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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2 09:03:28瀏覽943|回應3|推薦0 | |
引用熙熙自己的文章我想我不是好媽媽 上一篇文說到有時受不了女兒,會脫口說想把她留在台北的話,因為只有阿嬤對她疼到無怨無悔. 知道這話不好,但,又氣又累下,明知不能講還是講了. 好啦,不該講的話講了,要想辦法收捨. 結果前天床前故事時讀到一篇很扯的童話故事,是糖果屋的改編版。 糖果屋的故事是繼母,二個小孩,和吃小孩的巫婆,但這個改編版是親生母親,七個小孩和吃人魔王,吃人魔王甚至還有七個小孩,被本來的七個小孩設計,讓吃人魔王親手掐死自己的孩子。 故事一樣都是家裡太窮,媽媽要爸爸把小孩帶去森林裡丟掉,結果小孩在森林找到一間房子,遇到巫婆(吃人魔王),結果小孩打敗巫婆(吃人魔王),拿走巫婆(吃人魔王)的財產回家和遺棄他們的爸媽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老天,什麼爛故事! 為什麼這種童話故事會被廣為流傳? 讀到因為家裡太窮而媽媽要求爸爸把小孩帶去森林丟掉時,我已經讀不下去了。 女兒只要看我的表情,她就會知道說我手上的這本故事一定是我覺得的爛故事。 於是她替我喊著:「后,什麼東西啊,亂七八糟的故事!」 我說:「對,這個故事太扯了,我跟妳說,不管妳怎麼皮怎麼壞,我們家再怎麼窮,妳永遠是我的寶貝,我永遠都不會把妳丟掉扔在森林裡,懂嗎?寶貝。」 「媽,妳太噁心了吧,什麼寶不寶貝的。」她竟然臉紅了。 「我是說真的,妳是我的寶貝,我絕對絕對不會把妳扔在森林裡。」這也算是道歉吧,更是一種態度的表態。 我可不想變成糖果屋裡的壞媽媽。 「好啦,知道啦,妳太噁心了,不要再叫我寶貝了。」講是這樣講,她的表情可開心了。 好啦,糖果屋這故事真的是不可取,但至少,它讓我有機會可以跟女兒道歉,而且也提醒自己不要變成自己討厭的那種媽媽,這麼看來,它還是有點可取之處的。 不過我還是很討厭糖果屋這本書。 到底是誰發明童話故事的啊? 不是窮人搶了有錢壞人的財產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就是一見鍾情的愛上帥哥王子或美女公主,見了第一眼就可以愛上,然後結婚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昨天又讀到一篇三個音樂家的故事,結果竟是睡美人的改編版。 只是這回救公主的不是王子,是音樂家。 女兒:「不會吧,那個男的看到公主太美,又說請妳嫁給我,他們又結婚了!怎麼每篇童話故事都一樣!」 我:「不,這本不是男的跟公主求婚,是公主說是你救了我,我要嫁給你。」 女兒:「啊,好隨便啊,怎麼都隨便愛上別人隨便結婚啊。」 我:「這都假的嘛,亂寫的。」 其實我比較喜歡讓小孩看現代版的繪本,童話故事我是真的覺得很多都不適合小孩看。 家裡那套是朋友搬家時送的,有的故事還好,有的寫的很扯。 這套故事尤其很多都是知名的童話瞎改編的,也沒改的比較好,版本都很離譜。 女兒從小二開始識字差不多了,都開始看小說對童話故事沒興趣了。 是小兒子還在看繪本或童話故事。 現在經濟沒那麼好,家裡沒再買新的繪本,都是假日帶去兒童故事館或是史前博物館的讀書館看書,所以家裡沒新的繪本,就朋友送的那套加減看。 好了,扯遠了,總之,借刀殺……呃,是借書道歉,成功。 20090903 欒樹開了,沙塵暴來了,台東的秋天到了。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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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