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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扁案一審有感,提出個人看法
2009/09/12 12:46:18瀏覽753|回應5|推薦73

民主政治,公事公議,不問尊卑,都可提出個人看法和意見,如標題

個人認為:

刑法應針對最高當局犯貪腐案修個特別條款,未來有類似本案主角之犯行,可以在一審就判死刑.

說明:

依貪腐之情節,(例如由有形的腐蝕國家資源及耗費社會成本之多寡和無形的傷害精神文化價值及製造社會對立的深淺來衡量)犯行十惡不赦者,最高可處以極刑---死罪,以防病態歷史重演.

理由: 

1.位處當局之最高峰,而權力無人可及者,應更自我節制,為民之表率,豈可見錢眼開,開貪腐之大門?最高當局職務特殊若犯貪腐之罪應視同國竊,國竊者之刑責怎可比一般之民賊貪污犯?修個特別法實屬應當.

2.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其實往往不然?偵審過程很難避免享有特別優遇?,我認為應該加重身處權力高峰者之罪責,至少,要判處法條所定之最高刑期,以杜不法,並儆傚尤.

3.

若定讞/扁至少關15年 才能假釋

註:

修法是針對權力高峰之繼任者設想的

目的在防止這樣耗損資源的病態歷史重演

立法、司法、監察各院有能力修法的權力人士

即使看了此文

也不會重視文章意旨

所以這也是空談而已

不會有作用的

就算將來修法通過

由於不溯既往

也用不到扁仔身上

嘆啊:15或 25年就能換抵海角那麼龐大的不法所得和不義之財

我文章辭不達意

表達的不夠清楚

特再加註 

佳文摘錄:一人貪戾,一國作亂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5131191.shtml

閱報祕書/一人貪戾,一國作亂

逢甲大學人文社會學院院長謝海平說,「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一人貪戾,一國作亂;其機如此。此謂一言僨事,一人定國。」出自「大學」,主要是在講君王、一國領導人行為的重要性,可以敗壞國政,也可以安定國家的走向。

「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一人貪戾,一國作亂」的意思是,領導人這一家如能用符合人性的方式對待別人,全國的人民都會追隨他的行為,也會這樣做。

領導人全家如果能對人謙讓、不爭,全國人民也會如此;不過,領導人如果得到不應得的利益,上行下效,官員跟著學,人民也會跟著做,國家就會大亂。

※延伸閱讀》
‧下載/扁涉貪汙等案判決主文
‧專題/扁家五弊案
‧扁案14被告 起訴與一審宣判

【2009/09/12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5131191.shtml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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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nflwrhy&aid=3310561

 回應文章

烏拉瑰本尊在此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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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粹盛行, 省籍情節
2013/03/27 14:38
我也許有些悲觀. 看台灣民粹盛行, 省籍情節, 等綠營上台,阿扁出來的可能性不是沒有.說他可以再當台灣總統,都有可能. 清官誤國的道理我懂, 但阿扁和阿珍的吃像太難看了.把台灣同胞看成傻子.
(udn)
thy:對房價的感嘆(snflwrhy) 於 2013-03-28 08:59 回覆:
烏拉瑰好友
早安
這事兒 徒呼無奈
污了如此龐大的人民血汗錢

法前一律平等
不知為何如許寬大
女的關在自己的豪宅 還可外頭跑來跑去
男的稱病 住醫院等保外
子女 吃香喝辣
噯 不知從何說起?
很想移民ㄝ 祇是老矣

謝謝 好友妳來回應

paula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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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上帝是要顯現[魔鬼]的邪惡
2009/09/17 16:16

阿扁一家的貪婪像著了[心魔]一般,大騙小騙全家騙..

他還死不認帳到處抱佛腳...這也是上帝要顯現給世人[魔鬼的伎倆]只能毀壞一個人..阿扁已經[瘋]了!


thy:對房價的感嘆(snflwrhy) 於 2009-09-17 18:27 回覆:

一人貪戾,一國作亂


筱 蒨-Lucifer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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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一下
2009/09/15 23:55
陳水扁的犯罪時間適用舊法,所以無期徒刑,坐滿15年就可以申請假釋了。
thy:對房價的感嘆(snflwrhy) 於 2009-09-16 00:23 回覆:

修法是針對權力高峰之繼任者設想的

目的在防止這樣耗損資源的病態重演歷史

有能力修法的權力人士

也不會在乎文章意旨

所以這也是空談而已

不會有作用的

就算將來修法通過

由於不溯既往

也用不到扁仔身上

我文章的表達也許不清楚

諒 之

妳就隨便看看吧

隨便想想

隨便寫寫


三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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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與罪
2009/09/14 23:55

我有不同的看法?!……     我認為扁沒有貪污的動機和必要,但扁的貪污罪的確是鐵的事實。這件事以人性而言很弔詭!   我只能說扁的【罪很大】;但扁的【病更重】!


魔羯三爺 王伯榮
thy:對房價的感嘆(snflwrhy) 於 2009-09-15 10:26 回覆:

"罪很大"完全正確

普通人犯罪不會是全民有形無形地受害這麼長久?

受害對象不會這麼全面?


西拉雅野百合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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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聲明一點.我中間份子
2009/09/13 15:10

對於此判決,我不絕有任何不妥

對一各曾經位高掌權者,本就該從重量刑

對國-身為一國總統,貪贓枉法,治國無方,知法犯法,操弄族群,分化團結...........

對家-身為一家之長,縱容妻小販法,還全家總動員,一起合演乾坤大挪移戲碼

上樑不正下梁歪.............真是連罵他都深覺不值

要是我是接手二審的法官,我一定當庭宣布即行槍斃,所有查扣資產充公,不得再上訴

結案


搬家沒空,又很累
請包涵!
thy:對房價的感嘆(snflwrhy) 於 2009-09-13 21:57 回覆:

感謝回應

我也是早已沒有黨派色彩

不具任何黨員身份

永遠站在公平正義的一邊

也就是站在絕大多數的平民百姓的一邊

您回應判處極刑資產充公的觀點我很認同

法治就是有法依法

法之不足者修法

通常法律不具回溯效果

但至少如果能通過個"死刑特別條款"

相信應該可以有效防止再度發生這樣子 好幾年長時期耗損有形 無形資源 的世紀大醜聞

註:

1.有形資源耗損:指的是由案情而導致的公家財務的鉅大損失(含被貪污侵佔的財物以及案發後因辦案和破案投入的資財).

2.無形資源的耗損指全民投入關注的精神損失(包含社會對立和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