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化劑風暴打趴台灣形象,造成相關產業重大經濟損失,彰化檢方和衛生署研議,可能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的行政罰,對禍首昱伸公司按次裁罰,每次最高卅萬元;至於負責人賴俊傑,檢方查出交易次數超過二百次,將依刑法一罪一罰究辦,最高可求處卅年刑期。
衛生署昨天再公布知名喜餅大廠郭元益食品等廿多家廠商用的水果粉、乳酸粉、優酪乳粉等,源頭都來自昱伸公司,疑遭塑化劑汙染,有廠商拿這些原料,做成精力湯、男性轉骨湯等販售。衛生單位已自郭元益回收14.8公斤葡萄果汁粉,郭元益昨在第一時間澄清,確實曾向昱伸下游廠商恆宜公司進果汁粉,作為新品測試使用,但經內部試吃評比,發覺口感不理想,即未採用。
彰化檢方偵辦昱伸案已近尾聲,參與偵辦行動的人員透露,檢方曾研究是否涉及詐欺,但法律構成要件可能有爭議,目前還在研議;如只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罪起訴,又擔心刑責太輕。
經過研究後,檢方掌握賴俊傑在2006年7月1日以後,也就是刑法修法採一罪一罰新制實施後,製售含塑化劑的黑心起雲劑、香醬,交易次數超過二百次。賴的行為即使只依違反食衛法罪起訴,但在一罪一罰原則下,要求處卅年最高刑期,已依法有據。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也認為一罪一罰適用賴俊傑,雖然食衛法最高本刑只有三年,但因一罪一罰,未來被告合併執行刑時,可以求刑卅年。
據了解,賴俊傑1994年成立昱伸,彰化檢方雖然查扣到一九九七年間的進銷貨憑證,但資料非常少,連日來清查結果,現有的具體進銷貨憑證,金額只有五百多萬元。
上月廿日彰化檢方到新北市中和區搜索昱伸公司,賴俊傑供稱,每月向上游金童企業行購買塑化劑約五噸,調製成黑心起雲劑約五十公噸,賣給下游十六家盤商,每月營業額約三百萬元,有一成獲利。
檢方和國稅局無法接受賴俊傑說詞,積極從上、下游進銷貨憑證追查實際營業額,發現昱伸和下游盤商及整個銷貨網業者,多數涉嫌長期漏報進銷貨金額,有明顯逃漏稅行為,正設法找出更多進銷貨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