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當二房東 三年還百萬
2006/08/26 10:06:30瀏覽174|回應0|推薦0

理財教戰守則
記者林韋任/專題報導

看好社會新鮮人和學生的租屋市場,將房子裝潢分割成小套房或雅房再出租,收益不錯。

太平洋房屋行銷部廖淑芬說,她有個黃同學,兩、三年前房市低迷時買下南京東路一戶28坪的公寓,隔成五間小房出租,每個月的房租收益近5萬元,比整層出租租金高出許多。

Sophie的手法和黃同學類似,不過她當的是二房東,三年內幫家裡還掉百萬元負債。

Sophie說,她在東海大學念書時就喜歡住別墅,家裡經濟出現狀況,她被迫搬家。後來找到一棟兩層樓的別墅,共有四個房間,租金7000元,她找了三個同學當室友,每個人收3000元,她住第四間,不用付房租,每個月還倒賺2000元。

畢業後回台北工作,一開始她去頂已隔間好的房子,因為沒錢付權利金,她跟房東談條件,「兩個月內我幫你把房子全部租掉」。然後她去廈門街買家具、油漆,把房子弄漂亮,果然順利把一排房子全部租掉,開始賺租金,有錢後,又把沒隔間的頂樓再分割,租金收益更高。

在台北市跨出成功的第一步後,So-phie開始往成熟商圈發展,陸續在捷運忠孝復興站租下80坪、大安路上30坪、市政府站30坪,中正紀念堂站兩層樓的房子,都是當二房東,把房子租下來之後再改裝弄漂亮,一年收入100多萬元,扣掉裝潢、隔間的必要支出,三年內就解決家裡的百萬元負債。

Sophie說,台北市現在只適合買房子租人,租房子再轉租,空間相對有限,台北縣比較適合這種操作手法。

她的計算秘訣是:租金差額要有足夠的利潤。承租的成本與收到的租金,差額至少要2倍到2.5倍才有利潤,比如租下5萬元的房子,要收10多萬元的租金,才能獲利。


【2006-06-24/聯合報/B2版/聰明購屋】

( 時事評論財經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park37&aid=417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