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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鑽石》的李奧納多VS.《傷城》的金城武
2007/02/02 00:57:32瀏覽9183|回應0|推薦11

        好萊塢的大帥哥李奧納多狄卡皮歐(Leonardo DiCaprio),上個月順利以《血鑽石》(Blood Diamond)再度入圍奧斯卡最佳男主角獎,這是他的第三度入圍(之前曾以《戀戀情深》What's Eating Gilbert Grape、《神鬼玩家》The Aviator分別入圍男配角、男主角),演技更受肯定。紅遍港台日的大帥哥金城武,賣力演出《如果愛》和《傷城》,還是一個獎都沒得入圍;昨天剛公佈的香港電影金像獎入圍名單,提名影帝的一如所料,依舊是梁朝偉。

        問題究竟出在哪裡?

        我並沒有刻意要撰文批評金城武的意思,是因為看完《血鑽石》裡的李奧納多,忍不住聯想起金城武。雖然我個人認為,《血鑽石》是一部立意誠懇、拍攝認真,但論述廣度還是過於保守、流於淺薄的標準好萊塢電影;但沒有人可以否認,李奧納多在片中的賣力演出,確實足以為他自己掙得另一次的奧斯卡提名。

        漂亮的臉蛋絕對不是原罪,但在固守銀幕前的帥氣或美麗之際,如何在角色的詮釋空間中做出妥協,才能讓扮演的角色充滿說服力,才能幫助「明星」在觀眾心目中,被認為蛻變成一個真正的「演員」。

        在《血鑽石》裡,李奧納多飾演一個南非傭兵出身、改做鑽石走私的投機生意人。他刻意學了一口南非口音、練壯身形、曬出膚色,完全看得出他對這個角色的付出與努力。這個角色在獅子山國四處奔走、逃難、躲槍炮,怎麼可能乾乾淨淨,維持一張帥臉?我們看見了在刻意抺髒、弄亂的造型之下,李奧納多不至於「變醜」,但卻看得出他的處境、看得出他的遭遇,甚至相信他就是電影裡那個奸奸的、貪婪的,卻又心腸很軟的南非傭兵。他的演出不僅讓人看到賣力的痕跡,也看到表演上的戮力。

  回過頭來看《傷城》裡的金城武。

電影演了十分鐘之後就告訴我們,他是個用酒精麻醉自己三年的傷心警探。金城武努力演出隨時半醉半醒的神態,我們當然不能拿《頭文字D》裡黃秋生那種爐火純青的演法與他相比,但是金城武的外型,卻完全為他的努力演出打了折扣,因為──實在欠缺說服力。

《傷城》裡的金城武,在鏡頭前皮膚光滑柔細,吹彈可破的地步(尤其是特寫鏡頭),簡直不輸兩位女主角;雖然留了鬍子,但修得實在太過整齊帥氣,加上一件件名牌衣服的幫襯……試問,誰相信他是一個用酒精麻醉自己三年、活在女友死亡陰影之中的傷心警探?

當然你可以說,酒鬼也可以是帥的。但這就是戲,這就是電影,戲劇必須要讓人產生幻覺,才能幫助觀眾融入劇情、深信不移。我知道這樣的造型安排,可能是明星身邊的經紀人、化妝師,甚至是劇組工作人員造成的結果,但這對於演員詮釋角色的成績,並不會有加分作用。

李奧納多並沒有弄醜自己,他只是讓自己從外在上更融入角色,多拋掉一些拍雜誌封面時才會在意的完美,這似乎也讓他自己對於表演的付出、努力,好像變得更容易被看到些。

( 創作另類創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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