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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練習】士林地檢960827強盜罪嫌
2008/07/18 18:43:23瀏覽889|回應0|推薦0
【聯合報系校園特約記者蘇治宏/台北報導】

一對情侶在台北縣淡水捷運站前因細故發生爭吵,兩人拉扯之際,陳姓男友不但對女友拳打腳踢,還一把扯下女友的胸罩及外衣,連同皮包一起帶走。

檢方調查,上月二十八日午夜,二十四歲的陳姓男子與女友經過淡水捷運站前路旁,陳男因為細故對女友心生不滿,憤而脅迫女友到附近的公園內,一面以「賤!爛女人」怒罵女友,一面對女友拳打腳踢,雙方激烈拉扯。

陳男先強行脫去女友外衣,後又一把抓下女友的胸罩,使女友無法求救反抗。由於爭吵聲驚醒附近居民,警方據報後趕到現場,陳男深怕被逮,遂抓起丟在地上的胸罩及皮包,火速逃離現場回到住處。

半小時後,警方在徵得陳男同意,於住處搜索出皮包即胸罩,隨即被移送法辦,士林地檢署依強盜等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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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改過版/劉峻谷大哥)
【聯合報系校園特約記者蘇治宏/台北報導】

台北縣男子陳瑞益在公園叫罵分手的高姓女友「爛女人」搶走她皮包和胸罩。他被警方逮捕後辯稱,拉扯之間高女胸罩不慎脫落,看到警員來一時心慌全都帶走。檢方不信依強盜罪嫌將他起訴,面臨五年以上刑責。

士林地檢署指出,陳益瑞(廿四歲)從台東縣到台北縣淡水鎮工作,與高姓女子原是男女朋友,後來因故分手。

今年七月廿八日午夜零許十五分,陳、高女在淡水捷運站前爭吵,陳揮舞機車鑰匙脅迫高女到附近公園談談。高女指控,陳在公園內對她大罵「賤!爛女人」對她拳打腳踢,強脫她的外衣和胸罩,搶走她的皮包和胸罩後逃逸。

高女報案後到醫院驗傷,臉、手臂膝蓋到處傷痕累累。警方據報當天深夜到陳在淡水的住家搜索,搜到高女的乳白色手提包、身分證、手機、駕照等物品以及一件女用花胸罩。

陳否認強盜前女友。他辯稱,當時與前女友吵架氣極了,兩人互相拉扯不慎拉下高女的皮包,胸罩也在拉扯間脫落。後來看到警察來了,他一時心慌連忙將掉在地上的東西抱著就走,才連同胸罩一起拿走。

案發當天檢察官初步偵訊認為,不論陳是否搶走胸罩,他搶走皮包已經構成強盜罪,且他數次揮舞可當做武器的機車鑰匙做勢欲打高女,有再犯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檢方昨天偵結依強盜、公然侮辱、傷害罪嫌將陳起訴。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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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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