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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職棒假球案 前兄弟象朱鴻森遭判6月
2013/02/20 17:26:51瀏覽427|回應0|推薦0

2012年12月14日 22:53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中華職棒前兄弟象球員朱鴻森,3年前涉嫌職棒假球案,因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檢方因此予以緩起訴,但去年年底酒醉以髒話辱罵員警,被撤銷緩起訴處分,板橋地院14日依詐欺罪,判朱鴻森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板橋地檢署表示,在2010年間偵辦職棒假球案,朱鴻森涉嫌在5場球賽打假球,事後他坦承收錢,所以配合放水,他繳回新台幣5萬元的犯罪所得,所以獲得緩起訴處分3年,須服義務勞務200小時。

板檢指出,2011年12月25日晚間,朱鴻森酒後搭計程車,因酒醉嘔吐在車內,與計程車司機起衝突,2名員警據報前往協調,卻遭到朱鴻森以三字經辱罵,板橋地院依侮辱公務員罪,判朱鴻森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

朱鴻森在緩起訴期間再犯罪,板檢在5月31日撤銷緩起訴處分,板橋地院法官說,「朱鴻森身為職棒球員,竟貪圖不法利益,參與打假球」,依打假球涉犯的詐欺罪,判他應執行6月徒刑。

http://www.nownews.com/2012/12/14/11490-28826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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