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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股搶回彰銀經營權 台新要告
2014/12/09 12:48:13瀏覽396|回應16|推薦0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2014.12.09 04:28 am
 

彰銀董事長暨台新金法人代表陳淮舟昨主持彰銀股東臨時會,出席率89.39%,選出6席一般董事與3席獨立董事。
記者蘇健忠/攝影
台新金控昨天在彰銀董事會改選中失利,僅取得兩席普通董事、一席獨立董事,在九席董事席次中只擁有三席;因為席次「未能過半」,台新金喪失對彰銀的經營管理權,還必須在年底前認列投資彰銀損失一百四十八億元。台新金決定對財政部提起民事訟訴,依法求償。
台新金總經理饒世湛用「官逼民反」形容財政部強力介入彰銀董事會改選。他說,台新很委曲,事前數次提出各種版本的董事席次安排與財政部溝通,希望在彰銀董事會中維持「官民和諧」共治,但財政部都不為所動;「現在委曲也不能求全」。

饒世湛說,台新決定告財政部,不然對不起台新的股東。

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在彰銀董事會改選前,曾親赴財政部拜會。饒世湛說,吳東亮對選舉結果非常驚訝,台新對財政部不顧誠信、公然撕毀民國九十四年公函承諾(財政部同意得標人取得彰銀過半董監席次),並以「市場派手法」強力介入選舉,「用如此極端手法配票,非常遺憾」。


彰銀昨天舉行股東臨時會,公股卯足全力。
記者蘇健忠/攝影
饒世湛指出,台新在彰銀董事會席次未能過半,將喪失經營權,且本月要為此提列一百四十八億元投資彰銀的跌價損失。他說,為維持台新金廿萬名股東權益,將對財政部提起民事訴訟,依法請求賠償。
依照金控法,金控將一家公司納為子公司有兩個條件,一是持股須百分之廿五,一是對董事會有控制權。台新金過去是以後者取得彰銀經營權,但現在失去董事會控制權,會否考慮加碼彰銀持股?饒世湛說,曾申請過,但金管會不同意。

金管會高層昨天表示,該申請案應是在前幾任主委任內提出。金管會官員說,台新今年獲利不錯,認列逾百億元跌價損失對台新衝擊,應在控制範圍內;在行政範圍內,台新若需要金管會協助,金管會都會配合。

金管會會否要台新「吐出」彰銀股權?金管會不願明確表態。饒世湛說,若要台新出售彰銀股票,會掀起軒然大波,因為台新擁有彰銀高達十七點八億股,「拿這麼多股票到市場上去倒,整個金融股都會出問題,是完全不負責任做法」。

台新金財務長林維俊指出,台新金控前十月獲利逾一百卅八億元,金控資本適足率達百分之一百卅;認損後,資本適足率還有百分之一百廿,高於最低百分之一百的要求,認損不會影響台新金核心競爭力,若未來彰銀股價上漲,台新會有回沖利益。

圖/經濟日報提供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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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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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4 17:27

彰銀假處分案 台新再抗告
2015-08-04 03:40:33 經濟日報 記者陳怡慈/台北報導

台新金控表示,已就去年12月8日彰銀董事改選,財政部違約取得彰銀董事席次聲請假處分案,於昨(3)日委請律師就台灣高等法院的駁回抗告裁定,提出再抗告,以保障全體股東權益。

台新金委派的律師,依舊是常在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人陳彥希、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陳玲玉。最高法院未來可能有三種裁定結果,包括:自為裁定、駁回台新金的再抗告、發回高院重新審理。

去年底的彰銀董事改選,財政部在九席董事中拿下六席,台新金只取得三席,因未超過半數、喪失對彰銀的經營權。台新金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提出假處分,要求財政部的三席法人董事代表,改成由台新金的人出任。

台新金財務長林維俊表示,選擇聲請假處分,因這是消耗社會資源最少的方式,財政部只需一道命令就可以進行改派,讓台新金實際上拿回對彰銀的經營權。比起彰銀重新改選董事,較不勞民傷財,時間也不會久拖。

不過,地院和高院基於相同觀點,都駁回台新金的要求。

林維俊解釋,法官認為,就算准許財政部改派三席董事代表,並未真正解決台新金的問題。財政部還是持有六席董事,台新金還是只有三席,因為法人董事代表只是法人的代表人。

 


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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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5 16:38

台新金對彰銀提假處分 再遭駁回
2015-07-25 02:43:14 聯合報 記者楊筱筠/台北報導

台新金去年因財政部強力介入,失去彰銀經營權,向法院申請假處分彰銀董事會席次,但再次被台灣高等法院駁回抗告裁定,台新金表示,後續已委請律師審慎研議,期望保障公司以及全體股東權益。

台新金因彰銀董事改選結果,也對財政部提起民事訴訟,日前已經完成第三次開庭,目前處於內容答辯階段,主要為整理陳述各方主張,後續開庭方向與結果都還未有確定結論。

台新金彰銀案主要來自去年彰銀董監事改選時,台新金出乎意料失去彰銀經營權,並因而認列148億元虧損,質疑財政部以公權力操縱董事改選,當時即聲請假處分,要求禁止官派的三席一般董事行使董事職權,並改由台新金推薦人選擔任董事。


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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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4 18:41

金管會:台新可暫不售彰銀股權
2015-03-14 04:28:44 聯合報 記者楊筱筠/台北報導

台新金針對彰銀董監改選,正與財政部進行訴訟,台新日前致函金管會,希望暫緩處分彰銀股權,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昨日指出,台新金訴訟期間,出售彰銀持股對小股東實屬不利,因此,「將給予一段合理時間處理。」

台新金日前發函金管會,希望金管會同意訴訟期間,暫緩17.8億股彰銀持股處分,曾銘宗指出,目前尚未看到正式函件,還未正式決定給予多長時間。據了解,台新金在函中期望的訴訟時間指的是「到三審定讞」為止。

對此,台新金財務長林維俊表示,「太好了」。

台新金去年在彰銀董監改選失利,喪失彰銀經營權,台新金狀告財政部,去年被金管會發函希望依照法令、要求台新金對手中彰銀持股做出後續處理決議,等於蠟燭兩頭燒。

據台新金內部估算,依彰銀目前成交量,台新要賣彰銀持股「一整年都賣不完」,加上下半年台股漲跌幅放寬至10%,台新金要賣彰銀持股,「對彰銀股價、金融股,甚至大盤,影響都相當大」。

對於台新金展望,林維俊指出,去年已將投資彰銀相關損失148億元認列,「最壞的時光已經過去」,台新金今年將致力於存款成本降低、提高存放利差,去年表現優異的個人信貸與財富管理市場,今年將再強化,年底前甚至會有增資或發金融債等資本布局計劃。

台新金去年淨利息收入與手續費收入持續成長,年增率分別達10.6%與14.1%,淨利息收入為159億元,較前一年成長1成多,資產品質穩健。外資法人指出,彰銀股權僵局,台新金祭出法律訴訟,可能是希望明年總統大選後,新政府對彰銀經營權態度有所轉變,但現階段,在僵局未打開前,對台新金股價仍須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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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4 18:38

保留希望 台新金暫不賣彰銀
2015-03-14 03:48:08 經濟日報 記者郭幸宜/台北報導

台新金控昨天舉行法人說明會,由台新金控總經理饒世湛(中)主持。 記者林澔一/攝影
分享台新金痛失彰銀經營權後,昨(13)日首度舉行法說會,台新金強調,與財政部訴訟期間,確定不會出脫持股;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對此表示,將視台新金主張的內容,權衡台新金與彰銀小股東權益,給予緩衝時間。
法說會上,與會法人對台新金是否將按規定處分彰銀持股?及金管會是否同意台新金的主張?相當重視。

台新金財務長林維俊表示,已在去年對財政部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恢復彰銀經營權與合法權益,為避免屆時官司勝訴,但台新金手中已無彰銀股票,因此「訴訟期間暫時不處分彰銀股票」。

林維俊還說,目前台新金持有彰銀股票比重約22.5%,如在公開市場拋售,一年都賣不完,更何況台股漲跌幅即將從7%提高至10%,屆時出脫彰銀持股導致彰銀股價與市值損失,相信並不為市場所樂見。

台新金已在本周一(9日)把對彰銀股票後續處理計畫,送交金管會。對此,曾銘宗回應說,目前尚未看到,但會視台新金主張訴求是否合理,並通盤考量台新金與彰銀小股東的權益,給予緩衝時間。彰銀去年12月8日進行董事改選,歷經多次角力,九席董事席次台新金僅取得三席,喪失彰銀經營權,金管會隨後要求台新金需在改選後三個月內回覆,處理彰銀股票的做法。


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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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9 22:47

兆豐擬併彰銀 台新:未獲告知
2015-03-09 03:49:11 經濟日報 記者夏淑賢/台北報導

台新金控總經理饒世湛昨(8)日表示,兆豐金擬推三合一架構合併彰化銀行,「我們(台新)沒有被告知這件事」。

他呼籲,若兆豐金有和大股東財政部談好此事,提出的合併條件也應該要注意台新金及彰銀合計40萬名股東的權益。

至於針對彰銀去年改選,台新金狀告財部與聲請假處分案的進度,饒世湛則是表示,假處分遭駁回後已經提出抗告,尚在等待裁定,而告財政部民事訴訟求償100億元案,目前將在19日開第一庭。

外界認為,彰銀在去年改選後,董事會已全由公股主導,因此有機會順利合併彰銀,同時台新金、彰銀案解套。


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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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5 20:49

假處分遭駁 台新金考慮下一步
2015-01-15 20:19:07 中央社 台北15日電

針對台北地院今天駁回台新金控假處分聲請一事,台新金表示,損害賠償之訴會繼續進行,內部也會在10天內考慮是否提出抗告。

台新金不滿失去彰銀主導權,向台北地院提民事訴訟,向財政部求償新台幣百億元,並聲請假處分,要求財政部回歸到2005年函令,讓台新金取得過半的董事席次,並禁止官派的梁懷信等3名董事執行職務,改由台新金推薦的林政憲等人擔任董事。

台北地院今天駁回台新金的聲請。

台新金財務長林維俊表示,當初在主張彰銀董事改選無效及假處分財政部取得的部分董事席次間,選擇要求法院令財政部改派台新金推薦人選執行彰銀董事職務,是最經濟且有效的回復原狀方法,也能代表台新金的善意。

在假處分遭駁後,林維俊指出,已委請律師審慎研議,將在法定10天內決定是否抗告。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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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6 18:52

若裁定假處分 彰銀董監恐改選
2015-01-06 聯合報 記者楊筱筠/台北報導

台新金控與財政部的彰銀經營權爭議進入訴訟,台新金控告財政部,最快農曆春節前法院將裁定台新金提出的假處分條件,若法院認同台新金主張,將牽動彰銀董監席次。

金融人士指出,若法院同意台新金提出的假處分,財政部恐須改派法人董事或是進行改選。

台新金昨天重申,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希望可以回到二○○五年的財政部公函為準則。

台新金指出,根據二○○五年公函內容,財政部決定標售彰銀百分之廿點五五股權,同意(彰銀)得標人取得彰銀過半董監席次。當年台新金是以高價拿下相關股權。

但彰銀去年底董監改選,財政部動員公股體系,在彰銀九席董監席次中拿下六席,引發違背當年公函意旨的爭議,也讓國際外資與國內金融市場譁然。

近期彰銀已召開董監改選後的首次董事會,由財政部與公股推派彰銀前總施建安升任總經理,台新金在董事會中的影響力變弱。

因失去彰銀控制權,台新金已在去年認列一四八億元損失,幾乎吃掉前十一個月、一四九點九億元獲利,但台新金去年全年仍有獲利;今年起,彰銀對獲利影響將非常小。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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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6 18:41

財部:從未同意彰銀被財團吞併
2015-01-06 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台新金因彰銀經營權爭議案告官,財政部昨天指出,已向法院提出四十三頁答辯書,強調與台新間「兩造無法律關係存在」。財政部高層說,從過去到現在立場都一致,當年現金增資招標是為了引進策略投資人,從未同意彰銀被財團吞併。

財政部高層認為,台新若有損失,法院才會同意假處分,但財政部並無與台新簽同意合併的契約,且台新金當年僅拿出卅多億元自有資金就主導了彰銀,這幾年來光配股配息就賺逾一八五億元,何來損失?

財政部官員指出,答辯書只有一個重點,就是財政部與台新間沒有合約關係;二○○五年公函僅是在增資特別股開標前向彰銀表示,當次改選會支持未來的得標者,讓得標者董監席次過半,以取得經營權。但官員強調,這個態度不是萬年不變,每次改選前都會重新考量,包括彰銀在台新經營下是否表現比其他公股行庫好等。

財政部指出,雖然彰銀獲利始終在公股行庫中居末段班,但基於公民股要和諧,二○○八年及二○一一年兩次董事改選前,財政部都與台新協議配票,「如果二○○五真有合約,雙方何必每次董事會都要再協議?」

財政部說,公股是全民的錢,國庫署要幫全民看好資產,並發揮最大效益,不能「喪權辱國、誰要就給誰、任意讓全民資產私有化」。公股行庫除盈餘要繳庫、幫全民賺錢外,也要讓市場上不能只有嫌貧愛富的民營銀行,要有幫助中小企業及年輕創業者、負有政策任務的公股行庫。

台新因失去彰銀控制權,去年必須認列一四八億元損失。財政部高層反問,難道為了台新要合併報表,就要犧牲全民利益?更何況,一四八億元只是帳上損失,若台新出售彰銀持股,損失就可轉為獲利。


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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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5 13:01

台新:財部誤解會計準則

【經濟日報╱記者夏淑賢/台北報導】
2014.12.15 03:21 am
 
台新金控昨(14)日指出,台新金已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對財政部選出的三席一般董事進行假處分,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台新金相信國家法律終究會還給台新金公道。

台新金對財政部求償,主張賠償投資彰銀的損失,金額暫訂100億元,台新金表示,這是根據一般公認會計準則計算台新金持有彰銀成本與市價的差額後,得出的帳列損失金額,財政部認為台新金投資彰銀有帳面獲利,可能是對會計準則有所誤解。

台新金並強調,財政部一再對外表示,2005年公函有關彰銀改選的協議,是指2005年的當次改選,並未延續至今,2008年、2011年改選雙方有協議是為「股東和諧」,已與2005年函無關,但是台新金依政策標下彰銀特別股,「哪有重大投資案的效期只有三年的」。

有關台新金對公股三席一般董事進行假處分,席次計算依據為何?台新金解釋,台新金的假處分,主張財部三席一般董事改派台新金推薦人選,是為了使台新金達到取得五席一般董事的主張,這與改選前夕台新金對財部的提案相符,也符合法令對董事持股過半控制權定義。

台新金強調,台新金對彰銀的損失,將會在年底前入帳,這是依照一般公認會計準則所編列。根據台新金持股彰銀的帳列成本與市價差額所得出,財政部指台新金投資彰銀有賺,可能是對標準會計原則有所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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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5 12:55

彰銀案 財部今提三陳述意見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2014.12.15 03:21 am
 

財政部長張盛和。
圖/經濟日報提供
台新金對財政部指派的彰銀董事聲請假處分,創下大型行庫首例,財政部擔心衝擊彰銀經營,昨(14)日加班找來律師研商給法院的陳述意見內容,包括台新金投資彰銀至今已實質獲利十多億元、並無損失等,金管會也會密切注意後續發展。
對於台新金採取的假處分,法院要求財政部須在今(15)日前提出陳述意見,財政部次長吳當傑及國庫署等幕僚昨天利用假日加班,請來公股代表律師梁懷信等人研商對策。

吳當傑表示,梁懷信及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是「免費」協助財部,還有其他情義相挺的律師,都主動幫忙。大家討論後,將提供法院的陳述意見主要有三大重點。

第一、台新金投資彰銀至今,已依權益法認列彰銀經營獲利,多年下來帳上認列150億元,已逾台新金無法編合併報表須提列的148億元損失。台新金自2005年入主彰銀以來,合計自彰銀獲得現金股利58億元、股票股利3.8億股,以12月8日市價估算,台新金手中彰銀持股市值連同58億元合計有379億元,扣除當初投資成本365億元,實質獲利有10多億元,台新金投資彰銀並無損失,何來請求賠償?

第二、財政部2005年發的函,是財政部函覆彰銀,配合當時公股整併政策(二次金改)的當次改選。財政部與台新金之間並未簽署契約,不存在法律關係。

2008年及2011年彰銀改選時,財政部與台新金間簽署的協議內容,是雙方為了股東和諧,以利彰銀業務運作,同意以協商進行彰銀董監席次的分配。

換言之,財政部與台新金對於2008年與2011年彰銀董監改選,兩造之間的協議前提是「股東和諧」,完全未引用財政部2005年的函,也與2005年函無關。

第三、因過去幾次台新金欲推與彰銀合併,引起眾多小股東危機意識,這次改選才支持財政部,讓公股意外拿下較多席次。

台新金採取的假處分,主要是要求財部指派的三席董事代表,改派台新金推薦人選;台新金對假處分的主張,跟台新金向法院告財部未依2005年函支持台新金取得五席一般董事,有點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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