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女人一定要有工作 (三)
2013/02/13 01:19:40瀏覽3547|回應0|推薦4

 

            有些女性,其實家裡有人幫忙,根本不需要辭職在家帶小孩,她們只是拿帶小孩當借口,想在家享福,接受先生的供養。

            這樣想並沒有任何不對,君不見,多少人想嫁入豪門當貴婦,做個四肢不動衣食無缺的少奶奶,一個小孩請一個奶娘,不用勞煩母親一根手指,羨煞所有兩頭燒到爆肝的職業婦女。

            其實,大家努力工作不也是希望將來可以享福嗎?差別只在於某些人是不勞而獲而已。

嫁個長期飯票就可以上岸逍遙,多爽?所以大家都前仆後繼,以嫁入豪門為己任。

            能夠嫁給有錢人享受,還能夠幸福一輩子,那真的好比中了樂透頭獎。

但,你沒看新聞上的誰誰誰誰還有誰,都是嫁了豪門後黯淡離婚收場嗎?

           

            別人給的東西別人也可以拿走。

 

當然我不是酸葡萄心理,見了誰爽就咒她離婚,而是因為現實上,完全依賴某人的喜好而存活,是非常危險的一件事。

以前大學上課教授提到,有錢人捐款,除非是那種真的樂善好施,不然統計上通常只是他收入的1%2%,誰賺錢都不容易,再有錢那也是他們辛苦賺來的,才不會分出去讓別人不勞而獲,他們一般捐錢的心態只是讓自己感覺稍微良好些而已,「So they don’t feel bad.

剛結婚蜜月期,有錢的老公也許會給予太太許多東西,但現在恩愛不代表以後會恩愛,人老珠黃,色衰愛弛,幹起來沒那麼爽之後,老公會不會向外發展,誰也不知道。

禮教社會再多的約束,也敵不過大自然年輕美貌的雌性對雄性的吸引。

到時權力在先生手上,他什麼都不靠太太,要離婚,為什麼不可以?

            沒良心是沒良心,但人生苦短,誰都有權要求活得快樂不是嗎?

            還算有人性的也許會付1%2%的膳養費,「So they don’t feel bad.

            沒人性的早就把共同名下財產轉走,把當地離婚法摸透,讓妳一毛都拿不到。

            Screw You!

 

            妳本來就是靠他的喜好生活的,當然是他高興就可以。

金錢和權力是分不開的。

            夫妻再恩愛,還是得權力平衡。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還是政治,他喜歡妳的時候也許妳還能控制他,他不喜歡的時候呢?那不是他想怎樣就怎樣嗎?

            所以君不見,許多大老婆,因為不想喪失自己的地位,還有經濟來源,死忍丈夫在外養一堆小三,子女成群,而丈夫還養著她,只是礙於社會觀感,還有責任而已,和愛一點關係都沒有。

            這個時候女人的工作和收入就很重要了,而且工作不只會讓妳有錢,更會讓妳有人脈,那時老公要耍什麼花樣,電話本打開就一堆認識的專家律師為妳服務,怕他呀。

            另外,有工作會讓女性更注重外表,那時要再找男朋友,也不是問題。

            台灣比較保守,中年離婚婦女好像就活該當尼姑,美國我見過很多六七十歲保養得宜的太太有年輕男友服侍,活得很開心。

        當然這首要條件就是她們得有錢有房,不然誰耐煩找個老太太回家供養,有錢老頭可以找年輕小妞,為什麼她們不可以?

            人是很現實的,會把選擇拿來比較,一個是年輕但沒經濟基礎的小姐,需要金錢呵護,另一個是年紀大些但保養好有經濟能力的女性,搬到她家帶支牙刷就好,她會付大半開銷,比較之下,照樣會有人會選年齡大的女士。

            愛情絕對存在,只是有保鮮期,要在保鮮期過後還有資本自立,就一定要有工作。

(To be Continued)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keptical&aid=73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