小情侶 傳孕事不犯規 ps. 我都看不下去了...不犯科,要是女孩是你家的姐妹我看你不幹在心裡才怪 陳啟濃/輔導工作者(投縣名間) 有幸當顏立委媳婦,自然較為幸福 ps. 幸福?真虧這些拍馬屁者講的出這些屁話! TVBS報導:兒16歲結婚 顏清標抱歉:至少負責 編按: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 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年紀較大的一方不論男女未滿十八歲,則為告訴乃論罪,須由對方監護人提出告訴; 若已滿十八歲,則為非告訴乃論罪。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