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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31 22:44:04瀏覽409|回應0|推薦3 | |
最近... 很喜歡聴...歌手...黃立行..."禮物"...這首歌。 分手...是我們...的..."禮物"。 還會痛也好...至少我知道...還活著...的味道。 即使在經歷過N年後,世事變化後的今天,時至今日,我還依然可以記得。 我第一次見到你,是你到書店來買書,穿著一件T恤.牛仔褲及一件牛仔外套,你挑了幾本有關理工方面的書,幾何學等四本精裝本的書。 然後你對著我說:小姐:我還是一個學生呢,我買了那麼多本的書,你可不可以算我便宜一點呢?我考慮了一下,就回答你說:可以啊,看你買了那麼多本,那就算你九折好了。 每次你一進書店,就會直接走到放物理方面的書的前面,然後站在那邊看書。 你有一個習慣,就是你看書時,都喜歡兩腿交X,身體斜著看書,不知道你自己有沒有發現呢? 後來你常常來,所以我就逐漸記得你的面孔了。 你每天都會寄一張小卡片給我,偶爾還會自己設計喔。 大約一年後(2/14)情人節,你送我一束鬱金香的花,花是芬小姐代收的,中午我來上班的時候,她就跟我說:有人送花給妳喔,我問她:是誰?長怎樣?她就形容你的樣子給我聴,我就大概猜到是你了。 後來你就打電話約我出去吃飯,第一次約我沒有答應,第二次約我也沒有答應,第三次約我才答應跟你出去,你還說:如果約我第三次我還沒答應,你就要放棄了。 我還記得第一次約會時,你穿西裝來的樣子(我真的覺得有點太嚴肅了),我生日時,你第二次穿西裝來(我還有點生氣呢),只是覺得你還那麼年輕,幹麼穿得那麼正式嚴肅呢。 我們交往大概一個月左右,你騎著機車載著我,到台北市去玩,不小心騎進一條單行道,卻被迎面而來的計程車撞到,我就飛出去,我的腳也受傷了,你就抱著我,到醫院做X光檢查。 當天你還擔心我的腳,整夜在我租屋處外面守著,沒回去呢,隔天早上,你還帶著從便利商店買的水餃.牛奶....等來給我吃呢,從那一次後,我們的感情就進展的很快了。 我們幾乎天天在一起,白天我去上班,晚上下班後,你都會騎著機車載我出去,會去永和樂華夜市,通化夜市,景美夜市...等吃小吃,假日時,我們都會去永和福和橋下的運動公園跑步.打羽毛球...等。 我生日,你送我一條金色的手錬(到現在我還留著呢),你還送過我一隻很大的米老鼠玩偶,你真的對我很好.很好.很好,反而是我常對你發脾氣、無理取閙任性妄為、但不管怎樣,你還是都能包容我的(而我竟然還忍心跟你分手)。 人總是要等到失去了才知道痛,現在我才終於明白,原來你是上天送給我的一份"禮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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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