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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徵能源稅應該實現產業經濟稅成果?還是財政稅後果?
2012/12/24 14:15:07瀏覽358|回應0|推薦9

在油電雙漲的民生陣痛未完之際,此時財政部公布未來或將開徵能源稅的消息,可說是一波未平一波又再起。能源稅開徵與否始終存在爭議,可說是起自苗栗大埔徵地案、中科三四期開發法判停工案到雲林台塑六輕補償金事件,所引發的經濟開發與環境優先的重要政策工具之爭。然就其本質來看,能源稅可以說是綠稅的一部分,期望能夠在促進經濟開發與環境保護間取得平衡的,現階段財政部雖已將綠稅開徵限縮在能源稅的範圍,但能源稅的開徵不僅影響一般市井小民也對產業形成莫大的衝擊。

  事實上,能源稅開徵是否成功可行,主要還在於整個綠色稅制改革中的能源稅制度設計即隱含「政府財政」與「產業經濟」兩大經社地位取向如何權衡取決之路徑目標考量,這也是我國主政機關與國內產業代表(特別是高耗能產業,如:鋼鐵業、石化業…等)對於這項國家級政策工具仍存有諸多爭點之最根本因由所在。

  倘若,財政部欲成功取得多數民眾及企業代表的認同,那麼未來在能源稅開徵的設計上(包含課徵方式、對象),應是一個能發揮其應有誘因條件、經濟促進功能之政策工具,一個較具產業經濟稅取向設計才是;然就行政院賦改會的稅制規劃版本,開徵第十年稅收即達4,037億元(約佔政府年稅收23.74%),已顯略重的財政稅取向,顯較缺乏產業經濟稅之作用與意義,實不利於我國產業結構調整,甚而降低投資促進意願、創新能力,以及研發動能的提升。

若未從稅制面妥善調整能源稅課徵的範圍及方法,徹底轉財政稅變成產業經濟稅的制度設計,或將形同是針對整個社會「令人窒息」的施政作為,不但拉攏不到綠色環境保護支持者的認同,也自傷了原本的經濟開發論者,更遑論要讓經濟開發及環境保護取得平衡了。

就過去能源稅開徵爭議的發展經驗,可以清楚顯見,任何一個政策之成功推動,而施政成效又能得到社會多數肯定且讓人民認同的,必然是一個能將國家財政獲得有效治理、產業經濟持續發展的政策,而不是使國家財政成為透支而肇致產業經濟後退成長的貧苦政策。未來,若馬政府能再審慎評估能源稅開徵的影響後再決策施行,即使無法達到「產業永續」、「環境保護」的兼顧施政,至少也要極盡所能避免陷入「阻礙企業獲利」又「掏空人民荷包」兩面不討好的國政治理窘境罷。

 

                                                                 

 

 

 

 註:圖片截取自網路蒐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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