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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借現金將依刷卡額訂上限
2006/09/05 15:08:37瀏覽179|回應0|推薦0

預借現金將依刷卡額訂上限  新辦信用卡3~6個月內限制預借

【廖珮君╱台北報導】利用信用卡周轉現金、調頭寸的民眾注意了!未來信用卡預借現金的額度,將依個人簽帳刷卡金額訂定一定比例上限,例如總刷卡消費10萬元,若給最高3成、即只有3萬元預借現金額度,意味著未來民眾想用信用卡周轉現金將愈來愈困難。

門檻提高

且新辦卡的民眾,可能在使期前3~6個月,無法動用信用卡預借現金功能,須等銀行一段時間(一般是半年)觀察卡友信用狀況後,再依內部評估開放卡友使用。

信用卡刷卡禮則維持消費刷卡可送禮品,僅辦卡、核卡、開卡沒好康優惠,紅利積點則研擬提高積點門檻,如刷20元給1點紅利、提高到刷50元才有1點,或訂定紅利上限。

預借比率亞洲第3低

銀行公會上周五邀集所有會員銀行針對金管會擬新增列雙卡總信用額度,限縮至申請人月薪10倍、取消國內使用信用卡預借現金功能,及取消信用卡刷卡禮、紅利積點等條款開會討論。預計公會將意見彙整後,近日將再度邀集金管會相關官員、各銀行進行第2次討論會議。

銀行端初步共識是仍爭取國內也可使用信用卡預借現金功能,僅建議金管會做原則性宣示規範,如增加「謹慎控管預借現金」等文字宣導,且銀行願意訂定預借現金額度有「一定比例上限」,及新辦卡者「一段時間」無法動用,如依卡友簽帳金額的「多久以後」可以借「幾成」額度,並訂定自律公約。

依國際發卡組織VISA資料顯示,台灣國人預借現金佔整體信用卡簽帳金額比率僅7.7%,甚遠低於韓國33.9%、日本19.2%及泰國14.2%,顯示台灣人使用信用卡預借現金狀況,目前尚不浮濫。

亞太區最低者為新加坡4.5%、香港6.9%,台灣算是整體亞太區中第3低。因此與會業者均認為無必要全面取消該功能。

信貸總額規定將變更

雙卡總信用額度限縮至個人平均月薪10倍部分,銀行端均認為目前已有個人信貸總額月薪22倍限制,不需額外再增訂雙卡做限制,並建議修改個人信貸的「總餘額」取代「總額度」不得超過平均月薪22倍,也就是說,依個人實際動用的借錢總額,而非銀行給予信用額度做規範,避免因部分銀行過度擴充個人信用額度,排擠到該人其他資金需求借貸。

且為避免銀行對於認定個人月薪收入標準不一,產生授信缺口風險,銀行公會也擬請聯徵中心建立「個人所得」資料庫,用統一計算標準,去改善目前各銀行自行認定收入弊病,由聯徵中心統一計算、界定後,提供各銀行每半年複審時,作為增減卡友信用額度參考基礎。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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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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