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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公投觀點
2009/04/14 15:52:15瀏覽542|回應1|推薦8

    公投法應設定任何公僕不得主導任何公投之議題. 公僕:指任何官員, 民主政治以民為主.既為公僕,當然不得主導任何屬於頭家權利之公投議題.(治權機關即執行民意之行政部門受政權機關之監督;政權機關即民意機構如代表會、議會、立法院)

    公投是頭家直接行使民意之權利,公投之議題應由頭家連署後提出,再由行政部門,辦理公投之事務,辦理公投之前,公僕(政府)對議題有聘請專業顧問說明、辯論、分析利弊得失之義務.

    希望"公投"不要淪為有心人士進行政爭的工具才好.千萬千萬不要成為政爭工具.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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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a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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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善用公投
2010/05/08 13:51

2008年以[入聯]議題的公投綁大選,結果沒通過,不等於反效果的表達了台灣人根本不願意加入聯合國]??

謝謝你的回應..民進黨不管執政或在野,把[公投]當[家常便飯]一樣來喊,聯已經泡沫化的台聯也當應聲蟲,而馬英九都親自下海費了那麼多功夫向人民說明又跟蔡英文大陣仗的辯論之後還要[呼應]他們,真是笑死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