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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5 03:03:08瀏覽372|回應0|推薦5 | |
在基督城去搭機之前,阿水連著四天都住在同一家專門接待背包族的小客棧,和一位台灣美眉忒有緣,一連三晚都和她同住一室,小小的斗室, 5 人各擠一張床,一天房租 32 元紐幣。 人家是「緣訂三生」,她倆是「同居三夜」。這位來自蘆洲的台妹李小姐在澳洲打工,一路可是玩瘋了,離家出遊「流浪」了兩年未曾回家, 23 歲的她,大學沒念完,在家人反對下,即赴紐澳打工,離鄉背景闖蕩異國,見到台灣人更顯親切。 兩人相濡以沫,就像母女一樣談心,蘆洲妹每晚煮食與阿水同享,她提及「很想念爸爸」、「不曾煮飯給爸吃」,「很想賺很多錢,再帶爸爸出國玩」云云,遊子貪玩的瀟灑與放逐,包藏著思鄉的情懷與惆悵,「這一把年紀當她媽,當然綽綽有餘」,蘆洲妹和阿水嬸沒啥代溝,聊得還滿盡興的。 被拒絕登機的阿水,緊急趕回旅店尋求支援,阿彌陀佛,這位台妹還在此處未曾離開,浪跡天涯的她見多識廣、英文也夠溜,馬上用自己的手機幫阿水打電話到紐西蘭威靈頓辦事處,此時約是傍晚五點,已接近下班時刻,對方答應馬上傳真申請新護照表格到旅店。 等啊等,終於收到了空白表格,在台妹的協助下,阿水填妥英文申請表,阿水心中大石稍稍落下,盤算著等明日天一亮,就去郵局快遞,真希望真如辦事員所說,一來一回往返各兩天,周五即可收到新護照。 其實,阮囊羞澀的阿水,最新與最險惡的難題開始浮現,今晚夜宿哪裡?一晚 32 元紐幣,這筆「夜渡資」該花嗎?值得嗎?身上僅存80元紐幣的阿水,可得精打細算「省著用」。 但左思右想總不能「太快就流落街頭」,第一天就把自己搞砸,還是得忍痛撥出預算「花掉這筆錢」,但是,可憐的阿水,今日諸事不順,她老人家又碰壁了,這家旅店沒有空床,不再接客。 阿水真的沒能力也沒有銀兩,去另尋一個溫暖的安身處。這裡住過好幾個晚上,再熟悉不過,就在此處落腳吧,可是,怎麼辦呢?小小斗室五人五床,根本沒有多餘的空間打地舖,蘆洲李小姐台妹說:那就擠我床底下吧,床底本是擺鞋子、放背包的置物區,拿來當床睡,也真的是太委屈阿水姊了。 下回分解,明日待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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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閒生活|旅人手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