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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8 13:32:34瀏覽1241|回應0|推薦14 | |
美國是個給『小費』的國家,大大小小的場合都少不了給小費的舉動。 照理說,給小費的目的是因為您『滿意』服務人員的服務所進行的實質『犒賞』行為,屬於正常消費內容以外的『額外』獎勵。其性質有點類似老闆在年終時獎勵員工這一年來的辛勤付出所給與的年終獎金,是在正常月薪以外的額外獎勵。 所謂『入境隨俗』,既然來到了美國自然就要依照當地的習俗做事。無論是住宿的飯店、吃飯的餐館、來家裡修繕的工人、搭車的司機等等。只要是有關『人力付出』相關工作的服務人員,即使你『心不甘、情不願』還是得掏出錢包來打賞小費。但是,日子一久,真的是越來越困惑這個制度的存在正當性了? 『是不是有給小費,您所受到的服務就會較好?』 這是馬克丁最先感受到的矛盾所在。很明確的,答案是否定的! 提到美國的服務品質與水準,只能說跟台灣有著很大的差距存在(在此以馬克丁目前所居住的南加州洛杉磯地區為主)。仔細的加以分析,小費給不給似乎已經跟『服務好不好』無關,而是您『不得不然』的現實問題,甚至變相成為某種程度的『勒索』! 即使您到了一家服務很差的餐館,您有再多的不滿與抱怨。臨走之時,您還是不得不在桌上丟下『最低門檻』的小費。有朋友就發生過不留小費走人,結果當桌的服務生追出門外理論,雙方差點爆發衝突的不愉快經驗。問題何在呢? 美國是個大量移民的國家,美年來到美國定居的新移民人數高達數百萬至上千萬人!這些新移民是不是每個人都一帆風順的安居、樂業呢?當然不!許多的新移民必須委身在餐館或勞力密集的行業謀生。因為身分使然,或是語言、文化等等的隔閡競爭劣勢下,必須『無償』而僅靠小費的收入來過活。也就是說,小費是他們的主要收入來源,沒了小費就等於白幹活了!您說他們能不跟你拼命嗎? 或許有人會質疑馬克丁這樣的評論是不是不夠客觀? 再舉個實際的觀察經驗來說明。 如果您去消費的地方是屬於不用給小費性質的Food Court、速食店,或是外帶性質的Drink Bar。因為擺明就是不需小費的場所,馬克丁親身的經驗就非常的不好。沒什招呼就算了,點餐時缺乏熱誠,明知你不熟悉餐點內容也懶得多作介紹。點完餐一樣不多所招呼,讓馬克丁不得不聯想說:『是不是只認錢不認人?沒了小費就不算是客人啊!』真是萬般感慨呢! 馬克丁 2008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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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