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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Q&A》卡債償完信用卡未必能解凍
2006/08/31 11:29:02瀏覽841|回應0|推薦1

Q:高雄王小姐問:債務協商後的卡債,如果已清償完畢,請問原有的信用卡是否可繼續使用?聯徵中心是否還有信用註記?

A:銀行公會回答:卡債族只要向最大債權銀行提出卡債協商申請,經由銀行間的通報,銀行就會立即凍結該卡債族手中的信用卡,不但所有的信用卡都無法使用,也不能再申請任何信用貸款。

並且在債務協商案件通過後,也將由最大無擔保債權銀行將此資料報送聯徵中心,辦理信用註記,未來如果毀諾,也須將此紀錄辦理註記。

至於根據債務協商的規定,當債務人還清所有債務後,聯徵中心仍將維持註記達三年,三年內各銀行查閱該人資料時,都可看到此一註記;三年後,雖然其他銀行無法在聯徵中心的資料庫上,查閱到此一註記,但原有的債權銀行內部仍會保留此一信用紀錄。

換言之,即使卡債族清償了卡債,原本的債權銀行內部,都會知道該卡債族曾進行債務協商,是否願意在其清償卡債後,「立即」恢復其信用卡的使用,端視該銀行的授信政策而定。

至於原本沒有往來的銀行,因為在債務清償後的三年內,都可在聯徵中心的資料庫中,看到此一「信用註記」的紀錄,是否願意與該客戶往來,由該銀行自行決定,同樣難評估。(記者李靚慧記錄整理)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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