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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13 01:19:40瀏覽3547|回應0|推薦4 | |
有些女性,其實家裡有人幫忙,根本不需要辭職在家帶小孩,她們只是拿帶小孩當借口,想在家享福,接受先生的供養。 這樣想並沒有任何不對,君不見,多少人想嫁入豪門當貴婦,做個四肢不動衣食無缺的少奶奶,一個小孩請一個奶娘,不用勞煩母親一根手指,羨煞所有兩頭燒到爆肝的職業婦女。 其實,大家努力工作不也是希望將來可以享福嗎?差別只在於某些人是不勞而獲而已。 嫁個長期飯票就可以上岸逍遙,多爽?所以大家都前仆後繼,以嫁入豪門為己任。 能夠嫁給有錢人享受,還能夠幸福一輩子,那真的好比中了樂透頭獎。 但,你沒看新聞上的誰誰誰誰還有誰,都是嫁了豪門後黯淡離婚收場嗎?
別人給的東西別人也可以拿走。
當然我不是酸葡萄心理,見了誰爽就咒她離婚,而是因為現實上,完全依賴某人的喜好而存活,是非常危險的一件事。 以前大學上課教授提到,有錢人捐款,除非是那種真的樂善好施,不然統計上通常只是他收入的1%或2%,誰賺錢都不容易,再有錢那也是他們辛苦賺來的,才不會分出去讓別人不勞而獲,他們一般捐錢的心態只是讓自己感覺稍微良好些而已,「So they don’t feel bad.」 剛結婚蜜月期,有錢的老公也許會給予太太許多東西,但現在恩愛不代表以後會恩愛,人老珠黃,色衰愛弛,幹起來沒那麼爽之後,老公會不會向外發展,誰也不知道。 禮教社會再多的約束,也敵不過大自然年輕美貌的雌性對雄性的吸引。 到時權力在先生手上,他什麼都不靠太太,要離婚,為什麼不可以? 沒良心是沒良心,但人生苦短,誰都有權要求活得快樂不是嗎? 還算有人性的也許會付1%或2%的膳養費,「So they don’t feel bad.」 沒人性的早就把共同名下財產轉走,把當地離婚法摸透,讓妳一毛都拿不到。 Screw You!
妳本來就是靠他的喜好生活的,當然是他高興就可以。 金錢和權力是分不開的。 夫妻再恩愛,還是得權力平衡。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還是政治,他喜歡妳的時候也許妳還能控制他,他不喜歡的時候呢?那不是他想怎樣就怎樣嗎? 所以君不見,許多大老婆,因為不想喪失自己的地位,還有經濟來源,死忍丈夫在外養一堆小三,子女成群,而丈夫還養著她,只是礙於社會觀感,還有責任而已,和愛一點關係都沒有。 這個時候女人的工作和收入就很重要了,而且工作不只會讓妳有錢,更會讓妳有人脈,那時老公要耍什麼花樣,電話本打開就一堆認識的專家律師為妳服務,怕他呀。 另外,有工作會讓女性更注重外表,那時要再找男朋友,也不是問題。 台灣比較保守,中年離婚婦女好像就活該當尼姑,美國我見過很多六七十歲保養得宜的太太有年輕男友服侍,活得很開心。 當然這首要條件就是她們得有錢有房,不然誰耐煩找個老太太回家供養,有錢老頭可以找年輕小妞,為什麼她們不可以? 人是很現實的,會把選擇拿來比較,一個是年輕但沒經濟基礎的小姐,需要金錢呵護,另一個是年紀大些但保養好有經濟能力的女性,搬到她家帶支牙刷就好,她會付大半開銷,比較之下,照樣會有人會選年齡大的女士。 愛情絕對存在,只是有保鮮期,要在保鮮期過後還有資本自立,就一定要有工作。 (To be Continu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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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