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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成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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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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闡明權
2014/11/13 13: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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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權利
但權利是什麼?
怎麼也
說不明白
※一條法律一首詩系列。刊於野薑花詩刊第十期。
民事訴訟法第270條第2項:
準備程序,以
闡明
訴訟關係為止。但另經法院命於準備程序調查證據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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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peck&aid=7959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